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近日紛擾不已的「總統神豬」事件,筆者總回應如下:
一、名為「總統神豬」之巨大豬隻,最後仍無法避免被宰殺之命運。事實上,神豬巨胖至此,且已癱瘓,活下去亦已將備極艱難而痛苦。然而無論如何,刀下終竟無法留下神豬,筆者仍是甚為傷感!
二、「總統神豬」事件,源自筆者於八月五日初撰⟨刀下請留總統豬⟩一文(自由廣場,八月五日),動機主要是來自對神豬遭受非人道之飼養與宰殺的不忍與不捨。這是筆者一貫保護動物的態度,對客族神豬大賽與原住民部落大學殺山豬觀摩教學,筆者之一貫立場都是反對,無分軒輊(參見拙文⟨血腥殺豬,比賄選更嚴重⟩,自由廣場,七月廿七日),其超黨派之立場甚明。然而「總統神豬」事件,爾後竟演變為統獨與泛藍、泛綠之爭,我等動物保護人士,也被抹黑成具有「政治陰謀」、「宗教偏見」與「族群歧視」乃至「扣阿扁帽子」的邪惡人物。令人懷疑,台灣除了政治圖騰之外,究竟還有沒有「超政治圖騰之社會運動」的生存空間?
三、敝人與許多動物保護人士,同為客家族群之一員,如今「總統神豬」事件竟被定調成「客家族群受到迫害」,有人並打著「捍衛客家文化」之旗幟,極力製造客家族群之受迫害意識,挑動族群仇恨,令人不禁懷疑,台灣除了激情高亢的族群意識外,是否還有冷靜究理的公民意識能夠成長的空間?
四、佛陀一向尊重並護念其他宗教信仰,且有「不得壞鬼神村」之教誡。敝人忝為佛弟子,一向稟佛遺訓,主張尊重一切宗教,故從未有一言一文批判民俗信仰,且常因民俗信仰遭受他教之貶抑,而代為作不平之鳴。但「尊重生命」之理念,理應超越於宗教藩籬之上,而事件演變至今,竟有人將它定調為「佛、道二教之爭」,並以某些宗教在世界各地之血腥衝突為喻,何其如是危言聳聽!
五、神豬比賽也好,原住民殺山豬觀摩教學也好,本質上都是對本土各族群文化舊慣之強烈認同。對文化舊慣的珍惜,是族群自我認同與重建族群自尊心之要件,更是抗拒外來霸權文化的一種反思,這是值得讚歎的!然而凡事過猶不及,文化舊慣不宜無限上綱,它們依然要面對普世價值的檢驗。本土文化與西方文化一般,必然要在社會變遷過程中,不斷自我反省與自我批判。族群社會將必然要於文化舊慣中汰泊存精,否則將難以面對「是向上提升,還是向下沉淪」的質疑。
六、有人認為,「神豬大賽」亦屬多元文化之一環,應予尊重。筆者以為,尊重並包容多元之文化、宗教、種族、思想,此點大家並無異議。然而世人之所以逐漸焠煉出此一普世性之共識,正是鑑於人類史上,不尊重、不包容多元文化、宗教、種族、思想的後果,總是招致生靈塗炭的人間浩劫,為了記取血淚教訓,不想重蹈前人覆轍,所以才出現了「尊重多元」的共識。準此,則「尊重多元」之結論,來自「尊重生命」的前提;凡推翻「尊重生命」之舉措的任何做法,如果假「尊重多元」之名以行之,到頭來必將反噬「尊重多元」之價值。試想,某甲若是祭出任何文化、宗教或意識形態的理由來殺害某乙,並且辯稱他的行為是人類「多元」現象之一環,應予尊重和包容,我們能夠接受這種論調嗎?
七、八月一日報載,陳總統於二○○○年競選期間,曾到新竹縣新埔義民廟向義民爺上香許願,表示如能順利當選總統,且上任以後風調雨順,國泰民安,則將宰殺一頭神豬前來還願。乃由農民代養神豬,命名為「總統豬」,並將於農曆七月二十日「義民祭」時,宰殺祭拜義民爺以還願云云。然而據八月七日報載,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黃志芳強調,陳總統尊重地方習俗,也尊重地方民眾的熱情,當時對於認養神豬未置可否,事後總統府也沒有出過飼料錢。果爾如是,表示陳總統根本未曾有過「許願、還願」之情事;軒然大波,於總統實屬無妄之災。然則地方政治人士理應為其「置陳總統於爭議風暴圈」,而甚感理虧,甚至公開為其向媒體傳遞不實消息,誇大其辭而陷總統於不義,而向國人公開道歉。
八、在「總統神豬」事件喧騰一時之後,總統府方面既已作出「總統供奉米豬」之決定,表示總統一方面尊重文化舊慣,一方面尊重生命價值。這是極為明智的決定。然而八月十五日網路民視新聞指出:「林光華語帶玄機,暗示原來的那隻神豬,到時候還是會掛上陳總統的名字。」同日報載:「林光華說,神豬獻祭照原計畫進行,農曆七月二十日早上將會以『陳水扁與地方信眾一同』名義在義民廟埕前獻祭給義民爺。」筆者以為:地方政治人士實不應再將該隻神豬硬是掛上總統大名一齊獻祭,此舉無異是再度將總統拿來當作爭議性話題的祭品,筆者甚為總統感到不忍、不捨!地方政治人士此舉,是愛總統乎,害總統乎?敬請三思!
——原刊於九十二年八月十六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