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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環不已的殺戮 外來入侵種的移除問題

動物關懷
文/
林欽傑

「親生命」假說

E.O. Wilson於1984年提出「親生命(Biophilia)」假說,說明人類面對自然與其他的生命形式,具有找尋與之連結的內在驅力。

筆者於大學暑假期間,曾到某大電子公司打工,負責我們這些工讀生的大姊姊領班,在一對一的interview過程當中,似乎為了填寫基本資料,問到「性向」,起初我不明白她要問些什麼,因而露出慣常的困難神色,她體貼、引導的轉換提問的方式:「是偏愛室內活動、還是『大自然』」,於是我毫無遲疑的回答:「當然是『大自然』啊!」

原來,人的性向可以從這個面向作截然二分,而親近『大自然』是必然的優先、且優質的選擇。無怪乎E.O. Wilson於三十多年前提出的「親生命」假說,得以頻繁的被引用。無論如前段討論化約式的性向;造訪動物園的喜樂感受;兒童面對生命與自然的躍動情意;生物學科成績優異的學生,從小到大不由自主、也不由分說的喜愛與自然為伍,進而捕捉、飼養種類繁多的野生動物,長大之後,終於成為野生動物專家。林林總總為「親生命」假說立下最佳的註腳,「親生命」假說同時也為人們介入自然、介入野外生命找到最佳的內在連結。

在拯救瀕危物種、維護生命多樣性、進而供人類永續利用的保育觀念之下,人類勢必得介入自然,參與自然運作的理則,且不論是否人類得以運用科學的力量力挽狂瀾,筆者認為「親生命」假說背後最基本的一件事:為「親生命」的行為負起責任。例如:當你走進野外、親近自然,不遠離山徑,不驚擾野生動物,不留下垃圾;飼養野生動物之前,需認識牠,給予盡可能、但絕不可能的最適化照顧,並且決不棄養,負起飼主責任。

如果一定得維護「親生命」假說的成立,責任是最基本的要求。

外來入侵種 vs. 外來種

根據世界自然保育聯盟的定義:外來種,意指物種(包含其亞種與更低的分類群)現身於其自然分布的領域、或可擴散的範圍之外;而外來入侵種,指的是外來種已於自然生態環境中形成穩定族群,並足以威脅當地的生物多樣性與原生物種的存續。

由此定義可知:外來入侵種,源自於外來種的引入;而外來種的引入,若暫不考慮天然力、獸力、以及人類思慮未及的交通運輸等傳播途徑,影響縈縈大者的人為導入外來種模式有可分為:(一)農業育種、養殖與貿易:因應當地社會的實用與經濟需求,計畫性地引入農作物、經濟動物、相關的肥料與牧草;(二)生物防治:引進天敵物種,防範農作物病蟲害;(三)科學研究:實驗室管控失當而溢出的實驗動物;(四)娛樂、觀賞、放生:與一般民眾之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如花卉、寵物、展演動物與宗教放生活的魚苗等等。

上述第一類,為了擴增國人美味食物的菜單,臺灣民間業者曾引入吳郭魚、福壽螺、眼鏡凱門鱷、泰國鱧等物種。例如:吳郭魚生性兇猛、環境適應力強,時至今日已被視為歸化品種。然而,淡水流域幾乎全是外來入侵種的天下,嚴重影響其他原生魚類的生存空間。

而第二、三類的外來種引入掌握在專家、學者手中,並與政府的農漁經貿政策相關,有專業門檻的障礙,一般民眾管窺堂奧,難於置喙。例如:澳洲於1935年刻意自夏威夷引進海蟾蜍,對付危害蔗田的害蟲。海蟾蜍的繁殖力強、食量大,不但搶光本土蛙類的食物,甚至還能吞食青蛙、老鼠等小型動物,嚴重影響當地生態;牠的耳後到背部佈有毒腺,遭受威脅會噴灑毒液,以求自衛。至今歷時八十多年,海蟾蜍已成沒有天敵的兇猛掠食者,鱷魚、巨蛇咬了海蟾蜍,甚至還來不及吞下肚就被毒死。

回想當年擁有專門知識、信奉人定勝天的專家,深思熟慮後所做的科學判斷,使得外來種得以在入侵的新天地大展拳腳,進而對當地的物種構成嚴重的威脅,造成今日難以回復的生態浩劫。所幸臺灣尚未出現影響深重的類似案例,但海蟾蜍的案例,不禁讓我們思索,這是否為人類過度利用自然的惡果?那麼何謂適度利用自然呢?高舉生物多樣性大旗的科學行動,能夠適度的介入、利用自然嗎?八十年後,我們的子孫會控訴今日深思熟慮的科學判斷嗎?這真是個很困難、也令人難過的問題!

娛樂、觀賞用的外來入侵種

與民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外來種,首先是飼養野生動物做為家庭寵物,如綠鬣蜥;其次是魚類、鳥類等觀賞型寵物,如琵琶鼠、埃及聖䴉。雖然面對此外來入侵種的危害,引入外來種的寵物業者首當其衝,但一般民眾卻可以拒絕購買抵制,甚至扭轉其引進的不當作為。

一位媽媽與兩位愛子的綠鬣蜥對話,討論是否「所有的動物都適合帶回家養的問題」,生動的反映外來入侵種的現象:

小葦是恐龍迷,芮芮則酷愛巨大甲蟲,小學附近的昆蟲兩爬店是二位孩子最愛流連的商店。那兒總有驚喜,例如:被放在窄小圓杯裡、體色鮮豔的番茄蛙。很美麗、也令人困惑,青蛙應該活在動彈不得的杯子裡嗎?

逛寵物店、欣賞美麗的動物,順便瞭解動物買賣市場,曾是媽媽和孩子們最愛的課餘活動。某一天,在水族寵物店裡的玻璃缸裡有一群小蜥蜴,小葦的目光馬上就被「黏」住。翠綠色、小巧可愛的蜥蜴靈巧地跳躍,小葦眼睛都亮了起來了!老闆一定很瞭解家長怕麻煩的心理,笑盈盈地說:牠們很好照顧,吃素的,每天只要剝一片高麗菜葉給牠們就好;而且「連大便都是香的。」老闆說。

有這麼好養的動物?連媽媽都心動了。「請問牠們是甚麼動物?」

「綠鬣蜥。」老闆回答。

媽媽遲疑了:「綠鬣蜥?不是保育類動物嗎?」

(數年前,綠鬣蜥還納入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5條公告名單內,一小隻8000元;現在已自名單剔除,其飼養繁殖不在野保法規範範圍,據說,目前一隻200元,而且成了外來入侵種。)

老闆說:「我可以賣,妳就可以買。」

不過,媽媽回頭、冷靜的對孩子說:「我們要查資料、認真評估這件事。」

結果,網路資料顯示綠鬣蜥可以長到150至200公分長,還特地造訪臺北市立動物園,看到巨大的綠鬣蜥抱著一棵樹,張開三角形的大嘴啃樹葉……不曉得如果養在家裡,牠每天要吃幾顆高麗菜,產生幾公斤的「香便便」?

是不是只要有消費市場,法規與法規意欲維護的生態保育,都可以視為無物嗎?

本會於2013年參訪中興大學的野生動物急救站,看到好幾籠綠鬣蜥,獸醫師說明這是各地方政府因民眾通報而送來的綠鬣蜥,但是,綠鬣蜥是外來種,且在臺灣生態環境沒有如此巨大的蜥蜴,不適合野放,只能終生收容。綠鬣蜥身手矯捷,在野地能爬樹、會游泳,現在卻只能監禁於籠內,給牠一個水盆、一截樹枝……

高雄市農業局委託屏東科技大學捕捉、移除野外的綠鬣蜥,2015年1至7月,已捕抓238隻,加上農業局自行捕捉19隻,共計257隻。綠鬣蜥年幼可愛,常被飼養為寵物,長大便遭棄養。由於適應臺灣氣候,成年食量大,危害農作物,更是生態殺手。如今,綠鬣蜥族群已在溫暖的南臺灣擴散,高屏地區3年可捕獲2300餘隻。

大家可知,這些被捕獲的外來種下場如何?只有撲殺一途。為什麼人類的錯誤,要用動物生命償還?

「十分之一定律」與外來入侵物種的移除問題

著名的「十分之一定律」指出野放的100種動物中,可能有10種可以在野外存活,這10種中,將可能有1種會變成危害生態的外來入侵種。也就是外來種當中,有1%比例的物種會演變成強勢的、危害生態的外來入侵種,除非牠已經如同巴西龜在臺灣野外失去控制,外來入侵種的命運便是移除式的全面撲殺。

每當外來入侵物種的問題浮上檯面,將牠連根拔起似乎是解決問題最有效的方法;但是如果我們處理的對象不單只是植物,而是活靈活現的動物呢?又,如果是外型極為美麗的埃及聖䴉呢?連根拔起式的移除、撲殺,是你、我都能接受的作法嗎?

三十多年前,埃及聖䴉經由民間野生動物園業者引進臺灣,後因管理失當而逃逸,並且於野外迅速繁衍生息,搶佔原生鳥類的築巢穴位、吃食其他鳥類的蛋或幼鳥,如今已嚴重危害臺灣本土鳥類的生存。近年來,林務局以移除巢穴、鳥蛋等較為人道的做法,企圖控制其族群量,但成效有限。近日官方廣邀學者專家討論,建議對埃及聖䴉下達撲殺令。

在動物保護意識漸形抬頭之際,對象又是這樣大型的、引人注目的鳥類,林務局嚴肅的做了功課,包括:設置套索陷阱、捕捉後立即集中安置、減少掙扎時間種種實地作業規範;在動物安樂死方面,他們請教專業獸醫師並參考相關作業指引。而針對埃及聖䴉防治的長期對策,於2015年舉辦的「外來入侵鳥種埃及聖䴉防治計畫專家學者座談會」所發表的報告〈外來入侵種議題的國際發展和臺灣對外來入侵種的因應〉,專家學者做出以下結論:

「外來種的入侵已公認為導致生物多樣性消失的重要機制,其威脅僅次於棲息地的破壞,有人甚至認為,外來入侵種根本就是導致棲息地喪失,進而造成物種滅絕的主因。」

雖然如此,很遺憾的,我們又將面對腥風血雨的場面;畢竟,維持生物多樣性是目前的主流意識,讓現階段討論的重點已經化約為:該怎麼殺埃及聖䴉了。

人為無知,卻要動物償命

除了1%的外來入侵種可能面對撲殺的厄運,那麼,其餘的99%,多半於野外無法適應當地的環境,客死異鄉。例如:刺蝟、雪貂、蜜袋鼯。外來種的命運總是死亡嗎?而且是人為促成的死亡!

再看一眼河灘上外型搶眼的埃及聖䴉!為何總是人為的無知、或僅專注人類社會利益的刻意目盲,導致埃及聖䴉的屠戮。為什麼呢?

今日,多數國家的法律,以人類社會的獲利為依歸,隱約鼓勵外來物種的引進。因此,立法限縮外來種的引進,維護生物多樣性,落實源頭管理,避免落入無窮的錯誤循環,讓動物免於人為的死亡威脅,方為正道,也實為刻難容緩之事。

▲《等待方舟》
作者:翁梁源
創作理念:
環境、生命、繁衍、進化、毀滅─在面臨殘酷的生存法則中,我們均是等待救贖的靈魂之軀!
這張作品的創作主題以「等待方舟」為創作理念,「方舟」我談的並非是以宗教議題為出發點,它對我來說是跨越宗教的概念,反倒是一種生命的「救贖」。從作品畫面的構成及灰暗的色彩運用,我試圖營造一種無奈的吶喊。生存在當下的生命物種,我們均必須面對的是,人為過度開發所帶來的環境破壞,在適者生存的殘酷法則中,為其繁衍生命,也必須改變其原貌,當一切必須進化才能求生存,在環境不斷的被破壞的情況下,最終還是可能必須面臨了物種的毀滅,而這一切均與人為所帶來的環境破壞息息相關。
(圖片來源:設藝之間有限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