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探討狗肉爭議

動物與陪伴
文/
龔玉玲

從足球戰爭到狗肉論戰
  台灣現代社會吃狗肉風氣逐漸消退,甚至進而形成一種飲食禁忌,並在2001年一月二號正式立法禁吃狗肉(動物保護法第十二條第二項修正草案),然而又於2002年世界杯熱潮之下,逐漸浮現大眾質疑的反動聲音。

  從世界杯熱潮到狗肉討論戰之發生,其中確實有因果關係。如果不是世界杯,就不會引起大眾強力注目。如果不是南韓辦世界杯,不會引起國際足球聯盟,和亞洲動物福利連線(Asia-Link)抵制南韓人民普遍吃狗肉的事實。所以,若非世界盃之盛,碰觸到動物保護的議題其實不太可能如此被網民熱烈討論。是故,狗肉議題一來藉著媒體的世界杯熱潮之便被大眾看見,二來又藉著網路的成熟使網民可作意見交流互動。而我認為這段時間內所看到的大眾意見是很可貴的,因為即使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通過禁止食用貓狗之際,都未有如此被媒體和大眾關注,只有少數學者專家在報章上論戰。所以對台灣社會而言,我們似乎可以說,2002年世界杯比2001年動保法禁止食用貓狗通過,更能代表里程碑事件。在此之前,大眾沒有去留心與思考的問題,開始有了進一層次的討論,甚至可以看出現階段網路最大使用族群---學生之間,有一股對禁吃狗肉的反動聲音出現。

  禁吃狗肉法為何會在台灣引起爭議?是因為具有西方動保精神而水土不服?此法是西方強勢文化對東方飲食傳統企圖殖民下的產物嗎?而禁吃狗肉是否為文明之趨勢(吃狗肉=野蠻,不吃狗肉=文明,文明與野蠻的二元對立)?這些基本上是立法期間小部份專家學者的爭議焦點,而經過2002年世足賽之後,除了看見大眾對於以上問題的討論意見,新的現象在於,網路上的論戰粗略分野出的兩大正反意見族群,各以其言論姿態(包括引用哲學、生物學等等理論、情緒性字眼、中間偏右或偏左之下的選邊),自我形塑了網路上的族群形象,大致來說,反對吃狗肉一派多以情感為訴求,贊成吃狗肉一派多呈現類似理性的思考邏輯。這般的印象形成,是否會影響不發聲只觀戰的沉默大眾的選邊?甚至會不會影響在國際動物保護程度的光譜中,台灣的位置產生偏移?

關於狗肉的兩種立場
  綜合大眾對於吃狗肉的意見看法,本文分之為兩派,贊吃者(贊成吃狗肉者)和反吃者(反對吃狗肉者)。極少的比例是屬於不知道贊成好還是反對好的,顯示出大眾對於該不該吃狗肉的看法,都有自己判斷後的二元(贊成與反對)答案。然而個人所持的理由多不是完全極端式的導向,往往是贊成的種種理由加上反對的種種理由後,經過正反考量之下條件式的結論與選擇。以下就分別列出這些理由做一個討論分析。

一、限制人民飲食的自由?
  贊吃者(贊成吃狗肉者)認為,限制人民飲食的自由違反了憲法精神,懷疑政治人物是從形象經營上來著眼立法。針對這一點限制人民自由,反吃者(反對吃狗肉者)提出禁吃狗肉是保障民眾的說法,因為狗在台灣非經濟動物,隨便抓狗私宰下肚有中毒的危險,流浪狗的食物百分之九十為垃圾,體內含有毒素,有人因而吃狗肉中毒。贊吃者又提出,可以學大陸與韓國設立食用狗的繁殖場,如同豬牛雞等經濟動物的管理模式,來保障民眾飲食安全。但若真的設立繁殖場,必然會影響台灣的國際形象,像是大陸,曾遭瑞士抗議以農場方式宰食其象徵國家精神的聖伯納犬,變成國際注視的焦點,又牽涉到北京主辦奧運的形象問題。另外,現代式的肉品養殖場與農場,在企業化大規模、以經濟效益考量為絕對優先下,多以壓迫方式管理與宰殺動物,不視之為生命,而視為物品(商品),大眾恐怕在心理層面上還是無法接受狗肉如同經濟動物的肉品在市面上販售的。

二、狗是人類的好朋友?
  反吃者從普遍性的情感面來說,人的本性是會比較關心跟自己貼近的人事物,而狗是跟人最貼近的動物,所以人類不應該吃牠。贊吃者從個別感受主張不是每一個人都和狗貼近、有感情,這是主觀的問題。雞、豬、羊、魚、牛不能說牠們不可愛,牠們也不是因為長的醜才被吃的。豬跟狗一樣有靈性,(有無靈性的判準其實是以「人類」的範疇為判定,但姑且先這麼用),只是我們生活中不那麼常接觸(如同彼得辛格所言--只在餐桌上接觸)。人雖然是會比較關心跟自己貼近的人事物,不過在家裡養魚也不一定就不吃魚。反吃者不應該因為自己不敢吃、不想吃、不喜歡吃狗肉,就認為有正當的權力阻止別人吃。

三、吃狗肉的傳統文化與民族性?
  贊吃者從傳統與民族性來主張,中韓兩國自古就有吃狗肉習慣,狗肉可以補身體、還會讓人不怕冷,長久以來就是中國南部地區和一些亞洲國家的進補聖品。不應在西方強權打壓下改變飲食傳統。反吃者指出,文明的進展係由野蠻趨於文明,只要是不合潮流的傳統陋習皆應廢除。另外也有從兩岸關係的角度認為,中國人是有吃狗肉的飲食習慣,但台灣人並非中國人,所以吃狗肉並非台灣本土的飲食習慣。贊吃者提問,為何吃狗肉為野蠻行為,吃豬牛羊雞魚則否?要如何定義野蠻行為?西方國家雖不吃狗肉,但吃袋鼠肉、鴕鳥肉與兔肉,為何要依從西方的喜好和習慣作為道德基準?回教徒不吃豬肉,印度不吃牛肉,若吃狗肉為野蠻,這其中思潮的掌控權在誰手中?誰有權說誰野蠻?是否跟西方學術的優勢地位有關(這是後殖民的爭論了,雖然佛教主張一切眾生皆為平等,茹素禁葷,但是禁食狗肉的立法根基,是以西方思潮為基礎)?只有素食者才有資格反對吃狗肉。反吃者認為文化或傳統都不應該成為暴行藉口,但對於葷食的看法分歧,部分認為吃牛吃豬亦為殘忍,同樣也不應該吃;部分認為狗對人類的感情價值不等同於一般的經濟動物;部分網友並不碰觸與回應此一問題。

人類是否應該吃素
  接續以上大眾討論脈絡,此先跳脫出「能不能吃狗肉」的爭議,再向上一層次來思考「我們該不該吃動物」之前,有必要先處理吃狗肉為文明或野蠻,以及西方(強勢)文化與殖民關係、傳統文化與人類文明演進的關係。

   「文化」與「文明」並不等同,從社會學家Norbert Elias的文明理論探討(註1),「文明化」的階段含有演化的意味,是為累積性、前進性、向上性的進程(prosess),不過並非只朝一個方向前進。而「文化」不一定是累積而連續的,在許多入侵與消失的情況下會呈現片斷的狀態,各個文化難以判準其高下優劣,只有新舊更迭之分。某時某地會出現某文化,是受到多種特定因素的影響鑲嵌於某社會中,而這些特定因素自然也跟文明進程相關。西方世界近兩三百年來的進步成就,透過「文明」的概念作為一種自我意識或民族意識,被用於指示一切使得西方社會確信自己優於其他社會的事物。Elias認為行為的改變是由中心向外擴散,十三、十四世紀的歐洲是以貴族為中心向下擴散到其他階層,因為貴族的優勢社會地位是其他階層羨慕的對象,所以連帶其生活方式、行為舉止也具有文化品味的優勢,吸引其他階層的模仿學習。現今西方世界具有政治經濟的優勢,故以西方為中心向其他國家殖民式地擴散(註2)。

  如果說中、韓存有吃狗肉的「傳統文化」,那麼的確無法以「野蠻」來與西方文化作優劣的評定。我們若以穿皮鞋和吃狗肉作為比較例子,中國原本以穿布鞋和草鞋為主,到了清末民初時開始受西方影響,穿皮鞋變成文明人的象徵,直至現日仍是一種展現西化文明氣質的裝扮元素,在商品符號與消費邏輯下,穿皮鞋不會使我們聯想到腳上包著的是「動物的皮膚」,相對於吃狗肉而言同樣都是取動物性命以滿足快感需求(都不是絕對必需品),卻因西方具國際政經優勢下,穿皮鞋翻轉成文明的象徵,吃狗肉則含有野蠻色彩。中、韓確實有普遍吃狗肉的事實,不僅發生於過去,也在許多因素影響下依舊鑲嵌存在現今社會,而台灣過去幾十年吃狗肉風氣也還算普遍,但現今卻逐漸成為飲食禁忌,與中、韓相較之下相當不同,是為台灣特殊的在地現象。何以如此?中、韓在面對西方的制裁力量時,國內民眾的發聲多半以民族主義為基礎來抵抗,而台灣多半和歐美站在同一立場,經常是無條件地吸收接納西式的價值觀,這也許是一個可以說明的主因。

   狗肉文化是否野蠻,只要我們都還視吃肉為理所當然,就沒有人有資格做評斷,這與國家地位的強勢或弱勢無關。但是中、韓從維護傳統文化的角度來對抗只會又陷入文化優劣的比較陷阱中,並非傳統的就是好的、值得努力去固守的,不合時宜的文化自然會逐漸消失,只是時間問題。文化的更迭和人類文明的發展相關,不可否認,現今世界是由西方在推動文明進展,從資本主義邏輯下對肉品的暴食,到後來一波波的素食革命,發展中的國家將來也極有可能走上這樣的飲食路線。

   面對素食風潮,我們可以分辨其中是為了「自利」或是「牠利」。今日美國式的素食風先是源於對自身健康的考量,在都會區又沾染上時髦色彩,成為一種流行的、自我標示的生活型態,這都是從「自利」出發的動機,而非站在動物受苦立場的「牠利」。我們必須看清楚這一點,但是也無需在後殖民的脈絡下排拒這種以西方為中心擴散的變化,對於經濟動物來說,即使人類是因自利因素而少吃牠們也是一種福氣,而且從自利觀點出發,可以使人類更有恆心地持續吃素,漸漸踏上較接近「牠利」的階段,或許就是人類文明的新階段。

   從我們還未懂事的時候,就被餵食動物性食物,一代接一代,再加上畜牧—屠宰---販賣的商業機制健全,我們自出生,就完全籠罩在這樣的社會結構之下,因為習以為常,所以我們不會排斥那些慣吃的肉類(如豬、牛、雞、魚等)。但我們不是從小就吃狗肉長大,而且狗的形象與人親近,所以大部分的人不會想吃狗肉。要明白的是,人類吃肉是一個結構性的問題,而不是一個簡單的個人選擇問題。我們不應該覺得吃肉是理所當然的,因為我們大部分從一出生就未脫離吃肉的社會結構中。

   Elias在《文明的進程》中,有以「關於吃肉」為例子說明文明的發展。中世紀把在餐桌上切肉與分肉這兩項任務視為特殊的榮譽,但從17世紀開始法國上流社會漸漸不在餐桌上分割牲畜。Elias分析其社會發生因素,「可能是隨著大家庭變成小家庭而導致的家政逐漸減縮………而心理特性也與大的社會過程的特性相符。在今天,如果必須自己或由別人在餐桌上分割豬或半條小牛,這對許多人來說肯定會產生一種很不舒服的感覺。」所以為了驅除「獸性」的感覺,通過切割與烹調的藝術,我們幾乎不會想到牠們的原形,更避免屠宰過程的聯想。Elias還提到一些「感情細膩的人」,他們看到吊著一只只死牲畜的肉舖就感到噁心,還有一些人處於不同程度的具有理性色彩的難堪感覺而拒絕食肉。Elias更說,這種「難堪」的感覺已經超出二十世紀文明社會的難堪水準,因此當時被視為「不正常」。孟子也是這類「感情細膩」的人,但是並沒有拒絕食肉,「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故君子遠庖廚」,是以眼不見為淨的方式規避看見殺生場景的難堪感。Elias說了一個重要的結論,他認為這些「情感細膩」、「吃肉會感到難堪」的人的,正是推動食肉歷史邁向文明化的動力,「以發展趨勢來看,這種超前的難堪感覺還將繼續推動今後的變化。」(註3)

   Elias分析中世紀對於吃肉有三種不同的態度:上流社會肉的消費量特別大,食肉量之大「對我們說來難以置信」。部分寺院為了禁欲而放棄肉食,鄙視世俗上流社會的暴飲暴食。而社會下層肉食少量,是因為經濟能力的關係。

   這三種態度可以大致移轉到現今的世界國家的開發程度,人類肉食的增加,似乎可以是經濟繁榮的一個指標。根據彼得辛格的《動物解放》第四章指出,富裕國家取代上層社會,貧窮國家為社會下層(尤其是非洲糧食缺乏的地區)。美國是全世界肉品消費量最大的國家。而人為了吃一磅動物蛋白質,必須給動物吃二十一磅蛋白質(292)。富裕國家為製造大量動物食品所對環境的破壞也顯示出一種不平等關係。富裕國家的開發與享受,是由全體地球居民來承擔後果的。

   現代人的「難堪」比起以前,除了個體上心理層次的憐憫,也必須體認到對環境整體的這一層責任。不過,歷史是否會從肉食社會走向素食為主的社會,誰也無法肯定。或許比較能肯定的是,一些了解現在經濟動物處境,並且覺察牠們在商業邏輯下受虐情況的人,可以漸漸影響其他人對吃肉的想法。

結論:你到底是吃或不吃?
  探討狗肉問題,最容易落入自以為是的陷阱,從單一面向、冰山一角的認知,就產生堅定的主張看法,殊不知其中牽扯到龐大複雜的種種面向問題,除了意識形態上的爭辯,更有生態環境上的牽扯,也牽涉到許多學門的領域,即使顧及到各種考量因素,都未必能下一個結論。我們必許體認到,狗肉不是純粹個人飲食偏好的選擇,不是「吃/不吃」的簡單選擇題。

【注釋】
1.《文明的進程》,Norbert Elias著,王佩莉譯,北京三聯,1998。
2.⟨人類的文明與命運—伊里亞斯的學術關懷⟩,顧忠華,當代第89期,頁25,1993.09.1。
3. 但是另一方面,若是主張人類中心主義,認為動物皮肉供人類使用為合理者,對於贊成狗肉可吃,事實上對於一般肉食大眾人口是有除魅化的貢獻,其所除之「魅」,就是Elias所指的「難堪」。只要你認為人類應該吃肉,那麼狗肉當然也可以被吃,不需在道德迷思上感到難堪不舒適。如此在飲食思想上的除魅與心理解放是進步還是退步?「難堪」感真的會如Elias所言,將繼續推動今後的變化嗎?我想並不會是一直線地那麼簡單,而是在正反合的辨證中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