動保青年介紹
林均翰
曾任關懷生命協會專員,當時主責《禁止營利性象牙買賣》的議題倡議和立法推動,以及其他野生動物相關議題的探討。關懷動物的起心動念,乃在於改善和摒除一切對於動物不公不義的觀念、制度和種種結構性限制。
劉孟昀
關懷生命協會教育組專員,於2016年10月,參與雲嘉地區捕獸鋏製造及販賣現況調查,依照當時負責此案的專員均翰,彙整出歷年獸鋏相關資料,再於行前的策略擬定、話術討論以及調查工作的分配,我們便以最居家、最不讓店家起疑的打扮,實地訪查了39家販售五金的店家。
調查期間,多數店家皆有驚覺心,多數也會先確認是否要捕鼠籠或黏鼠板,都需要於調查前,想好各種可能的回應方式,如,黏鼠板與捕鼠籠抓到的老鼠不好處理。店員稍稍卸下心防後,便會從暗處、他處甚至需要特別搭乘貨梯的倉庫,搬出大大小小的尺寸供你挑選,每查獲一家,我們的心情都如藏在袋裡的獸鋏一般,隨著行程越來越沉重。
在分享過去的獸鋏調查經驗之前,有件事必須說的是,「關注動物保護問題」本身是一個身體力行改善問題的開始,但同時也必須明說的是,只有「關注」是難以改善問題的。我們可以發現,相較於上個世紀末,台灣的動物保護問題之所以有改善,乃在於起初的「關注」和後續的「調查」。那麼,該如何調查一個動物保護問題呢?
動物保護問題之所以會是「問題」,很多時候最早來自於我們察覺某件事可能對動物而言是不合情理或不公不義,但更多時候是依「法」來判斷此件事是否為不法情事,此時「情」、「理」、「法」三者在問題的界定上缺一不可;其中,「法」在這兒指的是《動物保護法》(簡稱動保法)或是《野生動物保育法》(簡稱野保法),雖然法可以令我們判斷什麼是動物保護問題,但法有時也會成為問題的來源者,如法因無法跟上社會的動保意識而產上的管制漏洞,或是法與法之間的三不管地帶。
獸鋏的使用就是一個動物保護問題。在尚未對獸鋏有法定規範以前,從山區獸徑,乃至市區校園或公園內皆曾有過有心人士放置獸鋏的案例,其濫用程度可見一斑,受害範圍更是難以估計。從情,誤觸獸鋏的動物遭受凌遲般地痛苦而死去,曾有過一隻流浪貓被八個獸鋏夾傷致死的悲劇,即便大難不死,也難以逃脫截肢的命運;從理,獸鋏具有無差別攻擊的特性,容易傷及目標以外的對象,使用獸鋏的效果如此之低,卻致使任何生靈時時活在偌大的威脅之下。
從法,動保法亦已明定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且中央主管機關業已表態不許可上述行為。然而,即便獸鋏的問題昭然若揭,甚至有法規明定規範,但動物遭獸鋏夾傷或致死的案件仍常見於新聞媒體,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此刻我們又可以做什麼來避免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呢?
時間回到去(2016)年,當時的我一開始也茫然地面對以上的疑問,心想著該從何開始呢?「來做案件整理吧!」身在這網路世代,尤其在動保意識逐漸提升的台灣,慶幸的是動動滑鼠就能掌握到不少新聞報導,不幸的是這也反映出台灣的動物處境仍有待改善。很快地,可以經由整理和分析2011年之後(動保法修法通過,開始禁止販售獸鋏的一年)的獸鋏案件,發現到部分案發事件,在地點和時間上多集中在某些小區域內,如在2015年到2016年之間的嘉義縣朴子市和嘉義市。
基於這樣的發現,可以合理推論出這些區域有人在使用獸鋏,或進一步推論出該區域仍有人在販賣獸鋏。由於後者比前者更屬根本的問題,因此,關鍵就在於鎖定有可能販賣獸鋏的對象,即該區域內的五金行或大賣場。
在Google搜尋一下「五金行」,馬上就能得到不少區域範圍內的相關店家位置。到目前為止都還算是紙上談兵的策略,一人作業即可完成。但是,下一個階段的現場調查,建議兩人進行會順利許多,這怎麼說呢?在前往調查時,雖然已盡可能讓自己的穿著不怎麼像個外地人,但神情和談吐卻是很難一時間假裝起來。若當時沒有我的同仁孟昀協助的話,調查出的成果肯定對半再對半。
她神色自若,腳穿拖鞋,不疾不徐地走進每一家五金行,就像鄰家女孩被長輩託付買獸鋏抓老鼠,而我就像陪同她的同學或朋友,在一旁觀察各個店家的反應,有時也會問些傻問題來和店家互動,如「這個(若說出『獸鋏』二字會顯得太專業,要盡量用很口語和帶手勢的方式來描述)要怎麼用?」,或是「老鼠最近愈來愈多,但放黏鼠板之後不好處理,因為被黏鼠板黏到的老鼠很多還會活著盯著你看呢,有沒有推薦其他可以殺死老鼠的方法呢?」(我還因此被光臨某家五金行的客人說我太殘忍了)
過程中當然有店家會十分警覺地打量我們一番後,冷淡地說沒有賣獸鋏,我們也只能摸摸鼻子離開。也有的店家二話不說,就從暗處摸出一包裝滿獸鋏的尼龍袋,有大也有小,有新也有舊;有的店家也會示範如何使用獸鋏,也會提醒我們不要放在人多的地方,以免不知情的人誤觸而受傷;有的店家雖然賣給我們獸鋏,但最終也會告訴我們能不用獸鋏就不要用,畢竟這對任何生命都是威脅的。
其中有三個店家令人印象深刻,因為他們直接向我們表達他們對於動保人士的不滿態度(當然我們從未被揭穿),內容不外乎是嫌動保人士多管閒事,批說「管人都來不及了,還管狗?!」,或是曾被動保人士檢舉罰錢而生的抱怨。此時若和店家有所衝突是相當不宜的,我們可以試著用一般民眾的立場來問問店家對於使用獸鋏的看法,如「獸鋏確實很危險呀,如果不是我家的長輩要我來買,我應該是不會來買」,得到的回應可能不會再是純粹的抱怨,而是滿腹的無奈。
在實地調查之前,我曾自問若查到有店家販賣獸鋏時,我該為此查獲而高興,還是為此猖獗感到難過呢?的確,我們在去(2016)年十月在嘉義縣市分別以約四成(五家)和三成(四家)的查獲率掌握到不少店家販有獸鋏,雖然這些店家皆未公開陳列獸鋏,但某些店家只要還有庫存就儘量私下賣。在這過程中我傾聽有些店家販賣獸鋏的無奈時,瞭解到這並不是一個二選一的選擇題,而是藉此看出這這兩種情緒所共同投射出的根本問題,即「為什麼有些店家即便知道販賣獸鋏會觸法,也知道獸鋏的危險性,仍要鋌而走險地販賣獸鋏呢?」。
這沉重的問題如同手上拿著的沉甸甸的獸鋏,難以忽視。在此必須坦承,若非經由這樣的深入調查,如此的探問是很難在鍵盤上敲打出來的,也很難對獸鋏販賣的問題有更進一步的根治。同時,更深的體會是,與其說獸鋏的利用是一個動物保護問題,不如說獸鋏本身的存在乃是根本問題的所在,或許日後可從此處思索根除獸鋏的解決之道。
寫這篇文章的初衷,並非是表達孟昀和我的勇敢犯難,而是要向青年朋友們傳達以下幾個訊息:學習如何察覺和界定一個動物保護問題,接著依照對問題的瞭解,設想提出改善問題的方案,之透過方案的進行了解到問題的根本所在,最後設法提出根治問題的處方。誠如電影《替天行盜》中的經典台詞所言,「三十歲以前不是左派的人沒有靈魂,三十歲以後還是左派的人沒有大腦」,如何讓自己在這過程中培養出一個對動物保護問題的改善常懷積極的態度,是每位讀完這篇文章後的青年朋友們亟需思考的重要課題。
動保青年如何改變台灣動物處境?
關懷生命協會舉辦之第八屆大動連年會「改變台灣動物處境」,為一前瞻性的動保青年論壇,邀請青年共同關心與改變動物處境。本文議題跨越五大動物,獸鋏無物種差別地傷害動物,延長動物痛苦,或用於鳳梨田殺傷浪犬、雞舍殘害石虎、森林野地獵捕野生動物等,然而,不論是野保法或動保法,獸鋏都是禁止使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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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潘柏翰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