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年虐待動物事件
- 81年全台灣省休閒娛樂業--挫魚、挫鴨、挫鴿
- 82年台南天后宮民俗活動--抓春雞
- 84年新象基金會--歐洲大馬戲團
- 85年12月6日小野柳海邊--擱淺鯨魚活活被上百人切割致死
- 宜蘭縣大塭養殖區觀光旅遊活動--捉泥鰍
- 彰化縣漢寶合作農場--摸花蛤
- 大里市鰻魚發展基金會--捉鰻魚比賽
- 竹東大聖遊樂世界--飆豬競賽
- 每年4月、11月烏來鄉民俗活動--狩獵競賽
- 每年8、9月信義鄉民俗活動--抓豬比賽
- 每年10月三芝鄉農會--親子抓泥鰍趣味競賽
- 88年8月26日蘭嶼東清灣--母綠蠵龜遭人開腸剖肚
- 89年3月21日台東富岡海邊--擱淺鯨魚被砍傷致死
- 89年6月24日霧鹿林道--長鬃山羊足陷鋼線套索活活餓死
- 89年7月大溪鎮公所與救國團合辦--捉泥鰍、抓鴨活動
- 89年8月金山石門--釣鳥
- 89年9月10日嘉義民雄警分局--中秋節員警與眷屬聯歡烤肉
- 宰殺鱷魚
- 89年9月觀音鄉某幼稚園--抓泥鰍與鱔魚活動
- 89年10月楊梅志工服務會--抓泥鰍比賽
- 89年10月北埔鄉公所--親子抓泥鰍比賽
- 89年11月中部某小學--抓青蛙比賽
- 89年12月8日台北內湖福華廣場--親子撈魚賽
- 89年12月17日頭份六合國小--抓雞比賽
- 90年 2 月 7 日阿里山鄉運動會暨民俗技藝競賽--抓豬比賽
- 90年 2月28日嘉義市228紀念館--抓泥鰍
- 90年 3 月 3 日中壢市長就職三週年慶--抓泥鰍
「娛樂」總應有底限
釋昭慧
人類的許多「娛樂」,都與動物有關。似乎動物命定了要被無情地剝削壓榨--除了皮毛血肉與驅馳的經濟價值之外,還有供人「娛樂」的價值。
娛樂,如果是屬於人畜兩樂的遊戲設計,我們倒也無話可說。問題是大多數與動物有關的「娛樂」,都是恣肆人類的殘虐或鬥賭心性,而帶給動物當下的或持久的痛苦、恐懼或焦慮。從81年的挫魚、隔年的抓春雞到83年炒熱新聞的賽馬,莫不如此。連人事不知的小朋友,也競相把蝴蝶用書本壓作標本或以圖釘釘牢,把蜻蜓翅膀與蚱蜢肢體逐一拆解;而捉泥鰍、剝田螺更是許多人夢中的「童年樂事」。殘虐動物而有病態的「快感」,這是十足的「魔性」訓練。
然而,官能的「快感」有時而窮,必須要加深殘虐的程度以帶來新鮮的刺激。是故縱使純粹站在「人類本位」的立場來思考問題,也不免對類此「娛樂」的恐怖效果悚然心驚,不知那些「娛樂」的下一步會不會以人類作為對象。
問題是:「娛樂」難道是絕對自我中心的「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嗎?當娛樂是建築在其他動物的痛苦上的時候,難道不是一種罪惡嗎?
就算是「娛樂」,也總應有個「底線」吧!
尊重生命,從停止戲虐生命開始
關懷生命協會秘書長 釋傳法
日前桃園縣觀音鄉某幼稚園為了讓小朋友留下一個難忘的童年,特地在校園水溝放進泥鰍與鱔魚,讓小朋友與老師們親手體驗抓泥鰍等「樂趣」,聲稱具有「寓教於樂」的意義。
早期農業社會,田邊溝渠泥鰍、鱔魚經常出沒,常常成為家中餐桌上的佳餚,這是還不富裕的農業社會「取之自然」的常態。但是時至今日,由於環境、河川的污染,泥鰍等早已逐漸消失,社會富裕、食物變化萬千,泥鰍也早就從餐桌上剔除。此時,「抓泥鰍」不再是「常態」,而是「特地」向魚販購買來舉辦的「娛樂都市人」活動。
如果抓泥鰍是在泥鰍生長的河川溪流,泥鰍還有躲避逃生的空間,人魚之間公平競爭搏鬥;而現在的抓泥鰍,是特地買來放在封起的「競技場」,泥鰍無處可躲、無處可逃,不是被活抓、就是被折磨得翻肚皮,最後所有泥鰍無一倖免於難。這不是公平的競賽,而是以強凌弱的「血腥暴力」。
這樣的活動教育孩子的,是對生命的苦難「麻木不仁」,甚至將自己的快樂建築在牠們的痛苦之上,如此,又怎能奢望這些「國家未來的主人翁」,能做好地球環境的守護者呢?我們要知道,生態環境被破壞、野生動物逐漸絕種,就是因為大多數人類心中,絲毫沒有存念這些「地球夥伴」的生存與生活,不把牠們當作「生命」來對待。
因此,我們應該給下一代正確的教育--尊重生命,從停止戲虐動物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