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我想養,沒什麼不可以嗎?」
市售寵物上千種! 請立委重視異域寵物飼養管理
動物福利、生態危機、公共安全的重要性
別跟著錯誤訊息起舞
2025.1.13
農業部本(1)月3日召開修正指定公告禁止飼養輸入動物種類研商會議,討論:修正指定禁止輸入、飼養名單,及後續管理措施。會後許多惡意扭曲及不實傳言,引發部分業者及民眾對該政策的誤解,昨日(1/12)更有業者號召上街抗議,訴求「保障飼養及生命的自由」。動物保護團體基於保護生態環境、維護動物福利及公共安全的重要性,整理資訊回應如下,懇請朝野立委重視此公共政策的重要性,別被錯誤訊息帶著起舞。
一、 回應、譴責散佈以下不實謠言者:
1.農業部會將未申報的禁養動物沒入收容所安樂死
當天會議通過指定禁止輸入、飼養名單共計22科/屬、306種。其中7科/屬、649種,為目前國貿署已公告禁止輸入之物種[1]。絕大多數物種沒有輸入台灣,也無人持有。由於許多類群是全科列入,所以看似數量多,但實際上民間有人持有飼養,需討論管理配套的不到10種。
另外,若為主管機關委託之救傷、收容中心,取得動物展演許可之業者、科學應用機構、領有漁塭養殖登記證者亦不在此限。而公告前已飼養之禁養物種,只要飼主於一年內向縣市政府申請備查,便可繼續飼養,但不得繁殖;地方主管機關則須建立民眾申報、不擬續養動物辨識、安置之配套機制,俟配套措施完備後才會啟動法制作業。故目前於網路謠傳,要將未申報的動物全數安樂死、非犬貓動物全面禁養等,全非事實。
2. 動團提出因蛇年飼養風潮而要禁養蛇類
而此次禁止飼養的蛇類,只是部分蛇類,並非全部,緬甸蟒更是在當天會議上,被從
禁養名單移除。當天南投生物多樣性研究所代表曾提出警告:緬甸蟒入侵美國佛羅里達州,在大沼澤地裡,吞食當地野生動物,使當地生態系飽受威脅,造成非常嚴重的問題。而緬甸蟒並非佛州的原生動物,政府判斷是被人養來當成寵物後,野放或逃脫進入環境,從1980年代開始大舉入侵佛州南部。然而當天兩爬協會代表要求將緬甸蟒從禁養名單移除,動保司長現場也表示可再討論。
3.「非犬貓動物全面禁養」-- 完全是惡意散播謠言,故意製造社會對立。
二、犬貓飼養要管,異域寵物飼養當然也要管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2014年即曾召開記者會指出:台灣寵物交易市場,光是有記錄的物種,至少已達1,396種。不論是哺乳類的蜜袋鼯、貂、刺蝟、龍貓、花栗鼠、狐蒙,或是蟒蛇、眼鏡蛇等蛇類,綠鬣蜥、變色龍或巴西龜、蘇卡達象龜、鱷龜、角蛙、箭毒蛙等兩棲爬蟲類,蜘蛛、蠍子、獨角仙、鍬型蟲等陸生無脊椎動物,鸚鵡、畫眉等,各式各樣的「異域寵物」,民眾都可以輕易在網路、夜市、鳥店、水族館、寵物店,甚至文具店、五金百貨行買到。
異域寵物也大量透過網路、社群平台交易。常見炒作物種帶動飼養風潮,例如:10多年前的浣熊熱潮,2011年有業者強調飼養沼林袋鼠僅需1坪空間,2018年則鼓勵大眾飼養狐狸,或是沙漠動物狐獴。
但異域寵物的繁殖買賣毫無管理機制。比較現行「特定(犬貓寵)物」及「非犬貓(異類)寵物」的規範(見下表),即可一目了然。由於缺乏管理機制,業者的動物來源是否來自非法走私,飼養販售環境是否滿足動物需求,飼主是否了解該動物正確飼養知識,都毫無管理機制。故本次公告禁養物種,僅是降低公共安全、生態風險的基本措施。
「特定(犬貓)寵物」及「非犬貓(異域寵物)寵物」
繁殖買賣規定比較(表)
項目 | 特定(犬貓)寵物 繁殖買賣 | 非犬貓(異域)寵物繁殖買賣 |
法源 | 動物保護法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 | 無 |
須取得許可證 | O | X |
須符合飼養設施規定 | O | X |
應有獸醫、畜牧專任人員 | O | X |
應接受查核評鑑 | O | X |
動物應植入晶片 | O | X |
應有繁殖、買賣、晶片記錄 | O | X |
網路廣告須納管 | 需註明特寵繁殖買賣許可證 | 無任何限制 |
須遵守繁殖作業規定 | O | X |
須遵守未離乳或獸醫判定健康不佳等不得買賣規定 | O | X |
須提供消費者飼養管理須知、須獸醫開立動物診斷書或檢驗證明書 | O | X |
須保障消費者權益、動物福利 | O | X |
三、異域寵物不當飼養,造成動物傷害或虐待,必須正視
動保團體常收到不當飼養寵物的通報個案,除了犬貓,當然也包括各式各樣的「異域寵物」。例如: 守宮等小型動物以盲盒形式販售;爬蟲類用宅配運輸,在漫長運輸過程中,因為缺乏適當照顧,導致脫水、窒息甚至死亡;浣熊也常發生不當飼養導致行為異常的案例。
異域寵物其實就是將各種野生動物拿來當寵物飼養。其自然習性的表現,當然很難或完全無法在人工圈養、飼養環境中得到滿足,導致健康問題與行為異常。例如,狐獴、土撥鼠需要群居與地底穴居的條件,然而多數飼養環境無法提供;水豚需要充足的水源與社交互動,卻常因空間不足而出現壓力性行為。龍貓需要低溫(攝氏12-20度)乾燥的環境,台灣的亞熱帶高濕高溫氣候得長年開冷氣才能滿足其需求。許多爬蟲類動物則因缺乏適宜的溫濕度控制,常出現代謝疾病或早逝的情況。遑論挖掘土壤、游水、群居、飛行等自然行為。
四、異域寵物逸出造成生態環境、公共安全危害、民眾財產損失難以衡量
綠鬣蜥在二十幾年前,曾是兩爬寵物的明星物種。飼養風潮退去後,繁殖買賣業者開始炒作其他物種,但被遺棄或逸失的綠鬣蜥,卻成了農民的惡夢。林保署至今還要編列數千萬人民的納稅錢去移除。
本月8日,恆春南門水溝出現一條長達一公尺的鱷魚,引發恐慌。其實國內已有多起鱷龜被棄養於野外的案例。而亞洲水龍的數量激增,也對台灣河岸與濕地生態構成壓力。
這些外來種逸出已對台灣的農業、原生物種及整體生態系統帶來沉重負擔。農業部要從源頭管理,理當支持!
五、異域寵物可能帶來人畜共通疾病公共健康風險
外來動物可能攜帶人畜共通的傳染病,對公眾健康構成潛在威脅。例如,2003年美國曾發生土撥鼠傳播猴痘病毒的案例,凸顯異域寵物進口的公衛風險。此外,部分爬蟲類動物可能攜帶沙門氏菌,而某些野生鳥類則可能是禽流感病毒的攜帶者,這些疾病都可能因走私及飼養不當而進一步傳播。
六、野生動物貿易管制為國際趨勢
農業部研擬「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物種名單」,事前經過兩年專案研究與國際管理規範的蒐集,也廣泛徵集獸醫學、生物學、生態、動物福利及相關業者與動保團體等領域專家意見。本次幾位抗議未受邀與會的學者,也都是這兩年裡受邀參與諮詢與評估的專家學者。
農業部經過39場專家訪談及10次以上專家會議充分討論後,凝聚各界共識,彙整出哺乳類、爬蟲類及鳥類之物種飼養風險評估標準,包括:
A—公共安全(具毒性)、
B—公共安全(對飼養者及第三人造成傷害之風險)、
C—動物福利
此名單的擬訂具有科學基礎,且名單上的物種是經過飼養風險評估後才列入,並非全面禁養非犬貓動物。上述措施是考慮各方利害關係人需求後所能獲得的最大公約數。
此次公告禁止飼養輸入動物名單屬於「黑名單」(negative list)的管理方式,歐盟、日本、英國、奧地利都有此機制。而歐盟針對外來入侵物種實施了嚴格的黑名單制度之餘,目前正積極推動「白名單」(positive list)。
比利時是第一個實施「白名單」的歐洲國家,於2009年正式實施該政策並結合社會監控,有效地規範了國內非法銷售和飼養動物的數量。
根據歐盟動物保護聯盟(Eurogroup) 的研究報告指出,「白名單」措施造成對非法飼養或銷售的外來哺乳動物的沒收和救援行動偶有發生,並未增加「地下化」的情形。
2022年,歐盟議會對規範異域寵物交易展現積極承諾,致力於透過全歐盟範圍內的「白名單」來改善對外來寵物交易的規範,該決議顯示出歐盟對於提升動物福利、減少非法交易及保護公共健康和生態系統的高度重視。
農業部於7日也指出,基於行政量能的允許,未來依物種特性陸續將以黑名單(禁止飼養)、灰名單(符合條件下可飼養)及白名單(一般飼主管理)進行管理,名單的物種未來可視情況滾動式調整。
綜上所述,農業部並非禁止飼養非犬貓寵物(異域寵物、外來種寵物),而是針對具有公告安全(具毒性、對人可能造成傷害風險高)、動物福利較難滿足、對生態影響風險高的物種,將予禁止飼養。公告實施前已飼養之飼主只需辦理備查仍可飼養。
國際經驗顯示,外來物種的入侵可以預防。 歐盟已推動從「黑名單」到「白名單」的物種管理策略,而新加坡更明確禁止多類異域動物的飼養,以保障生態、動物福利與公共安全。台灣作為全球動保與生態保護的參與者,此次政策是向國際接軌的重要一步。
動團呼籲任何動物飼主,包括繁殖買賣業者,應善盡動保法第五條規範的飼主責任。不僅應重視物種的選擇,確保來源合法、動物健康,買賣飼養動物前,也應檢視自己是否能善盡飼主責任,提供符合動物需求的飼養環境,以減少不當飼養、棄養、動物逸出所造成的收容救援、動物痛苦、生態破壞之社會成本。
聯合聲明團體: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台灣愛鼠協會、關懷生命協會、台灣愛兔協會、好好愛牠協會
若需進一步說明討論,請洽: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0910150908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長姜怡如0953850303 Line ID: conniechiang85
[1] 農業部114年1月8日農護字第1140072019號函,114年1月3日「指定公告禁止飼養輸入動物種類研商會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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