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修憲委員會13日就18歲公民權議題等舉辦第一場公聽會,但朝野就修憲議程與議題緩急,卻高度無共識。且公聽會未邀請動保團體出席,動團擔心「動物保護入憲」倡議就此無疾而終,近10個動保團體於13日上午緊急到立法院群賢樓聚集,表達關切。立法委員陳亭妃委員、林奕華委員、蔡壁如委員、洪孟楷委員助理也到場表達支持。
17日一早,立院群賢樓外面「雞飛狗跳」各種動物造型扮裝穿梭現場,因為臨會修憲委員會今日召開最後一場公聽會,「動保入憲」再度「被缺席」,動團不再有機會表達。全國各地動物都很生氣,老虎發威,貓狗更不滿意,剛被解放的蛋雞也發出不平之鳴。近百名動團扮裝動物造型齊聚立院抗議表達強烈不滿,高喊「修憲要成功、動保不缺席,為動物發聲、動保要入憲,修憲被缺席、動物不開心,修憲被跳過動物好難過」。今天抗議,民進黨委員洪申翰、民眾黨委員蔡壁如與國民黨委員洪孟楷、林奕華也出席力挺。
臺南大學行政管理系教授吳宗憲特別於今日公聽會前出席活動,並發言表示修憲要成功需要動物保護等新時代價值支持,動物保護要成功也必須要修憲。為了讓修憲能夠爭取社會更廣泛的支持,以便通過門檻,以新時代價值作為訴求作為修憲的主軸,會是最好的策略,若能順利將修憲門檻降低,降低公民權年齡,將氣候變遷、動物與生態保護等無爭議但新世代議題一舉通過,將可保台灣未來的永續發展。也因為道德正當性,聯合上述議題作為修憲主軸,可以獲得社會廣泛的認同。
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修憲是國家大事,豈可敷衍了事,動物代表們表示;本屆立委共有75個修憲提案,其中約7成屬於政治改革,另約3成為民生、弱勢相關的基本國策議題。修憲委員會卻決定只開二場公聽會了事,實在有失莊重。動物代表們非常了解,政治改革很重要,但部分訴求涉及國家認同,遭在野黨強烈反對,執政黨既然掌握國會多數,應該要謙卑再謙卑,先討論基本國策各項議題,讓促進弱勢關懷、提升生命與環境品質的議題先有共識,再逐步前進。
屬於基本國策的修憲提案中,動物保護入憲共有8案。8案中有5案兼顧自然生態環境、生物多樣性,以及動物保護、動物福利(見附表)。朝野四黨都有委員提案,國民黨有4位,民眾黨與時代力量各1位,民進黨共有2位。可說具有跨黨派共識,是提案量比重高的訴求。蔡總統於去(2021)年環境日接見全國NGOs環境會代表時,亦就動保入憲議題指定洪申翰委員做為與民間團體溝通的窗口。可說是僅次於18歲公民權和政治制度改革,最有跨黨派共識的入憲訴求。
我國雖已有動物保護法,但更上位的憲法目前僅納入環境保護。動團指出,民眾雖仍對政府環境保護工作的成績不滿意,但1994年環境保護納入《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2項,八年後(2002)政府再制定「環境基本法」,確實有助於整體社會建立環境保護意識。
動物福利與人類福祉相關,包括食品安全、畜牧永續、預防疫情、科研品質與效益。促進善待動物,有利於提昇整體社會對生命的尊重。國人期待立院也將動物的生命尊嚴納為國家應予保護的價值。動法聯指出,台灣其實已落後於德國、瑞士、俄羅斯等8個國家,也有可能再落後南韓、智利等,目前正在推動「動保入憲」的國家。動法聯強調,《憲法》旨在規範國家基本價值,政府組織與政治理想,讓「動物保護」成為憲法融攝的價值之一,是對應世界變化,引領國家走向永續社會的明智抉擇。
動物是有感覺、有心理與行為需求的生命。代表們強調,動保入憲是要求國家尊重動物的生命尊嚴,立法保護動物福利;進行各種動物利用時,應避免讓動物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動團表示,不會說話動物受苦太久,這次最卑微訴求就是「動物保護」四字放入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各黨日前都支持表態,動團請各政黨好好協商,如果沒獲得正面回應,後續不排除再有更大動作。
提案序 |
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基本國策,關鍵詞) |
提案委員黨籍 |
19 |
國民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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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民眾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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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國民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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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民進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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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時代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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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民進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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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國民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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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國民黨 |
1月13日出席團體代表: 張章得(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理事長)、李朝全(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理事長)、朱增宏(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王唯治(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理事長)、姜怡如(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長)、呂幼綸(世界愛犬聯盟台灣總代表)、林憶珊(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執行長)、顏杏娟(台灣愛狗人協會理事長)、郭武昌(台灣友善動物協會常務理事)等。
1月17日出席團體代表:出席團體代表名單:吳宗憲(國立台南大學行政管理學系教授)、張章得(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理事長)、李朝全(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理事長)、朱增宏(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王唯治(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理事長)、姜怡如(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長)、呂幼綸(世界愛犬聯盟台灣總代表)、林憶珊(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執行長)、顏杏娟(台灣愛狗人協會理事長)、高瑞謙與李旻珊(中華民國愛鼠協會動保專員)、吳盈瑾(台灣愛兔協會理事長)、林樵(台灣愛兔協會公共事務組專員)、陳苑宇(台灣友善動物協會執行秘書)、簡嘉馨(台灣懷生相信動物協會專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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