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告別步步驚魂的日子 捕獸鋏掃雷行動展開新頁

告別步步驚魂的日子   捕獸鋏掃雷行動展開新頁

2011年6月13日下午,被動保界視為重大法案的捕獸鋏修法案,也就是動物保護法第十四條之二:「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及第三十條罰則增修條文,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有鑒於獸鋏濫用日漸嚴重,在使用舉證查緝困難,無法有效控管情況下,有必要施行源頭管理,針對捕獸鋏製造販賣等行為必須加以管制,社會各界都具有高度共識,因此在6月8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中得以在眾多待審法案中,脫穎而出優先審查,並在今日無異議順利三讀通過。

關懷生命協會歷經多年的推動,自民國94年初揭露並呼籲掃蕩三百萬山林「地雷」開始,98年在丁守中委員主持的記者會上,會同台中市世聯會,台灣動物協會等多個動保團體正式向警政、農政、內政各中央單位,提出制定捕獸鋏管制法令的訴求,這其間亦有名作家朱天心及多位立委如田秋堇、鄭麗文等委員分別與各動保團體大力推動禁用捕獸鋏。
 
到今年二月,究竟引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或社會秩序維護法,或動物保護法等等消除獸鋏威脅的方法探討,與相關單位法律專家意見整合也大致完成。本會遂與丁守中委員研商修法方向,決定從動物保護法進行,將重點放在源頭管制,從製造販賣著手,依循既有法令許可制度模式下,訂下「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的提案法條,由丁委員於立法院提出法律修正案,本會爭取行政部門認同並積極凝聚社會大眾共識,此時也獲得PETA及美國動物與人等國外機構聲援,向政府部會高層建議反映。
 
提案在今年4月8日通過一讀,爾後由於國內陸續發生重大事件,至5月下旬仍未見排入委員會審查,眼見6月14日即將休會,此時除繼續積極協商排程外,並公開籲請經濟委員會儘早處理審查,這個公開呼籲得到非常大的迴響,也統一了各團體對獸鋏管制的眾多意見,不論是國內外動保團體或是網友或是其他關心本議題的立委,都口徑一致以丁守中委員提案為唯一版本,大力爭取盡快立法。紛紛以書函、臉書、行動劇陳情或召開記者會等方式,在短短十天之中,展現出強烈的民意訴求,獲得相關委員更多的理解和更大的支持。
 
由於時間急迫,委員會召委議程也已排定,最後在李復興召集委員的大力協助下,排在6月8日下午經濟委員會本會期最後一次會議予以審查,當日場外有黃泰山等保護動物人士持續的行動劇陳情,場內有關動物保護法待審修正案共有十個之多,十幾位委員發言詢答卻也能全部聚焦在本案,因此在委員的體恤民情及充分支持下,本案成為當天唯一審查通過的動保法修正案。而且原本提案中主管機關也修正為中央主管機關,讓農委會更能統一事權,嚴格執行管控。
 
但是距離休會只剩不到一周,能否順利完成三讀立法程序,令人焦急,所幸13日晚間傳來好消息,法案順利完成三讀,實在令人興奮,更要代替動物們感謝提案委員,經濟委員會委員,還有參加院會諸位委員的慈悲與愛心。

如今法案的修正通過,讓台灣動物生命遭受殘害的機率大為減少,民眾公共安全更有保障,推動社會文明又向前邁進一大步,真是功德無量!所有參與努力的朋友們,大家一起為自己喝采吧!
 
今後,我們要求農委會對許可要嚴格把關,沒有詳細規畫說明,有效流向管制及可靠公安保險的申請,絕對不可核准,對於違法製造販賣等行為要強力取締,也呼籲所有愛護動物的朋友們體諒主管機關的人力有限,協助檢舉不法,大家一起努力掃除動物地雷---捕獸鋏。
 
我們更支持農委會加快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腳步,將獸鋏全面禁用,也誠懇呼籲農民與原住民朋友能夠善待地球上的生命伙伴,用更人道的方法來因應與動物之間的互動,讓動物走路不用看腳,告別步步驚魂的日子!

附註:

三讀通過修正條文如下
第十四條之二
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處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九、違反第十四條之二規定,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