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元月二日悄悄初審,讓具有重大爭議性的「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再修正草案」,一舉過關。未來如果順利三讀通過,電玩業者提供的獎品賭注,將可經由「公益收購站」兌換現金。
行政院向來反對電玩業者藉「公益收購站」兌換現金,此次修法也並未增刪相關條文。現行電玩法第十三條雖經立院修法,明訂「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非營利性公益團體,得經營公益收購站,收購限制級電子遊戲場所兌換之獎品」,但主管單位以遲不訂定行政命令的方式,讓公益收購站無從設立。
即使行政院的立場如此堅定,仍難逃脫少數立委技巧掌控議事、強度關山的命運。民進黨立委林豐喜竟然質疑,行政部門此舉是「逃避問題」。他說:「天下有二種事不能逃避,有人的地方就一定會有色與賭」,既然現行法條中已有「公益收購站」的設計,就應該訂定管理辦法使其完備。林豐喜乃於隨後提出修正案,增訂「公益收購站之申請程序、許可條件、監督管理及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及相關罰責。於是,前項修正案,就在主管機關經濟部商業司協助與默許、在場朝野立委許舒博、朱鳳芝、林豐喜等人無異議同意的情況下通過。
我們為此甚感駭異!立委為少數利益團體護航,已到了如此露骨的程度!他們利用委員會審法案經常只有「小貓兩三隻」的漏洞,明目張膽為利益團體而運作過關,壓迫行政部門立法,此種作為,我們甚感不齒!像這樣有重大爭議的法案,照理應由該委員會之召委舉行公聽會,請諸委員列席聽取正反兩方意見,經審慎評估之後,再予決定。而原法案已被偷渡了「公益收購站」之設計,行政院迫於立委壓力,只能消極不制訂施行細則。這時立委如還有慚有愧,應做的就是將此法案再予修正,把「公益收購站」之相關條文予以取消,斷無進一步壓迫行政官員「照單全收」的道理。
至於說「有人的地方就一定會有色與賭」,這話更是似是而非!要知道:情色確屬人之本能,賭博卻是可以透過環境薰陶而形成的習性,絕非人之本能。而兌換獎金的電玩政策,明顯地可以讓賭風更加熾盛,這已不是巧言令色可以掩飾的。
電玩業者曾在去年初,第四屆立法院會期結束前,大力運作電玩法修正案,擬增訂「公益收購站」可用獎品兌換現金機制,但因傳出部分立委收受業者賄賂而運作修法的弊端,相關業者的串聯運作最後功敗垂成。同樣的修法內容昨天捲土重來,卻一舉過關。我們籲請法務部徹查:是否又有「業者賄賂」之情事?否則此諸立委何以如此「積極」運作該一修正案過關?我們更籲請立院各黨團,於該法案交付二讀之前,嚴加把關,如此粗率且「金光閃閃」的修正案,不得逕付院會二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