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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動保大眾講座】當我坐在貓咪咖啡廳裡 論展演的界線

關懷生命協會「2019動保大眾講座—當我坐在貓咪咖啡廳裡」於7月13日星期六舉辦,邀請了東華大學觀光暨休閒遊憩學系助理教授遲恒昌主講。

講座一開始,本會倡議主任林韋任率先向聽眾說明舉辦緣由:2014年發生阿河事件,影響2015年展演動物及展演動物業修法。然而卻限定動物必須提供「展演及騎乘」,造成整套法律,只規範的到全台5間馬場。直到2018年才又再次修改《動物保護法》中關於動物展演行為的相關條文,採用排除的方式立法。因此,一個場域是否具備展演行為,便成為關注的焦點。(注1)

貓咖啡廳席捲全球的風潮

在講座的一開始,遲恒昌教授就接到了一個大哉問「貓咖啡廳究竟算不算展演活動或是空間?」但教授並不直接給出答案,反而是隨著講座進行,帶著大家一步一步的思考這個問題。

遲教授先為我們介紹貓咖啡廳的歷史,提到貓咖啡其實是從台灣開始,再漸漸的傳到國外,反而在國外掀起一陣風潮,舉凡日本、倫敦等地都出現貓咖啡廳的蹤影。尤其是日本更是瘋狂著迷於貓咖啡廳,將其視為一種「療癒空間」,足可見貓咖啡廳對日本人的重要性。

貓X客人X咖啡廳

遲教授在講座中也介紹了兩種不同情形的貓咖啡廳,分別是中途型,像貓咪的中途之家一樣的具領養功能,或是商業型的貓咖啡廳。他也提到台灣與日本不同,台灣較多中途型的貓咖啡廳,但要經營咖啡廳又要負擔貓咪在送養出去之前的一切精神體力花費,對經營者來說是一大挑戰,很多中途型的貓咖啡廳撐不下去只能黯然收場。

在貓咖啡廳中,人與貓的距離也是一大學問,貓跟消費者能否直接接觸?貓跟餐飲是否有接觸機會?經營者對於貓還有消費者的考量、店內的空間安排設計等都造就了各個貓咖啡的不同風貌。遲教授用了大量的圖片為大家展示各種不同的貓咖啡廳的實例以及其好處,同時也為大家講述一般貓咖啡廳會有的顧客守則。

貓咪真的在展演嗎?

「貓構成了貓咖啡裡面消費者最重要的經驗,大部分其實不會是那些餐飲,而是貓。」遲教授說,「貓在這裡所有動靜的姿態都是消費者觀看或拍照的對象。」所以消費者也比較喜歡能夠直接跟貓接觸的貓咖啡廳,而比較不喜歡那些貓被放在玻璃櫥窗,不能接觸的那種形式。

貓咖啡廳也同時呈現了人與貓的支配關係,像是貓不能隨意離開咖啡廳,或是如果客人讓貓不舒服時,貓有沒有自己的躲藏空間,這都會讓貓處於一種被支配的狀態。也有號稱貓都經過「親人訓練」的咖啡廳,讓貓能比較適應不同客人後才會在咖啡廳裡面。但貓應不應該被訓練,其中的訓練方式對貓又是否恰當合適,也是我們需要關注的。

「貓咖啡的展演跟水族館或海生館鯨豚表演的方式也相當不同,」遲教授表示,「甚至我們真的能夠說其中有展演嗎?」有些非刻意、隨機的展演行為,如貓與人的互動,或是貓本身的一舉一動對消費者來說可能就是一種展演。而像是讓客人擔任貓咪餵食的角色,讓貓咪的用餐變成了貓與客人互動或拍攝的機會。像這種貓本身並沒有在表演,但對消費者來說是種表演的情況,是否能夠視為展演行為?

貓咖啡廳的現在與未來?

貓咪是貓咖啡廳的靈魂所在,而貓又是從何而來?店長是飼主,或是是浪貓送過來等著被領養的?對貓咖啡廳來說,貓又是什麼樣的存在?是家人、員工,亦或是一種資本?也許並不能那麼單純的去定位貓。不過遲教授也說,我們該多注意咖啡廳是否在意貓的福祉,或是多多支持中途型的貓咖啡廳,這都是在消費時可以顧及的倫理。

講座的最後也提到了現行法案對於貓咖啡廳這種場所規範管理不足,貓咖啡廳的空間可以有多少隻貓?是否有需要貓咪們的獨立空間?這種新興形式的展演又該如何被規範?現場正好有從事人類學研究的朋友,討論十分熱烈。(注2)

貓咖啡廳無疑提供了人們另一種親近動物的空間與方式。而在這樣的環境之中,我們該如何避免貓的權利被侵犯,又該如何看待這些場所,遲教授的講座提供了一個方向,剩下的更需要我們再多多觀察思考。

注1:細節可參閱專文【從「展演動物」到「展演行為」

注2:一併收錄 Robb Young 給予這個講座的回饋,十分感謝他。

為什麼貓餐廳的多重面貌會讓我們對「展演」一詞感到困惑?貓作為一個非人動物,牠是自然還是社會屬性的?作為一個物種,你會把牠當作自然的非人物種,然而牠作為一個寵物,也具有社會屬性。像是台灣的動保法就無條件地將犬貓當作動物,不像其他物種必須被人為飼養或管理才算是動物。

因此,我們對與貓是什麼屬性的看法,會充斥客觀與主觀的異同。展演的定義也是,你可以說展演的客觀定義具有公共性質,如動保法的定義:「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以動物供展示、表演或與人互動。」或是說將你認為貓餐廳裡,餵食貓或與貓互動算是「私人」領域的行為之一。例如你本身就有養貓,與貓互動本身就是你生命經驗裡親密的事物,不那麼有公共性。

以此公共/私人的界線來面對客觀/主觀上展演該如何思考是很有洞見的,例如說我們平常不會看到餵食海豚、餵食老虎或餵食其他物種的情境。它們不在你的生命經驗裡。此時,這樣的行為相對於餵食貓,就成了公共而非私人性質的。因為你只能在公共場合經歷此事,主觀思維上也就讓我們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動物「展演」。

所以貓本身的自然/社會屬性、公共/私人的性質,讓我們很難分清主觀與客觀上該如何分類貓餐廳的各種面貌是不是展演。不過最後,實際上該如何面對動物展演相關的法律規範,則必須回歸實際的營業狀況以及稽查經驗,很難在概念上的層次釐清利與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