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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現有困境 官民攜手合作

動物與陪伴
文/
李宛蓉整理

  國內各地收容所的處境只能用一句話來形容:「哀鴻遍野」。除了樹林、瑞芳,及板橋收容所陸續發生流浪狗的不幸事件外,土城、中和、永和,和桃園的虎頭山、八里的觀音山,亦不斷傳出類似的情事。除了中央部會在法律與政策面上應儘速訂定動物保護法及加強教育宣導工作外;在行政體系方面,事權紊亂或有權無實亦有待克服。以北市為例,抓來的狗交由農政單位-建設局的家畜衛生檢驗所負責收容工作,環保單位只負責抓狗。但台北縣環保局則須處理收容問題,卻又無獸醫駐診醫療。另外,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是由各鄉鎮市長指派,市長是由民選產生,基本上縣環保局並無直接的人事掌控權,造成指揮上的困境。

  自從發生瑞芳事件後,北縣環保局長的確負起了應有的擔當,以一己之力,積極尋求對策,坦誠溝通。去年本會安排至台中參觀一處私有人道犬舍後,即努力爭取興建收容所經費,並舉辦保育場人員訓練課程、邀請獸醫師巡迥醫療服務。

  收容所設置尚非興建犬舍而已,其他困境還包括:
  1、用地取得困難:以北市為例,都市發展局代尋收容所土地,不是找不到地,就是遭附近居民反對。民眾反彈的原因不外是對政府沒信心、視流浪狗為廢棄物,認為收容所將帶來髒亂;而台北縣即將完成的九處收容所,也面臨涉及非法用地問題。

  2、人的困難:即使環保局辦理人員訓練和不斷要求清潔隊員;但流浪狗問題對清潔隊員本身來說,已經超越了「清除垃圾」的範疇,無法打從心理認同動物保護及流浪狗福利的提昇,缺乏動力的結果,可塑性自然很低。

  3、缺乏管理上的知識:國內幾無成功管理收容所的案例,若要舉辦訓練,必需借助國外經驗。

  綜上所述,公設收容所有錢有糧有地(雖然泰半在垃圾場內),但管理員卻無法發自內心來照顧流浪狗。而民問收容所大多無錢無糧無地,有的卻只是愛心。解決之道在於:

  1.人員素質的改善:收容所的經理人才,應具備動物或獸醫專業知識,並接受收容所的管理訓練。

  2.扶持民間收容:民間收容所雖不完美,但至少比政府的管理好得太多。政府應鼓勵及輔導民間收容所發揮作用,或是結合公立收容所及民間的合作力量。

  3.化指責為助力:眼前公設收容所有人無心的困境,可由民間團體安排或推薦義工協助照顧,愛護動物人士能有機會參與,除了可減少責罵之聲外,同時亦可改變清潔人員防範民間人士如防賊的心態。最後我們也要提出,唯有透過合作,才能以參與代替監視減輕清潔隊員壓力,有容乃大,有心能成,對收容所內流浪狗的人道對待,才能獲致真正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