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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霸凌鯨鯊--建請教育部終止「屏東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引進新鯨鯊計畫

停止霸凌鯨鯊

建請教育部終止「屏東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引進新鯨鯊計畫

鯨鯊俗稱「豆腐鯊」,是迴游性的大型海洋生物,也是鯊魚族群中體型最大也最美麗的物種。生性溫馴、以浮游生物為主要食物來源;由於洄游路徑接近台灣近海,很容易被漁民捕獲,導致近年來族群數量大幅銳減。政府為維護海洋生態保育,於2007年5月發布自2008年起全面實施鯨鯊禁捕,規定除經政府許可之必要性”科學調查研究”外,不得捕捉或持有;此舉不但使鯨鯊生存獲得保護,也讓我國保育形象在國際間獲得莫大讚譽。

屏東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俗稱「屏東海生館」),雖為教育部所屬單位,但業務營運向來委由民間企業經營管理;在鯨鯊禁捕法令公告之前,已引進三隻鯨鯊飼養於館內展示。不幸其中一隻入館不到兩年即不明原因暴斃 (註:3號鯨鯊,2005年7月入館、2007年5月死亡),另一隻入館三年,於2007年發現脊椎病變,在缺乏嚴謹的放流規劃下,被該館迅速、低調的"流放"而不知所終 (註: 1號鯨鯊,於2004年4月入館、2007年3月因脊椎畸形發育而野放)。

目前「屏東海生館」僅存的一隻鯨鯊,由於法令不溯既往,得以在禁捕令發布後繼續留置館內供遊客觀賞;但最近也被發現疑有脊椎病變跡象。儘管在2007年該館”神秘流放”3號鯨鯊時,曾引起社會大眾議論質疑;最近該館再度計畫放流疑有健康顧慮的最後一隻鯨鯊;甚至進一步翼圖突破法令,以求引進新鯨鯊入館展示。由於受限於現行法令規定;該館遂藉”教學教育”為名,期望以修改法令或"專案審查"等鬆綁法令方式,讓該館得以將目前疑已生病的鯨鯊放流後,再抓新幼鯊補入館展。

我們認為,強迫迴游路徑超過兩大洋、世界上體積最大的鯊魚- --鯨鯊離開賴以生存、廣大無邊的自然海洋環境,將其圈養在侷促的人工魚缸中,讓牠因病而死、或者害牠病變後遭到棄養,是一種殘酷的另類霸凌! 是一種對動物的、對生命的無情霸凌!!

為了維護正確的生命教育理念,我們堅決反對教育部海生館引進新鯨鯊!!
為了貫徹保育法令,我們堅決反對農委會鬆綁鯨鯊禁捕法令!!

請支持我們的訴求聲明,跟我們一起反霸凌鯨鯊,為鯨鯊的生命自由奮鬥到底!!
 

【100年4月8日關懷生命協會 致教育部 聲明書】

訴求聲明:

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於民國96524日宣布,台灣成為鯨鯊禁捕國,自97年度起,台灣正式全面禁止捕撈、販售及進出口鯨鯊;此舉獲得了無價的國際保育美名,更爭取到國際保育團體支持於台灣設立深具指標意義的「鯊魚永續研究中心」、並於台灣推動國際間最大規模的鯨鯊衛星標識科學研究教育 (鯨鯊百年計畫),一舉奠定我國在國際間的保育及學術地位。

 

現在,澳洲、貝里斯、宏都拉斯、印度、馬來西亞、馬爾地夫、菲律賓、泰國和美國等國家,都已將鯨鯊列為保護動物;同時,已開發國家之海洋生物博物館,紛紛停止飼育、展示鯨鯊等保育類海洋生物,以確保對民眾展現正確的保育觀念並維護國家保育形象。於此,尊重鯨鯊生存於原生環境的天賦權力,已成為國際間的保育共識;同時,各國也高度期待於鯨鯊百年計畫正式啟動後,我國能持續不斷的在國際會議中發佈學術研究報告,以協助各國能更正確、有效的保育鯨鯊族群。

一、重申反對圈養立場

「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目前所圈養的鯨鯊,乃於禁捕法令正式施行前已經引入,基於法律不溯既往原則,因而無奈接受。但圈養鯨鯊行為畢竟違背保育精神及法令規定,本協會於此重申對「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圈養鯨鯊行為的反對立場。

 

二、堅決反對引進幼鯊

1.依據現有法令規定,鯨鯊為完全禁止捕獵、持有之物種。縱使意外捕獲,也必須立即釋放並通報漁業署;活體鯨鯊並不允許作為國內教學或教育展示之用。「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並非科學研究單位、過去不曾發表任何關鍵鯨鯊研究報告、同時也無法證明具有關鍵性科學調查能力與編制 ,引進鯨鯊活體展示之提議,明顯與本身機構功能屬性及現有法令不符。
 

2.「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的飼育行為紀錄,不是造成鯨鯊死亡就是產生脊椎畸形發展除令人對該館照護動物之能力產生質疑外,更可證明大型海生物不適合在人工缸體內圈養。鑒於維護動物健康存活,「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不宜引進新的鯨鯊,再造成更多傷害。
 

 三、反對棄養式的野放

目前倖存的第三隻鯨鯊自幼即被迫離開原生環境過久,是否仍具有野外存活能力值得高度質疑;而先前因脊椎畸形發展而被「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野放之鯨鯊,在草率野放後不知所蹤,顯見該館沒有成功野放的經驗與技術;因此本會要求「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需於野放前審慎評估、充分準備、並提出完善野放與追蹤計畫,確保被野放之鯨鯊能安全健康的回到原生海域。

 

四、建立正確的生命教育觀念及貫徹保育法令

1.基於尊重生命,避免對動物無謂迫害,廢棄活體展示的教育方式,已是國際潮流;請教育部秉持一向嚴守的生命教育理念,終止引進新鯨鯊展示的計畫及申請。

2.農委會貫徹執行鯨鯊保育法令,切不可因少數人的商業利益而鬆綁法令允許引進新鯨鯊展示;否則不但違反正確的生命教育原則,亦將招致國際非難、嚴重傷害我國好不容易建立的保育聲譽。

      聲明單位: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