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警很火大.動保警察玩假的
全面體檢動保警察記者會暨論壇 記者會
關懷生命協會長期以動物保護行政改革為目標,面對民眾求助無門,政府單位消極應對的狀況,關懷生命協會認為應引此案為誡,徹底檢討改革動物保護相關稽查人員的編制,故於102年8月28日主辦「全面體檢動保警察記者會暨論壇」,邀請立法委員丁守中、田秋堇、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專員賴思臻、國立台南大學行政管理系副教授吳宗憲、警政署科長陳明宏及數名關心此議題的民眾共同參與。
貓界名模蔓蔓疑遭虐殺死亡,飼主三度報案員警才答應受理,並要求飼主自行調閱監視器和蒐證。在飼主向議員及關懷生命協會求助之下,動保處才介入了解。報案後飼主積極聯絡,警察局和動保處卻是消極應付,最後警察局在無通知苦主及動保處下自行草草結案。
關懷生命協會執行長何宗勳認為,動保警察具三大亂象,一、在動保案件中,警察的定位不清。二、動物保護案件需要地方政府部門間的橫向整合。三、警察沒有真正處理動保刑事案件中的訴追、調查等事項。才發生警察拒絕受理報案,即使受理也不確實按照報案流程走的輕忽行為。
賴思臻專員表示,警方和動保處互相推諉的案例不在少數,舉了一個民眾檢舉無照販賣動物的例子,民眾雖報案並蒐證,但警方卻以證據不足結案。當前基層員警並無受任何動保法及動物知識的訓練,連基本概念都沒有,碰到相關案件時,何以準確判斷處理。
吳宗憲副教授認為,制度模糊不清,必然產生警政署與動保處互推皮球的狀況。認為應明定人員相關權責,提高負責單位的人力、執法資源,並將虐待動物案件列入警察考核中,讓警察重視。
丁守中委員表示,地方雖設有動檢員,但在法令上將寵物歸為物權,讓動檢員蒐證困難。目前送修的動保法修法草案第23條,將提出「兼」任動物保護警察改為「專」任動物保護警察的法案,以紐約為鏡,近程目標是當動物凌虐時能立即中止、裁罰。
田秋堇委員提出,重大虐待動物行為已加入刑法罰責,但無確實蒐證時,形同虛設。政府應重視動物虐待案件,會施暴於動物常是犯罪的警訊,關係到社會治安問題,必須讓兇手接受心理輔導,防範於未然。
警政署科長陳明宏回應,承辦員警第一時間無通報地方動檢局,處理確有瑕疵。但警員人力吃緊,動物保護屬專業知識,希望政府能增加地方動物保護稽查員,以稽查員主要負責單位,警察為輔。
然而動物保護稽查員未受警察訓練,在調查時須仰賴警政資源,報案更不如警察局方便,必須審慎衡量兩者所需付出的成本及成效。田秋堇委員提出,在人力資源不足時,可仿照家暴社工,受訓專業志工,授權支援進行第一時間緊急處理。關懷生命協會認為,無論如何都必須透過立法改變此行政亂象,讓動保警察名符其實,才能保障動物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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