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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司大家談】動物保護司成立在即,NGO怎麼想? ft.台灣愛兔協會

動物與生活
文/
關懷生命協會 倡議組

編按:農委會確定升格農業部,預計將於8月掛牌,獨立於畜牧體系的「動物保護司」成立在即,由於組織改造也是個檢視並重整現有規範的好機會,關懷生命協會將推出一系列文章《動保司大家談》,訪談民間團體、地方執法人員對現行中央及地方動保政策推行的看法,以及對未來動保司的期待、推動議題優先順序等,彙整並傳達各方聲音。

台灣愛兔協會

初期在建構全台動物展演場所資料的時候,政府一定會非常的辛苦,可是我們覺得都已經這麼多年了,總該有一些開始才對。

兔子和天竺鼠外型小巧可愛,取得成本低,加上繁殖買賣都沒有法規限制,在台灣常被用來招攬顧客,是休閒農場的常見物種,但也正是因為如此,這些營業場所飼養的小動物,往往有著嚴重的動物福利問題,例如飲食不符需求、飼養過於密集、超量繁殖、患病時缺乏醫療照顧等,救援足跡遍佈全台的台灣愛兔協會,就時常接獲休閒農場不當飼養兔子、天竺鼠的通報,也曾多次收容展演兔,每一次接手的小動物數量動輒數十隻,負擔龐大。

然而,在規範不足的情況下,上述狀況只會不斷重複上演。隨著動保司即將成立,一起來看看在展演動物議題上,台灣愛兔協會對政府的期待。

優先落實現有法規,盤點全台動物展演場所

「其實我們覺得,以現階段來講,《動物展演管理辦法》還沒辦法落實,所以第一步好像不是要去改善法規,而是我們必須要先想辦法讓已經頒布了這麼多年的展演動物法可以落實,為什麼會說沒有辦法落實?依我們觀察到的狀況,基本上大多數縣市的主管機關都完全都不知道自己轄區內有哪一些違法的展演場所。」台灣愛兔協會公共事務組長林樵說道。

2019年9月底,《動物展演管理辦法》上路實施,只要店家以動物展示、互動等方式直接或間接營利,就必須向地方政府申請許可證,除了填具相關文件外,還須依照動物數量繳納保證金——未滿10隻10萬元;10隻以上未滿100隻30萬元;100隻以上未滿300隻50萬元;300隻以上未滿600隻100萬元:600隻以上200萬元——以確保未來展演場所若關閉,動物的後續安置能略有一些保障。

如今三年多過去,台灣愛兔協會認為,真正有取得動物展演許可證的業者仍是少數,因為有太多的小型觀光農場、以動物招攬顧客的田園餐廳並未被發現,而地方主管機關對這類動物展演場所的了解相當被動,往往要等到有民眾檢舉,地方主管機關才會得知轄區內有這樣的場所,前往稽查。

因此,台灣愛兔協會建議,動保司成立後,應該要立刻由中央開始,提供資源並要求各縣市主管機關盤點轄區內的展演業者數量,列出已申請執照及尚未申請的業者,並輔導非法展演的業者申請執照;若業者真的不符資格或無能力申請,就協助業者轉型,放棄展演動物。而透過依動物數量繳納保證金的規定,也更能要求欲繼續經營的業者做好繁殖和分區管理,避免兔子、天竺鼠等生育能力極強的小動物在大量混養之下不斷繁殖,嚴重損害動物福利。

慎防法規漏洞,確實納管業者

不過,在呼籲盤點之餘,有個令台灣愛兔協會相當憂心的現象:在前述因民眾檢舉而掌握的動物展演場所中,最後有多少是能確實納管或退場的呢?林樵分享了目前協會觀察到的問題:「從2021年動團開記者會指出全台有九成的展演場所沒有取得許可證到現在,我們覺得狀況沒有很大的改善,還觀察到了一個更令人憂心的現象,我們在處理案件的時候,發現有些地方的執法人員會教農場怎麼去規避《動物展演管理辦法》!」

林樵舉例,有次他們從某縣市的田園餐廳救回一批數十隻兔子,在抵達現場時,業者在動物區掛了一塊牌子表示動物是「私人飼養」,和餐廳沒有關係,經詢問後,業者表示是稽查員請他們掛上,表明動物是他們養來當寵物,就不是展演動物,「這個部分我們覺得蠻恐怖的,稽查人員沒有有效的稽查之外,甚至會去教農場主人如何迴避法規。」

林樵無奈表示,有些稽查員這麼做是為了省麻煩,但他們也能理解還有些稽查員是真的有其難處,當業者不願意收掉動物展演業務、動保機關又沒有收容能量的時候,稽查員真的會無所適從,也許只能請業者先停止營業、讓展演動物變成寵物,依母法《動物保護法》飼主責任相關的條文來要求業者/飼主改善動物福利,但後續的是否真的能因此改善動物處境,要打個大大的問號。

除此之外,也有動物展演場所開始從「營利」方面鑽漏洞,宣稱園區的兔子是收容棄兔,試圖以此規避稽查,更有業者已成功申請成為人民團體,並稱民眾付費進入是「支持協會」。林樵說:「有間動物展演場所因為不申請許可,已經被地方動保機關開罰了,他們有段時間對外說沒有營業,然後就成立了協會。有次我和同事在附近閒逛,老闆很主動地跑過來說問『你們要來看兔兔嗎?』他雖然對外宣稱沒有在營業,但其實還是有在招攬生意,這種稽查員就很難去抓。」

 

因此,如何避免上述狀況成為動物展演場所納管的缺口,也是台灣愛兔協會認為中央主管機關應思考對策的項目。至於一般民眾該如何避免落入陷阱,林樵坦言,如果民眾不知道動物的正確照顧方式,很難會發現問題,可能只會覺得兔子很可愛、活潑——不過可以稍微留意的是,正常的收容單位不會讓動物繼續失控繁殖,「這些聲稱自己是收容單位的展演場所,他們就是任憑兔子、天竺鼠在戶外場地自生自滅,不斷地繁殖」。

推觀光也要顧動保,政府別帶頭推薦非法業者

在盤點各地動物展演場所後,林樵表示,以台灣愛兔協會的立場,當然會希望政府把已取得合法許可、正在申請中、正在輔導中的動物展演場所資料都公開,並一併把輔導期也說清楚,讓民眾更加認識《動物展演管理辦法》,未來若有民眾欲設立動物展演場所,也會知道應該要先申請。

但如果真的礙於一些考量無法完整公告相關資訊,台灣愛兔協會認為,至少當民眾或動團發現問題去檢舉時,地方主管機關應該要可以回答出目前該場所的處理狀況,例如是否已在輔導中,或其實尚未納管,而不是一問三不知。

此外,不只民眾不熟悉《動物展演管理辦法》,許多政府部門也不了解,甚至帶頭違法或推薦非法場所。台灣愛兔協會指出,有不少地方政府在宣傳觀光場所的時候,會介紹可以和動物互動的觀光農場,這個時候正是向民眾宣傳的好機會,應該要介紹真的有申請許可、做的還不錯的動物展演場所,再歡迎民眾支持他們。

林樵表示:「透過這樣子的正面介紹,民眾也才會有更多機會得知原來需要有許可證,而不是政府自己都推薦非法場所給民眾,連政府都不管了,民眾更沒有辦法接收到正確的訊息。現在很多網紅在業配,可能會幫忙撰寫一些觀光農場的遊記,去餵羊駝啊、去跟兔子互動,主管機關都不會有警覺;甚至有一些網紅還是配合農業局在做觀光推廣,去推薦這些非法的展演場所。」

常見展演動物,需要飼養與稽查標準

最後,各縣市的對動物展演場所的稽查標準不一,則是愛兔協會認為在規範上可以著手的部分,林樵說:「如果動保司決定要認真一點來管理動物展演場所,除了盤點之外,也應該要由中央統一設定一個稽查標準,我們知道有幾個縣市比較認真在管理動物展演場所,但也有很多縣市真的就是擺爛。因此稽查時該確認的項目應該要訂出標準,第一線稽查人員的專業訓練也很重要。」

「可以用附件的方式去列出農場動物的飼養、稽查標準,這也是一個大工程,但是常見農場動物的飼養和稽查標準其實是可以做出來的,這樣稽查員在稽查時才會有需要遵從的項目,也更有依據。」林樵補充表示,第一步的盤點除了計算動物展演場所數量外,也應該盤點飼養的動物種類,下一步才有辦法確認哪些動物更常見於展演場所、需要召集專家制定飼養和稽查標準。

「初期在建構這些資料的時候,政府一定會非常的辛苦,可是我們覺得都已經這麼多年了,總該有一些開始才對。以展演動物來說,我們覺得上面提到的這幾項,是目前比較需要改善的部分,真的改善了以後,接下來才是來檢討法規還有沒有辦法再更精進。」林樵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