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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構「嗜血症候群」

動物倫理
文/
釋昭慧(關懷生命協會創會理事長)

  最近,全民要求「撤換內閣」呼聲甚高。我們不得不提醒大家:在要求撤換內閣的同時,我們可不可以作一些社會面的自省?倘若沒有這些自省,那麼任誰上台,都會產生不利於社會治安的政策盲點!

  容我不客氣地說:台灣社會有嚴重的「嗜血症候群」,這是一種共犯結構!舉例而言:口蹄疫一流傳,台灣就殺了三百多萬頭豬,其中亂棒打死、活埋致死等遭受非人道處置者不計其數!農委會才說「台灣恐有狂犬病流行之虞」,病例還末出現,各地方政府已經展開了全面撲殺流浪犬的行動,而流浪犬在台灣,少說也有兩百萬!

  請注意!一遇到困難,就用「殺戮」的方式來解決,這種「嗜血」性格與「過河拆橋」的心態,幾已成為台灣官方和民間牢固的共識。這些困難容或有別的方式可以解決,但是基於「經濟」或「省時省力」的考量,讓「障礙物」一死了之永遠是最省事的辦法,至多事後給他(牠)們「超度」或「慰靈」一下,這樣的心理自衛機轉,就可以讓官員與全民心安理得,然後繼續好吃好睡,像甚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

  整個台灣土地上,殺業是如此深重!想想看,數以百萬計的動物慘遭無情屠戮,作為「生命共同體」的人類,又怎能倖免於災劫呢?在面對全國豬隻悲慘命運的同時,「聞其聲不忍食其肉」,照說應自發性地禁食豬肉一段時日,聊表憫恤之心,然而自總統以至各級官員,竟然面不改色,甚至是面有得色地對著媒體鏡頭大咬豬肉!而長期以來,政府沒有誠心由全方面著手,人道解決流浪犬問題,如今更以「防疫」為藉口,在絕大多數犬隻對人無害的情況下,以「寧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個」的心態,欲對無辜犬隻展開滴水不漏的殘忍捕殺!,試問:這一切的觀念、做法,都是何其麻木、冷漠、殘酷、無情!「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冷酷的政策,冷酷的示範,這些在在處處激發著人的魔性!

  經濟至上,利益掛帥,已使得「財產權大過生命權」成了社會共識,政府可以為了「節約經費」或「防止肉價下跌」等等經濟面的理由,來屠戮數以百萬計的動物,而完全不考慮「可以保命,但須費錢」的其它方案,而我們的媒體所呈現出來的,也是經濟面的分析,「人道對待病豬或流浪犬」的沉痛呼聲,甚至上不了所有主流媒體的版面!

  然而不幸的豈祇是動物而已?當「殺戮」成為這個社會解決問題的慣用模式時,我們業已悄悄訓練了一批心性凶殘、刻薄寡恩、殺人不眨眼的凶手,他們隨時隨地都可以為財、為權、為恩怨情仇,甚至於只是為了滿足自己職業慣性業已養成的嗜殺癖,而不惜動用各種令人髮指的手段,凌虐或殘害無辜,他們他自有一套心理自衛機轉,使自己在行凶之後,心安理得,好吃好睡,像甚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

  體會得這層道理,我們就不難理解:為何劉邦友一門八口、彭婉如、白曉燕乃至許多無辜的生命,會死得如此痛苦悲悽!也更不難理解:為何每遇到這種重大殺戮案件,社會上的普遍反應就是「治亂世用重典」、「以牙還牙」、「格殺勿論」的聲音價響,而這回連「仿新加坡用鞭刑」的呼聲都出現了!台灣的「嗜血症候群」每發作一次,就加劇幾分。假使有一天,碰到重大刑案,有人要求恢復「凌遲處死」、「五馬分屍」之類的古之酷刑,那我們是一點也不要驚奇的,因為「不將他千刀萬剮,難消我心頭之恨」,以更凶殘的手段報復罪犯,成了我們長期制約反應而產生的行為模式。

  在這全國哀痛難當而激憤難忍的時刻,「撤換內閣」成了全民的共同訴求。然而我們別忘了:「財產權大過生命權」、「用殺戮的方式來消除障礙物」;這已是社會普遍的價值觀,如果這套價值觀不被質疑,不被譴責,那麼換誰上台,都會制約反應地用這套價值觀行事,而我們整個杜會,就難保不會繼續成為共犯結構,招感來更多的殘忍殺業!謀財本不必然要害命,敢於為謀財兩害命,這表示凶手是「財產權大過生命權」觀念的徹底服膺者,而嗜殺成性的凶手,豈不就是「用殺戮的方式來消除障礙物」的社會價值觀最貫徹的實行者。碰到問題,「嗜血症候群」不宜立刻發作!我們不妨從人文社會面作多向度的思考,徹底揚棄「財產權大過生命權」與「用殺戮的方式來消除障礙物」的社會價值觀,否則你我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成為下一個受害人,因為我們都有可能成為別人謀財、奪權的「障礙物」,成為「嗜血症候群」的受害者!

[原刊於5月11日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