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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放生」運動

動物與陪伴
文/
關懷生命協會

  十一月中旬,接到mifflin的來信,告知「皮皮」(外號叫「縣太爺」)領養後的生活,以及醫療後的健康情況。  

  認識mifflin是今年初的事,一群即將要被台北市公立收容所撲殺的幼犬,被我帶了出來,開車送到台中中清交流道口,將其中的一隻送給領養主人mifflin。  

  見面時,mifflin與她的母親就如同其他的認養者一樣,露出非常驚訝與歡喜的表情,因為她們沒有想到,送狗來的竟是一個出家人,高興之餘,又輾轉介紹了其他親友,來認養流浪犬。  

  在社會基層,其實有許多隱性的、善良而仁慈的人。mifflin是台大學生,因為在台北受教育,所以對於台北市流浪狗的問題,一點也不陌生。去年,台北市的捕犬殺犬紀錄,高達萬隻以上。她在信中告訴我,領養有皮膚病、腸胃病、肚子裡有很多寄生蟲、膀胱也有問題的「皮皮」,一點也不輕鬆。  

  每次去看醫生,只能用走路的,來回就要花上一個小時,如此治療,長達三個月之久。然而她認為,照顧「皮皮」的一生,並給他完整的醫療,是她真誠想為臺灣流浪狗略盡棉薄之力的一片心意。讀信之後,我非常感動!在她的善行之中,我看到了生命的光輝。 長久以來,臺灣流浪狗的問題不出以下四點:  

  一、政府透過公立收容所的十日安置措施,期滿即以屠殺方式解決之,美其名為「人道處理」,作為控制犬隻數量的手段。每年一億以上的經費,捕殺二、三十萬犬隻。然而較諸未經結紮、一年繁殖二至三胎的流浪狗,殺的速度遠跟不上生的速度,犬隻數量何曾減少?只不過造了更多殘酷的殺業而已。所以,一方面實施狗口登記,使人不敢濫棄犬隻,一方面針對現有流浪犬實施全面結紮,使其不再繁殖,並於捕捉之後,減少殺戮,呼籲民眾以領養代替購買,對領養者給予減免狗口稅等優惠待遇,才是根本之道。  

  二、業者為了炒作市場或開闢副業而繁殖犬隻,一旦價格不再走俏,便遺棄大批「身價大跌」的名種狗,導致政府抓不勝抓、殺不勝殺。更糟糕的是,走私進口的凶猛犬隻不絕,牠們一旦遭到遺棄,社會倍增「惡犬傷人」的危險性,這也讓人們對大多數馴良無辜的流浪犬,增加了莫名的厭惡與畏懼。由此暴露出行政部門對於繁殖買賣業者,尚未能立法管理的問題。  

  三、面對飼主惡意遺棄或畜犬走失的問題,嚴謹合理的犬籍登記管理政策必須持續進行。但因當初規畫不善,犬隻晶片註記竟然會有兩套系統,以至於許多犬隻明明已有登記,卻因掃描機掃描不出晶片位置與號碼,讓牠們被當作無主犬隻而枉死。  

   四、無論是公營或民營收容所,除少數用心經營者之外,大都面對著擁擠不堪、環境品質欠佳的問題。面對有危險性的、無法被認養、認領的流浪狗,政府不妨提供土地,設置「公辦民營」的收容所。  

  人類只是自然界的一份子,不是眾生的主宰,流浪狗一樣有獨立的生存價值與生命尊嚴,與人類一樣,應得到充分的尊重。這種「眾生平等」的信念,支持著我日復一日南北奔載,將那些即將被處死的犬隻,送到一戶一戶溫暖的家,讓牠們重享安穩、幸福的生活。  

  較諸與「放生」原意大相逕庭的,花大錢向業者買動物的「商業放生」,以及不當放生干擾當地生態所產生的「殺生效應」,Mifflin與其他救護、認養流浪狗的人,所做所為正是隨機隨緣的「放生」善舉。  

  有心「放生」的善良朋友,如果擁有客觀的收容條件,何不加入這「積極放生」的活動,讓流浪狗因您而遠離死亡與牢籠,因您而獲得重生的喜悅。    

(作者釋空寂╱關懷生命協會副秘書長)

原刊於90.11.16.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