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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議題大家談:台灣獼猴與你我的生活(part2)

動物與保育
文/
林美吟、愛美麗、蔡阿婆、龔玉玲

獼猴降級

龔玉玲:

1972年,台灣正式頒佈全面禁獵並禁止野生動物的出口時,台灣獼猴列入「珍貴稀有」野生動物,到了1989年《野生動物保育法》正式公布時,野保法將台灣獼猴列入「保育類」動物的名錄,這被視為一種降級。而目前是預備在2018年年底公告,將台灣獼猴從「保育類」野生動物降級為「一般類」。

以下討論的重心會放在目前台灣獼猴從「保育類」降級為「一般類」的狀況。

林美吟:

農委會林務局於今年(2018年)4月召開「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專家會議」,會中專家取得共識建議將台灣獼猴從保育類中除名,於是林務局於6月25日召開的「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中決議將修正保育名錄,將台灣獼猴、山羌、白鼻心、眼鏡蛇、龜殼花、雨傘節、短肢攀蜥及大田鷸8種野生動物,調降為一般類野生動物。

會議之後,不論是記者會、新聞稿,相關單位及學者不斷強調即使調降為「一般類野生動物」仍然受《野生動物保育法》保護,不可隨意獵捕、虐待、騷擾,這樣的說法之下被移除保育類好像沒什麼好擔心的、好像也沒有那麼嚴重,而事實上真的如林務局所說的那麼美好嗎?

雖然林務局也一再強調:「台灣獼猴移除保育類與人猴衝突、農損無關」,但是民眾最在意的焦點仍是於此。我們可以理解台灣獼猴對於居民、農民造成的損失與困擾,但是解決問題的辦法絕對不是移除保育就能一勞永逸了。

台灣獼猴號稱是全台灣數量最多、民眾觀感最負面的野生動物,在移除保育前虐殺、毒殺、獵捕、私養各種問題就層出不窮,在民眾對於獼猴的科普知識又不足的情況下,獼猴移除保育後的衍生問題、配套措施,林務局真的想好了嗎?

蔡阿婆:

請問美吟,對於「獼猴移除保育後的衍生問題、配套措施」,林務局有做怎樣的規劃嗎?可以在哪裡看到他們的具體作為?

一般民眾或動保團體,可以用什麼方式來表達關切,或是對政府施加壓力?讓野保法的執行更加落實,甚或修改細則?

林美吟:

目前台灣獼猴移除保育類的決策我認為有以下三大問題:

【調查資料未明、地區調查與推估數字相差極大】

多方對於目前政府委託學者所做出的獼猴數量推估提出質疑,林務局回應:「調整野生動物保育等級的依據很多,包括野外族群狀況、分布、族群長期趨勢等多面向評估。」。

但林務局及其委託研究學者每次對外說明、新聞稿及媒體報導總一再使用:「台灣獼猴族群數量已達30萬隻」、「獼猴數量穩定成長」來誤導一般民眾。

依目前政府相關單位的研究報告、研討會資料、論文來查找目前各地的台灣獼猴數量調查數據都與推估的30萬隻台灣獼猴落差極大。

我們可以理解台灣獼猴的族群數量不可能做非常精確的調查,因為動物族群數量往往呈現是動態波動當然不可能時時刻刻精準計算,但是2000年的全台獼猴數量推估是忽略掉棲地破碎、棲地品質、社群不可能平均分佈、人為干擾種種複雜因素的估算,已可能有極大誤差了,2013年又再次拿一樣的數據進行估算更是不合理。

再者,地區性的調查資料都是各別調查且年份不一,林務局會議中所評估的獼猴族群狀態、分布及趨勢的依據為何更需要有詳細的資訊提供,而不是一句:「獼猴族群數量有穩定成長」含糊帶過。相關請參考文章〈台灣獼猴有30萬隻?

【「一般類野生動物」仍然受《野生動物保育法》保護,真的嗎?】

台灣獼猴降為一般類野生動物的新聞一出,喊殺喊打喊料理的言論不計其數,林務局及相關單位又趕緊發布新聞稿:「一般類野生動物仍然受《野生動物保育法》的保護,民眾不可隨意捕捉獵殺,隨意獵殺可處6至30萬元罰鍰」。

雖然《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0條規定不得騷擾、虐待、獵捕或宰殺一般類野生動物,但範圍只限定於政府劃定的保護區中;第17條雖有限制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應在地方主管機關劃定的區域內進行(目前各地方仍沒有區域劃定);且21條又明文寫道:「野生動物若有『危及公共安全或人類性命之虞』、『危害農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傳播疾病或病蟲害』等狀況時,得以獵捕或宰殺」。在這樣《野生動物保育法》法條互相矛盾及相關規劃及配套措施未明確的狀態下,如何確保一般類野生動物仍受保護?

我們若除去法條中的矛盾不談,從中央到地方,我們有足夠的人力、執行力去切確執法與監督嗎?

台灣許多野生動物即使受到《野生動物保育法》的保護,卻仍然面對盜獵、虐殺、獸鋏、攻擊等等威脅,況且民眾基於刻版印象,對獼猴並不友善,過去台灣獼猴即使享有「保育類動物」的光環,卻因執法困難、人力不足等等因素,台灣獼猴被毒殺、虐打的案件層出不窮且幾乎無法抓到兇手,我們非常憂心獼猴被移除保育後將面臨更大的威脅。

【對照其他國家開放獵殺野生動物,台灣獼猴降為一般類就很合理嗎?】

在此次台灣獼猴被降為一般類的討論中也常提及:「日本、澳洲也會開放獵殺野生動物來降低數量,台灣獼猴目前只是被降級而已沒那麼嚴重吧!」

根據林良恭教授接受媒體時訪談提到:「日本甚至有專業獵人以移除的方式管理當地獼猴,每年移除的獼猴數量約2萬隻,因此我國將獼猴降為一般類野生動物並不算違背國際潮流」。

首先我們想要先釐清的問題是,台灣的棲地面積、棲地品質、法規的完整性跟其他國家是否可以相提並論了?日本進行猴害防治的確是行之有年,但是日本對於日本獼猴的形象營造、創造在地觀光收益我們又做到多少呢?

許多人認為保育的同時也應該合理的利用與管制野生動物,可是我們一直以來都將獼猴當成「猴害」來防治,卻從未試圖利用獼猴的正面價值來補償獼猴帶來的負面影響。相關請參考文章〈除了防猴  吱吱黨:也要創造獼猴價值〉。

愛美麗:

我覺得關於第三點【對照其他國家開放獵殺野生動物,台灣獼猴降為一般類就很合理嗎?】,可以補充的是野保法上的缺失。

就我與同學及老師們討論的結果,我們認為野保法一直以來就有許多漏洞或是在執行上有困難的地方,而台灣獼猴的降級只是更加彰顯出野保法的不足。例如,野保法的目的不是純粹保護野生動物,而是希望能夠永續地利用野生動物資源,因此對於一般類野生動物,規範了只有在地方主管機關劃定的特定區域才能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但是卻沒有任何地方主管機關劃定出可以捕獵的特定區域,因此,任何在野外捕捉野生動物的行為基本上都是違法的,這樣的法律沒有實際上照顧到野生動物的權益,反而助長暗地捕捉野生動物的勢力。

而雖然野生動物不能隨意捕捉,但是一般類動物又可以販賣飼養,所以一旦抓到民眾飼養一般類野生動物,只要來源不清楚,或是說從繁殖場買來的,大概就可以逃避法律上的責任。另外,野保法第18條提到保育類動物,「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但對於一般類野生動物,只有提到「在政府劃定之保護區」內禁止騷擾、虐待、獵捕或宰殺。這樣如果有人虐待台灣獼猴,可能就無法可管了!

再來,野保法21條提到,若野生動物危及農林作物,在「緊急狀況」下得以「人道方式」予以獵捕或宰殺以防治危害,「人道方式」大概指的是獵槍一槍斃命,但是獵槍卻只有原住民可以申請,導致許多農民雖然知道有這項法條,卻依然於事無補。

因此,獼猴降級既不代表民眾可以隨意獵捕,多數農民也沒有這個能力在遇到緊急狀況時「人道處理」,所以除了原住民得以因為傳統祭儀而獵捕野生動物之外或是作為學術研究用途等特殊理由之外,獼猴「理論上」應該數量不會有什麼太大的變化。所以就野保法的法律層面,無論是不是保育類,一般人都不能去利用,對農民來說,其實不會比較有保障;而就現實的層面,降為一般類後,政府比較不會注重,因此動物對為不肖業者或有心人士所利用,政府較不會追究,是因為這樣,才有可能造成獼猴數量減少。如果野生動物資源都是在違法的前提下被利用,政府又要怎麼結合學術單位來做族群評估呢?

綜合上述,我認為野保法的缺失也是獼猴保育爭議很重要的一部分。

林美吟:

誠如愛美麗所說,當獼猴移除保育的消息一出,其實有許多討論都在談法規的缺失跟執行人力的不足。另外,即使真的被舉報查緝到違法,法官、檢方的認定也是一個問題,上週的新聞〈彩蝶宴查獲保育類山產  老闆戴春發不起訴處分〉就是近期的案例。

愛美麗:

再談一下降級與飼養台灣獼猴當寵物之間的關聯。

林務局指出,雖然一般類野生動物並無禁止飼養的規定,但因為一般類動物仍然是不能任意獵捕,而且也沒有合法的飼養繁殖場,因此現在如果有人飼養小猴,基本上來源都是違法的。

但儘管如此,我仍透過臉書看到其他人的貼文,得知有一些飼養獼猴的案例已慢慢浮上檯面,其中有一例已有保七隊介入並將該名眾移送法辦。不過因為是一般類動物,所以這樣的案件可能不會再像偵查保育類這麼積極偵辦,也就是說,地方政府有可能對於這樣的事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我認為因為這樣,民眾監督政府的力量就變得更重要了,我們要讓政府知道,獼猴不是降為一般類問題就解決,野保法若不徹底執行,反而會有其他問題發生,而這是政府需要去正視的問題。

台灣獼猴與你我的行動

蔡阿婆:

經過前面三個小節的談論後,以我自己還是路人的立場,希望這篇文最後有個小提醒,就是一般人可以怎麼做?

像是關心獼猴的民眾如何檢舉(傷害或人為飼養)?如何支持(友善獼猴的產業)?而在乎安全的民眾如何避免衝突,可以達到保護自己又不失和平共存?還有哪些宣導的地點、相關網站、相關團體等資源可以近用?

林美吟

關於「民眾如何檢舉」,通常是透過地區的農業單位,如高雄是由高雄市農業局-植物防疫暨野生動物保育科承辦。發生區域如果有林管處也可向林管處或保七總隊通報。

關於「在乎安全的民眾如何避免衝突,可以達到保護自己又不失和平共存」,下圖是我們自行設計的文宣,我們目前提供給中山大學、太魯閣國家公園天祥站跟我們自己的定點宣導志工做使用,之後也可提供一般民眾做宣導、教育下載使用。

蔡阿婆:

我知道「台灣獼猴吱吱黨」常辦獼猴團,讓民眾認識獼猴、了解人猴和平相處之道。還有你會去各地辦講座,宣導人猴理解共存、互利共生的觀念。

另外我也有採訪一下「猴厝邊」這個FB專頁,原來他們是屏科大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在承接「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的計畫下而建立的。臉書主要透過一些新聞轉發,同時宣傳正確的觀念,讓民眾瞭解獼猴與相關互動議題。目前除了在鄰近社區有舉辦一些課程外,同時有在周邊遊客或登山客較多的地方,舉辦環境教育解說,讓遊客透過5-10分鐘的課程,更瞭解如何與獼猴相處。「猴厝邊」說在登山口解說的成效較佳,但與居民溝通部分仍在努力。

愛美麗的「猴友善農業」傳達的理念是「不只是保護猴子,更是用行動與金錢支持那些被獼猴偷吃水果的果園」,提倡「消費者用行動力支持那些與自然為伍的果園」,所以「猴友善農業」一邊對農民溝通,一邊對消費者推廣理念。按讚支持「猴友善農業」就是一個很簡單的行動。

龔玉玲:

謝謝蔡阿婆提出的建議,引導大家想到即使生活中不見得與獼猴有直接接觸,關心者還是可以有些實際的行動。這也間接呼應了前面我曾提議的,儘管人猴衝突是大家最為關注一面,但也希望大家在閱讀的同時猶抱持「以人類的需求為優先並非理所當然」的態度。

謝謝愛美麗、蔡阿婆與林美吟的共同討論,台灣獼猴還需要大家對牠們有更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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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議題大家談:台灣獼猴與你我的生活(par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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