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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者計畫:執法最前線】你不能不知道的動保執法-動物保護案件簡析 I

動物與生活
文/
黃愷羚/關懷生命協會研究主任

  關懷生命協會自始以來,一直期望每種動物每個生命都能受到平等且妥善的對待,要達到這個目標,對於政策討論、行政體系的了解不在話下。因此,本會於今年始推動「守護者計畫」,讓我們一窺保護動物的那些人們與制度,建立更完善的動物社會安全網。

  2014年台大大橘子案、2016年國軍營區小白案、2021年新北茶茶案、2022年私人狗園屍骨滿佈、2023年台南男子殺狗錄影PO網、2024年新北男子當妻兒面虐殺犬隻案,還有無數動物未受到妥善照顧等事件,發生在台灣的每個角落。

  這些動物保護案件在法規與政府體系中,都有相關的處理機制。本文根據農業部自2022年度起,每季固定在「動物保護資訊網」公告的「各縣市政府執行動物保護法案件情形」統計數據,梳理台灣動物保護案件樣態,並且搭配「各縣市動檢員人力調查表」了解動物保護案件處理資源多寡。本文撰寫當下,資訊僅公開至2023年底之數據,特先敘明。

  首先,當談論動物保護案件時,我們需先釐清何謂動物保護案件。簡單來說,動物保護案件係指違反《動物保護法》之情況,例如未提供飼養的動物24小時乾淨的飲水,或是虐打動物致死等。還有些看似歸屬動保案件,實則不然的情況,好比當半夜三更被隔壁鄰居家的犬吠聲吵醒,或是發現民眾飼養的麝香豬在公園便溺卻未清理,前者屬於噪音污染案件,可依《噪音管制法》第6條向警察機關檢舉,後者則是可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請主管機關環境部開罰。上述兩個案子若發生地在公寓,則可循《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處置。因此,由此可知在討論動物保護案件之時,須先初步了解相關法規。

  當我們了解動物保護案件核心即是緊扣《動物保護法》,那當有疑似的事件發生時,依據該法第23條設置動物保護檢查員(下稱動檢員),其職責為「出入動物比賽、宰殺、繁殖、買賣、寄養、展示及其他營業場所、訓練、動物科學應用場所,稽查、取締違反本法規定之有關事項」。這些動檢員們過去多具備獸醫師身份,然而因職務所需資源稀缺,工作壓力大等因素,時常招募不到合適人選或面臨高流動率的情況,後地方政府招聘人員時,多無設置專業執照限制。依據農業部2023年10月份資料,各縣市動檢員專職人力有157名,兼職139名,共計296名,相較於2022年同月,分別增加46名與53名。(各縣市統計數據可見文末附件)

  而要深究分析動物保護案件的樣態,除了由誰主責之外,案件數量也是一大重點。我們可以從不同違法事由中,統計出全國檢舉與裁罰數量之比較,如下表1:

  由上表可明顯看出檢舉與裁罰數量之間的差異,根據與第一線動檢員訪談後,大致可以將此現象歸於兩個原因:一是隨著大環境改變,民眾飼養寵物比例上升,動物保護意識也漸漲,開始注意到許多狀況實則對動物不友善,因此積極檢舉;第二則是動檢員實務上多數遇到的難題,即民眾間在生活或其他問題上早有糾紛,進而透過檢舉動物保護案件來干擾對方生活等。然待動檢員著手調查之時,會發現多數案件證據不足,或非屬動物保護案件,而導致無法可罰、無計可施,因此出現裁罰率低的現象。

  了解案件數量多寡後,同樣根據「各縣市政府執行動物保護法案件情形」,我們可再細究動物保護案件可分成表2所列之十三項:

  上述案件類型,可依據規範對象分為幾類:飼主或其實際管領人、展演業者、特定寵物業者、寵物食品業者、非業者之一般大眾,足見在法律規範上,即便在同一部法律中,依循不同身份仍有不同適用之條文,此處在評析動保案件時需特別注意。

  至於哪些案件類型在台灣最常受到檢舉與裁罰,其內容為何,請見後文說明

附錄

*關懷生命協會「守護者系列」,將介紹在台灣各角落,每天站在動物最前線,處理困難、艱辛甚至悲慘個案的第一線工作者,還有協會如何透過遊說立法、監督行政及議題倡議來改變動物的處境。

守護者系列有五個專題,其中「執法最前線:各地方縣市動檢員業務執行及工作處境」,透過與大眾分享「動物保檢查員的工作」,邀請關心動物的您,支持我們關心第一線動物工作者的現況,也成為動物的守護者,「黑暗中,成為牠的光」支持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