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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看動物園

動物與保育
文/
關懷生命協會秘書長 釋傳法

  很少人會想到,動物園其實是動物的「終身監獄」,從野外被獵人捕獲之後,賣給動物掮客再賣給動物園,許多同伴在捕獵、囚禁、運輸的過程中死亡。存活在動物園每隻動物的背後,可能有十條無辜性命的犧牲。

  動物進入動物園之後,不論是不是明星,都是監禁終身,差別只是五星級牢房還是普通級牢房的不同而已。許多公民營動物園內攸關動物的設施,以籠子、水泥為主,許多動物被囚在狹小的空間,了無生趣,甚至出現異常的強迫性反覆行為。鳥園常常是一個大鳥籠、內有污濁的小水池,塞了搜羅自世界各國的鳥類,腥臭、擁擠不堪。沒地方飛的鳥,被迫收起翅膀,被當作家禽來飼養,實在悲哀!

  許多動物生活在不符合自然習性的環境當中,例如:鵜鶘是「原棲於湖沼及海岸的水鳥」,卻生活在乾旱的水泥地;孟加拉虎「天熱時喜愛泡水、游泳」,只能在乾燥的園地反覆踱步;水鹿「喜歡水」,但水只足以讓牠泡腳跟;藪貓「適於草叢中行動,善爬樹、游泳」,卻既無草無木,也無水池;馬來熊「多半生活在樹上」,卻被迫生活在水泥地、水泥圍牆中。

  「夜行動物館」也很慘,為了要讓遊客一睹夜行動物的「廬山真面目」,在一棟密閉的大樓中,以人為燈光顛倒日夜,因為嚴重違反自然、遠離自然的環境,長不出一根花草數木,沒有鳥叫蟲鳴,也沒有自然的風和陽光,裡頭儘是死寂一片、毫無一點生機,嚴重剝奪動物應有的權益。

   逛一趟動物園,稍微細心的人可以發現,不快樂的動物比比皆是。仔細想想,少了動物園,其實對大部分人們的生活,實在沒什麼影響,但是就為了這項偶一為之的休閒娛樂,就讓那麼多的動物受苦,實在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

   動物園,是人類制度化虐待動物的惡行,是人類集體剝奪弱勢物種權益的暴行。如何解構這虐待動物的「共犯結構」?拒看動物園,也許是一條人人可行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