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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展示動物應儘速「立法管理」保障福利

 

立法委員丁守中:台灣該如何監督?在野保法和動保法的相關規範無法落實,國外對於展示場都有,

我們應當一、制定展示動物場所設立之專業認證制度。二、建立展示場 動物引進之審核機制。三、建立展示動物場所之評鑑制度。四、建立展示動物場所之退場制度。五、加強野生動物飼養及繁殖管理。這方面台灣都鬆動了。

立法委員蕭美琴:讓我們一起關心展演動物基本權利,目前在經濟委員會修動物表演部份,針對農委會細部的管理辦法及規則,不過動保法處於協商階段,有爭議條 文尚未有共識,希望趕快通過,取得法源依據。在這些可愛面孔後面很辛苦很悲慘不人道,我們希望用嚴格標準來管理,表演動物有朝野共識,相關的管理辦法現在 就可以擬定。

 

 


關懷生命協會副理事長張章得:民眾很喜歡去休閒農場,展示場經營業者對動物福利忽視,目前野保法與動保法只有對動物虐待部份,但對於前端的動物福利缺少。因此我們田調提供參考,希望透過立法及行政來訂立管理辦法,讓動物福利實踐。我們感覺有些獼猴不會老不會死,我們是很懇切地要求保育科對於過去登錄的保育類野生動物有個名冊去追蹤,防止取得一張身份證用不同的動物,主管機關要對這些情況管制,在野保法裏頭立法的買賣加工部份飼養和繁殖加強管理。也希望委員對展示與表演二種項目立法,我們反對動物表演,因為那是霸凌動物,也讓學童學到不好的教育,展示動物爭取動物福利,訂立管理辦法,落實要求。

屏科大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教授裴家騏:文明社會對於動物展示與表演應要有前進想法。假如不得不圈養動物,對動物應要符合人道,目前對於精神與心理虐待無從量化無從檢定,叫小朋友去看一下,很多小朋友去看看很可憐,他們很容易將心比心,應要讓下一代有正確的角度看這些事情。目前確實有可能的做法來改善,這些場域應要提供教育功能,滿足人道才能利用動物營利。另外我們確實對保育類動物照顧較多,非保育類的要如何是好?如何集結政府民間力量很快改善不理想情況,這件事已講了很多年了,民眾也應透過自己的選擇場域也扮演很大的關鍵。
 

 

SPCA專員賴思臻:任何業者不能藉由動物展示來賺錢,讓小朋友來看猴子被鍊住,老虎在這環境生存是很糟的。我們針對國外都有收集資料,新加坡香港澳洲都需要執照,美國除了國家之外連地方也都要執照,美國英國香港的警察都可以隨時進去調查,不需要提前告知。若有違法英國十二萬五千元,新加坡,美國直接調銷執照,可是於台灣的部份沒有任何執照查核與罰則。我們之前有去新店的雲仙樂園與台中天馬牧場田調,結果主管機關只是勸導勸導,但誰來保障這些動物福利?政府應很嚴格設定許可證及查核機制。
 

 

大學動保社團連線代表台南大學陳慧瑛:我們有去上動物福利課程,46位同學分別到七個地點查訪,我們實地探訪之後匯集各小組報告,解決方案為:擴大動物居住空間:目前動物都生活同一空間,例如好幾個鱷魚疊在一起,還有要環境豐富化,讓動物玩樂,例如那些馬來熊就被關在很小的籠子,都沒有任何設施,也需要加強整理環境的清潔,我們去鱷魚王時,就聞到一股難聞的味道,大水池污濁都有油和漂浮物。另外動物受傷應要針對生理需求給予照顧和治療,園區也不應該讓遊客儘情餵食動物。我們班上同學針對以上幾點都有列舉改善方式,並寫信給園方,希望透過宣導及寫一封信給園方能改善環境

大學動保社團連線代表台南大學吳家銘:這張圖,我去頑皮世界所拍的,鸚鵡可踢球,對小朋友的認知有影響,環境的動物福利也沒有符合,從另外一張圖,整體環境,在中間的部份整體環境很單調,活動空間有限,無法任意走動及飛翔,在這種情況,對動物整體身心產生很大的影響。



農委會畜牧處許桂森處長:民間的展示休閒農場的確沒有法令來規範,委員們已提案,表演動物目前由中央來訂管理辦法,推動順利就會有細節性的規範,設立要哪些要件?目前雖然對展示動物沒有完整法律,但涉及虐待和傷害有給予罰則,地方政府也要監督。最重要希望法案通過立法把表演動物列進管理,至於確實上的有違反法令,飼養者對於動物受傷沒有治療,我們會請地方政府管理。

 

 



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科科長林國彰:影像中很多都是保育類野生動物,這些都是野保法立法前通過的。動物福利方面,我們不鼓勵進行表演及圈養,台灣於96年有野保法24條,馬戲團不能進野生動物表演,表示台灣法律前進一步,至於圈養的設施及福利,我們會請地方政府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