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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虐貓案,懷生社當初想說的話

動物與生活
文/
郭璇

關於本案,我們台大關懷生命社有些話想說。

這些年來,台灣虐待動物的事件時有所聞,許多手段極端兇殘,到了駭人聽聞的程度。印度聖雄甘地曾說過:「一個國家的道德水準,可以從其對待動物的態度看出。」不可否認的,這些動物虐待案件實為亟待改正的社會現象。然而,由於此類事件的受害者是不會說話也往往沒有可供識別的身分證明的動物,常常根本無法找到兇手,或者即使鎖定了嫌疑犯,也因為舉證不易等原因而無法成案。

而類似本案的連續領養貓然後凌虐致死的行為,更是諸虐待動物事件中加倍可惡的一種,因為這也對送養出貓的人造成很大的心理創傷。

為一隻弱小的小動物尋覓一個好主人,懷著的是一份非常溫柔的心情,在照顧貓到送出的這段時間中,送養人往往會將小貓視為自己的小孩一樣的疼愛。然而,最後發現自己百般呵護的小動物最後竟然是因為自己誤信他人而慘遭毒手,真的是情何以堪!尤其本案被告打著高知識份子的背景,談吐斯文溫和,讓許多送養貓咪的人都很樂意將貓託付給他,更是尤其令人心寒。

而此類的事件,其實本案的被告並非近年來國內唯一有此行為者,常在關心照顧流浪貓的朋友都知道,每過幾年,就會出現一個到處領貓但貓都下落不明的恐怖認養人。但是由於蒐證不易,這些貓友往往只能以自力到處散播這些黑名單的方式以警告其他人不要送貓給這些人,卻無法將兇手繩之以法。民國九十五年,沸騰一時的方尚文虐貓事件,由於兇手手段殘忍,而且還將虐貓過程在網路上公布,引起大眾譁然。這樣的行徑最後卻只能判處罰金,在社會大眾的不滿情緒下,促成了後來的動物保護法修法,將刑責納入動保法中,以符合這個社會的善良公義。然而修法至今,由於舉證困難而使得這條良善之法形同虛設,許多虐待動物的人有恃無恐繼續逍遙法外,嚇阻作用非常不明顯。

本案能夠提出這麼多證據,遠遠超過其他相似案件,其實是充滿了巧合以及眾人齊心的結果。一開始被告主動向我們通報貓咪受傷,後來又多次假報更慘烈的受傷案件,這樣的挑釁行為才讓我們發覺有異而開始尋求貓友協助調查。由於被告犯行次數極多(他領養貓卻無法交代下落的次數絕對遠遠超過兩次),貓友們對照網路上的貓咪送養訊息一一聯絡送養人們,很快就發覺到被告大量的認養幼貓。而兩隻貓咪的遺體,一隻恰好因為我們社團有做紀錄的習慣而有拜託獸醫師拍照存證,另一隻更是恰巧由同學拜託獸醫系教授處理,而在教授的冷凍庫被保存下來。有了這兩隻受害貓的照片,貓友們徹夜搜尋那段時間以來的網路送養訊息,逐一比對照片以及電話聯絡,最後才找到了這兩隻貓的兩位送養人。本案的各個關鍵證人,很難得的都願意挺身而出出庭作證。而最後也是非常重要的,刑警以及檢察官不辭辛勞的偵查此案,才能讓本案被釐清到今日這個程度。

根據我們的了解,本案是動物保護法的第一次刑事起訴。我們認為被告傷害這麼多生命,又如此囂張的通報他人去救助被他凌虐後棄置的貓,一來罪有應得;二來,我們認為動保法真的很需要這樣的一則判例-應考慮將被告判處入監服刑,如果連證據如此多的本案,最終的判決都不足以讓施暴者入監,我們擔心此法條將永遠難以伸張它所代表的正義。

後記:此文章為尚未判決前,懷生社郭璇所寫的感言,如今一審判處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