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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想05【動物與人類社會】慰靈祭前的「生命主體」

動物倫理
文/
林欽傑

相對於《動物解放》的「物種主義」,湯姆•雷根(Tom Regan)教授著述的《打破牢籠》一書,在破除人類中心主義之上,再行強調動物是具備「本有價值」(Inherent value)的「生命主體」(Subject-of-a-life),如此擁有「動物權利」(animal rights)的個體,在道德上理應獲致尊重、免遭傷害的對待;書中並以親身的經驗邀請「全世界還在躊躇不前的人」(Muddlers),敞開心胸,體認動物作為「生命主體」的存在,方可在面對動物與人類之間的利益衝突時,做出適切的道德判斷。[1][2]

動物表演的歡愉氣氛

隨著人類文明的開展,今日在都市化地區,人們有許多機會能看到活生生的動物,例如:在動物園、水族館、生態農場、觀光牧場等人為的動物展示場域;然而,即便是親眼看到動物,我們也未必能產生相應的同理心,進而覺察到動物的「生命主體」。例如:在動物表演的場合,常有邀請觀眾上臺與動物互動的橋段,觀眾總是異常熱衷的參與,尤其是小孩總是爭先恐後,現場呈現極度歡樂的氣氛。雖然,動物近在眼前,馴獸師更以鐵鍊粗暴的約束似乎不太習慣在人前表演的動物,可是全場歡愉的氣氛似乎難以看到人們展現其同理心。一直到動物不堪騷擾,發狂的攻擊臺上孩童,全場驚呼,表演臺上的布幕緩緩落下的同時,人們才開始有所反思吧![3]

一位年輕的大學生自小喜愛動物,畢業旅行到了泰國,導遊告知有動物的體驗活動一定要去玩;然而,事後才知,「當你在泰國騎上一頭大象,代價就是牠從小失去爸媽,還得接受火燒棍打的酷刑。」[4]

為何人們在面對動物表演與戲謔的現場,第一時間常常是興奮與歡愉的呢?如果沒有失控的演出、事後的背景瞭解,我們就無法展現同理心嗎?

也許這與目前人類社會的主流價值有關:人們普遍視動物為自然的一部份,而自然是人類得以運用的資源,進而琢磨該如何永續利用這些資源;甚至,臺灣的法律將動物視為物,並非享有權利的生命主體,公開凌虐溝鼠的行為,並不構成犯罪。[5]

同理心,需要反覆練習!

那麼,如何喚起同理心,如何看到動物,以及牠內裡的「生命主體」呢?

擁有廣大影迷的巨星金城武,目睹拍片現場浮濫使用動物,任憑動物死傷,不予施救,他為受傷動物叫屈,要求送醫救治,卻得到劇組人員回覆:「這是拍戲用的鳥,就算是死了也沒關係,還有五隻備用的。」他也曾看到一隻兔子被黏著、固定在桌子上,因為角度不符取景、構圖的要求,兔子便在桌上反覆遭受拉扯的對待。幾番幾次之後,無奈的金城武便以行動表示抗議,不再接演利用動物的電影了。[6]

長年投入動物保護教育的湯老師,分享她的教學經驗:一位在動物摸摸池前的學生問她:「魚一直游來游去,牠們喜歡被摸嗎?水髒髒的,牠們喜歡住在那裏嗎?」其實,孩子們相當有觀察力與同理心,孩童面對動物時會多想一件事:「我很開心,那影片中的動物也是開心的嗎?」;而在另一個孩子逗弄小動物的場合,湯老師說:「你這樣做,我會很難過哦!」孩子因此自省,同理老師,並願意改正。這裡展現了同理心在動物保護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最後,湯老師回顧自己的教學經驗,她語重心長的結論更發人深省:「同理心,需要反覆練習!」[7]

在「動物與人類社會」課上,鄭麗榕老師引導同學們思考、討論並分享個人動物意識轉變的經驗,同學們侃侃而談自己與動物相遇的經歷:無論是在面對觀光農場的雞豬牛羊、夜市供人撈捕的無名小魚、精心布置水族缸裡的熱帶魚、躲藏街頭的流浪犬貓、陪伴多年離世的同伴動物或馬戲團的表演動物,同學都以其柔軟的心感受動物的痛苦、體察其生命的脆弱,相信這些美麗的瞬間都能慢慢地融合成人類對動物生命主體的凝視。

甘地批判人類不宣而戰的宰殺、食用經濟動物的言論,直接啟迪雷根教授,完成諸多動物權的哲學論著,以推動動物權為職志,更為深具力量的轉變例證。

慰靈祭,暗喻動物之「生命主體」並直指人類社會的心靈缺憾

或許您已發現:今日,中元節祭臺最邊緣的一角,常擺置著祭祀「飛禽走獸、漁蚌濕居」的牌位;動物園或動物利用的相關處所,也都立有獸魂碑。學者曾研究動物祭祀的歷史:臺灣史上第一次的動物祭祀活動,發生於日本時代的1925年,更在1929年以後,在圓山動物園的主導下,年年舉辦,並且因應戰爭的來臨與社會各階層頻繁的動物利用,逐年擴大慰靈祭的規模,強調動物對人類的貢獻;延續至戰後,政權更迭,類似慰靈祭的活動,至今未曾稍歇,突顯了以祭典活動彌補人類利用動物、犧牲動物的心靈缺憾,是為官方與民間的共同需求。[8]

雖然慰靈祭源自於極端的動物利用,而且早期的慰靈祭,要求佛教學校學童全程參與,訓練象、猴維持不自然的跪姿,擔任主祭者,甚至在戰爭期間,祭典已蒙上濃厚宣揚軍國思想的色彩,[9]而且祭祀完之後,更肆無忌憚的利用動物,站在動物的角度,人類偏頗的行為都值得大書特書。但是如此跨時代的祭祀活動,不因政權轉移或歷史斷代而消失,其中似乎蘊含了某種社會文化形成的肌理;相信其背後支撐的動力,必與人類具備感知動物受苦的同理心有關,也就是人類得以感知動物有靈魂,需要祭祀以求撫慰;尤有甚者,可為動物「生命主體」存在,提供一項社會文化史向度的有力證據。

打破牢籠,不再躊躇

每個人擁有不同的成長背景與生命歷程,無論是電影明星、小學生、大學生、一代大哲、甚或是百年前慰靈祭場的參與者,只要有心、反覆用心,面對動物的苦難,同理動物的處境,尊重牠有不需受苦的權利,體認其「生命主體」的存在,化為行動,才有可能「一步到位」的為苦難動物「打破牢籠」;如此,無論我們是否讀得懂證成動物權繁複的哲學論證,相信我們已無法猶豫、也不再躊躇!


[1]釋昭慧,〈一步到位,淨空牢籠──《打破牢籠》序〉,2016.03.02,https://www.lca.org.tw/avot/5972。瀏覽日期:2017.09.27。

[2]彼得•辛格《動物解放》的關鍵字是:「物種主義」;相應地,湯姆•雷根的《打破牢籠》一書,便是「生命主體」。鄭麗榕老師在課程開始時,為兩書如此破題。

[3]湯苞,〈我們為什麼需要動保教育?(七)──展演動物‧拒絕戲謔〉,2016.01.18,http://www.awep.org.tw/experts-forum/205-why-do-we-need-animal-protection-education-vii-animal-performances-refused-banter.html。瀏覽日期:2017.09.27。

[4]關懷生命協會,〈當你在泰國騎上一頭大象,代價就是牠從小失去爸媽,還得接受火燒棍打的酷刑〉,2017.07.24,https://www.lca.org.tw/news/node/6528。瀏覽日期:2017.09.27。

[5]關懷生命協會,〈【動物與人類社會】隨想:老鼠與人類社會〉,2017.09.14。https://www.lca.org.tw/column/node/6564。瀏覽日期:2017.09.27。

[6]PIXPO網站,〈心寒!明星用特效,動物卻真槍實彈…直接把狗炸死,「金城武」為了一隻兔子不再接動物電影…〉,2017.08.27。http://www.pixpo.net/post314947。瀏覽日期:2017.09.27。

[7]關懷生命協會,〈【毛小孩你的生命夥伴】教育現場:教會孩子愛動物讓生命更有感〉,2017.04.19。https://www.lca.org.tw/column/node/6359。瀏覽日期:2017.09.27。

[8]鄭麗榕,《近代臺灣動物文化史:以臺北圓山動物園為主的探討》,(臺北市,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博士論文,2012),頁122-129。

[9]同前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