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動物實驗,怎麼確定化妝品是安全的?」是許多人心中的疑問。「要研發出所有的替代方案後,才能禁止動物實驗」是針對實驗動物議題,一般人最常見的回應。但是歐盟在承認:「現階段還沒有能夠完全替代實驗動物的檢驗方式」的狀況下,為什麼敢大膽的全面禁止化妝品動物實驗呢?
歐盟到底找到了什麼能夠確認化妝產品安全、又不傷害動物的好方法呢?最重要的是:這樣的方法臺灣做得到嗎?
一、歐盟等國禁用動物實驗:建立安全原料名單
目前全球保守估計已有五千多種安全原料(中國公布八千多種)可使用,幾乎所有一般化妝品廠商均使用這些安全成分來製造出不同的化妝產品。且化妝品產國:韓國、日本或是我國,近年均無新原料之產生。
歐盟於其官網上建立完整的化妝品原料資料庫,並於最新的歐盟化妝品指令:76/768/EEC中明確指示可使用原料名單或劑量,及其使用應注意事項。不再以動物實驗做為檢測安全的手段,改為建立安全原料庫及成份、劑量控管的方式來確保化妝品的安全性。
參考資料:歐盟化粧品原料資料庫、歐盟最新化粧品指令
二、台灣化妝品的安全檢測方式與歐盟方向一致
目前台灣化妝品的可分為兩類討論:一般類化妝品及醫療或毒劇藥品之化粧品。其中一般類化妝品已於84年及87年分類公告均免予備查,因此完全沒有使用動物實驗進行檢測,證明其安全的需求。
其二為醫療或毒劇藥品之化粧品(多為染髮、防曬產品),目前國內的安全檢驗方式為:公佈「化粧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基準」等法規,規範其原料種類用量。細觀國內化妝品法規,也都是朝向成份、劑量、原料種類作安全限制,是與歐盟確保化妝品的安全性的方式一致。
參考資料:衛生署免予備查公告、衛福部食藥署:化妝品相關法規
三、「替代方案」,非禁用動物實驗的必要條件
綜上所述,化妝品產業現況就算禁用動物試驗後無替代檢驗方式,也不會妨害消費者安全。故若以有替代方法為禁用動物實驗的前提,將使業者能夠規避禁令,且增加行政單位依法執行之阻礙。
依現實面而言,2007-2011年間,歐盟投入兩億三千八百萬歐元,約合新台幣九十五億兩千萬元開發動物實驗替代方案。但仍於委員會通信內做出以下結論:
化妝品法規禁令的最後期限將至,禁售令將於2013年3月11日生效。已為淘汰為化妝品安全評估所行之動物實驗努力將近漫長的廿年,如今寫下結局。可行的替代方案已在過去數年陸續完成,但現今科技水平下,不可能有完整的替代方案,此情形短時間內無法排除。然而,危機也是轉機,歐盟委員會相信讓市場禁售令生效是促進進步最好的方法,因此,實施禁售令的同時,應觀察市場衝擊並繼續支持研究,發展人體安全測試的新替代方案,使替代方案成為歐盟貿易協定及國際公司之要件。市場禁令是重要里程碑,不只顯現歐盟對動物福利價值之推崇,更是整體人體安全測試方式轉變之典範。(師大動物權利促進陣線 羅丹 協助翻譯 )
表明歐盟雖於現階段同樣無法發展出所有的替代方案,但仍認為發佈動物實驗的化妝品全禁令是恰當且無安全疑慮的。
而國內工研院目前只研發出兩種替代方式(OECD 431 and 439 的 in vitro irritation corrosion 的替代動物方法)。因此若要求每種動物實驗都有其替代方式後方得禁用,於台灣有技術及設備上的困難。
四、禁用化妝品動物實驗對進口不會造成大衝擊,對出口有利無弊
販賣、輸出入之禁令,能真正落實產業上下游禁令規範。此項販賣、輸出入之禁令不溯及既往,在此法條公布前即已完成動物實驗檢測之化妝產品仍可持續販售、輸出入,僅針對未來之新化妝產品進行規範,禁止他國仍持續進行動物實驗之產品進入我國販售,因此不會對目前產業造成太大的衝擊。
販賣、輸出入之禁令於貿易有利無弊。全球目前主要化妝品市場:歐盟已明文禁止化妝品作動物實驗,且我國化妝品主要輸出國:中國,亦無強制規定輸入該國之一般化妝品公司須提供動物實驗之證明,今年中國更取消該國國產化妝品需作動物實驗之強制規定,故通過此禁令後,我國之一般化妝品無論是輸出中國或世界各地,均無受此法條影響。
下表為經濟部工業局所提供的台灣化妝品產業進出口統計表,在台灣出口總值統計中可以看到,五年來台灣化妝品出口世界的產值由70億到153億,成長兩倍有餘。但出口到歐盟的產值僅由6億元成長到7億元,明顯可以看出近年台灣化妝產品,在歐盟這個世界第一的經濟體中競爭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