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印尼男子違規攜帶廿多隻保育類鸚鵡來台,經海關查獲,農委會防檢局人員在採集檢體之後,竟不等檢疫報告完成,便迅即將這批一、二級保育類的珍稀鳥類全面撲殺。這批鳥類雖來自禽流感疫區,但事後由檢體確認排除感染禽流感;然而,在檢疫人員的手下,這批瀕臨絕種鳥類已然灰飛煙滅。防檢局的作為不僅是便宜行事,更暴露出它對於生物多樣性保育的概念何等薄弱!
站在國家防疫第一線的防檢局,為國人及國土做好外來疫病防治的把關工作,當然有必要謹慎行事。但在此前提下,並不表示「撲殺」是它的最高工作準則。以當天的處理而言,防檢局有專業人員和設備,既已採集檢體,何不等到報告出爐確定感染病毒再進行撲殺?荒謬的是,防檢局在完成銷毀後一天即得知檢驗結果,他們對自己的「錯殺」恐怕也無多少懊悔之情,更遑論反省執行作業規範是否過當。
這批來自疫區的走私動物,既不是貨品,更非罪犯,牠們都是活生生的生命,是地球將要消失的珍貴動物。防檢局執行把關要滴水不漏自是可以理解,但從保育的觀點,能做的難道就只有立即消滅一途嗎?倘若走私的是貓熊,難道防檢局也照樣要誅而殺之嗎?
遺憾的是,防檢局對動植物的把關工作,似乎已變質為和海關緝毒一樣的機械式動作。但別忘了,毒品當然可以丟入焚化爐一舉銷毀,但對待地球上珍貴的動物生命,也能這麼麻木不仁嗎?如果可以這麼粗糙,防檢局只須鑑定動植物與操作焚化爐兩種人員即可,還要專業人員做什麼?防檢局的作為,和捕捉這些稀有動物的劊子手又有何二致?
面對外界的質疑,防檢官員的回應是:如此是為避免恐慌,同時不讓走私者存有投機心理。事實上,走私動物不管有無銷毀或帶原,只要查獲全部沒入,走私者便不可能獲利;防檢局的說法根本牛頭不對馬嘴。再說,如果防疫就是一殺了之,工作也未免太簡單了吧?
這次事件,不過反映了台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官僚心態。只可惜,多了一批犧牲品,卻沒有幫助官僚文化多一些反省。
--原刊於2004/11/06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