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吃狗肉引起的文化之爭

動物與陪伴
文/
釋傳法

   去年7月16日,一些來自美國、英國和加拿大等國家的民間動物保護團體,分別在韓國駐當地的大使館門前,舉行了反對吃狗肉的抗議示威,這股抵制聲浪亦衍生到亞洲,近日包括台灣在內的12個亞洲國家的動物福利團體,亦發起了同樣的抗議行動。然而面對全球動物保護人士的抗議,韓國狗肉餐飲業者及饕客反彈的聲浪也很大,其立論不外乎是「尊重韓國飲食文化」(其實韓國普遍吃狗也不過是近五十年的事)。

  談到「狗文化」,忘了是在哪看到的一段話:「浪漫的法國人看到牠就想到情人;孤獨的美國人看到牠就想到兒女﹔貧苦的愛斯基摩人看到牠就想到雪橇﹔重經濟的日本人看到牠就想到配種買賣﹔務實的中國人看到牠就想到冬令進補。」從狗在不同文化當中的位置,從最親蜜熱愛的、到被當作營生工具的、到被屠殺來飽腹的?狗在人類心中的地位是每況愈下,這種親疏距離,正可以代表「動物權」在該國受藐視的程度。

  然而,文化本來不應該有優劣之分,但是「動物權」卻有它普世的終極價值--重視「人權」的人們,終究不能閉上眼睛故意漠視動物比人類更弱勢的事實,而拒絕對其伸以援手。這應該是這股全球抗議韓國狗肉「文化」的行動,最重要的一點意義。但是老牌動保人士碧姬﹒巴杜卻在電視節目中大罵「吃狗肉的野蠻韓國人!」,這就讓韓國人的自尊心大大地受傷了。韓國人難免質疑:為什麼你們獨獨青睞狗,對於蝸牛、馬肉、龍蝦卻緘默以待呢?這不是雙重標準的偽善嗎?

  其實,當韓國人在做這樣質疑的時候,反而不自覺地在贊同「生命平等論」了,因為不論是韓國的狗,還是法國的蝸牛,站在動物本身的立場而言,牠們的生存意志是等同的,所面臨殘虐的痛苦與死亡的恐懼也是等同的。因此,他們的質疑並不足以推翻「狗權」,反而進一步承認蝸牛、馬、龍蝦的「動物權」了。至此動保人士不得不面對的是其拋出的一個問題:為什麼厚此薄彼呢?

  這起抗議行動,本會也有參與連署,就本會而言,那不是獨獨青睞於狗的特別價值,而是衡量現實因緣條件之下,「能救多少算多少」的「護生」考量,這是出發於佛法「緣起論」的「護生觀」,而不是對狗有特別偏愛的「情感」驅策使然。如果當我們關心某一動物的存亡,理由只是因為他「為我所愛」時,暴露的依然是以「我」為中心的意識形態--依自我的情感好樂而決定其存在價值。於是,我們就較能以同理心體會:何以韓國人會將狗肉之爭,視作「文化霸權主義」了--為什麼硬要教我們「把食物當作情人」呢?其中隱藏的已不純粹是「人道」之爭,而是強勢與弱勢的「文化」之爭,這些爭議未必是民族主義的,但背後確實隱藏著赤裸裸的「權力運作」。配合此種意識形態,大喊「狗肉殘忍」的人,也可以同時心安理得地大啖豬牛,讓「吃狗」的轉而選擇「吃豬吃牛」之後,讓狗肉餐飲業者無以為繼,而就此可以宣佈「反狗肉運動」獲得重大勝利!

  當狗肉「文化」糾葛上「經濟生活」的時候,韓國的狗肉問題就比台灣複雜得多了。要知道,自韓戰以後至今,狗逐漸成為韓國第三大重要的經濟動物,是許多老百姓重要的日常生計,當韓國人反彈歐美「文化霸權」將其動物倫理價值強加於其上的時候,素來強硬的動物權團體,也不得不折衷地說:「我們抗議的是韓國殺狗的殘忍方式」--或許他們也了解到,老百姓「生活」或「生計」的現實問題,比「文化」的爭議更堪同情。但是這並不代表承認「力量」的合理性:只因為動物是比市井小民更弱的弱者,所以允准弱者以力量(屠刀棍棒之類)摧毀更弱者。

  「文化」因需要而生,也會因不需要而消逝,「文化變遷」--某一文化中任何部分的改變,原因可能是與其他文化接觸,或來自於內部自發性的調整。不論民族性堅強的韓國人,與全球動物保護人士之間如何「擦槍走火」,都不能否認也無法違逆這股「動物權」之為普世價值的世界潮流--這不是屈服於西方「文化霸權」的力量,而是人類基於對於動物苦難的不忍之情從而產生的道德覺醒。

﹝原刊於6月17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