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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專欄】怎麼讓動物保護學者離開象牙塔來解決現實的問題?--論「人與動物關係學」的三項限制與超越

動物與生活
文/
吳宗憲(國立臺南大學行政管理系副教授)

 

怎麼讓動物保護學者離開象牙塔來解決現實的問題?
--論「人與動物關係學」的三項限制與超越

   作為學者,最讓實務者詬病的,便是整日陶醉在自己想像的象牙塔裡面,建構著對實務毫無幫助的抽象理論與符號,也因此許多有識之士對此有許多反思,希望能夠超越純粹知識的學科建構,而能夠更符合實際世界運作的現況,事實上,「人與動物關係學」(Human-animal studies, HAS; Anthrozoology; Animal studies)的產生,就是在這種對傳統科學反動而形成的,作為一個近二十年才逐漸形成的跨學科領域的範疇,「人與動物關係學」企圖探索動物在人的社會、文化空間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人與動物之間的互動關係,[1]這範疇包括了:人類學民族學醫學心理學獸醫學動物學等,[2]而為了提倡這一個跨學科的研究範疇,不同領域的專家學者們組織了「動物及社會學會」(Animals and Society Institute)作為研究的基地,並且發行了「社會及動物」(Social & Animals)期刊,作為交流的平台。在這個範疇中,最新且較全面性的描述,可以由學者Margo DeMello在2012年甫出版的「動物及社會」(Animals & Society)一書窺見端倪,在該書中,渠將近年來在該範疇中所累積的研究成果分成四類:


第一部分討論的是人類對於動物的利用方法,內容包括了:展演動物、經濟動物、寵物、實驗動物等等的利用狀況;

第二部分則是動物如何影響人的態度的研究,內容包括了:與動物一起工作的態度、動物暴力與家庭暴力的關係、物種歧視與性別、種族歧視的關係等研究;

第三部分研究重點是動物作為人類社會的符號,內容包括了:人類符號當中的動物、人類宗教與習俗中的動物、人類文學當中的動物等研究;

第四部分則是動物行為與人對待動物的倫理,又可再分為:對待動物的倫理、動物行為學的研究、動物保護運動研究等三個主題。[3]雖然在學者的建構之下,該範疇內的知識越來越豐富,然而,這個學科範疇在建構的過程當中,仍然有走向抽象化的傾向,其所產生的知識,似乎也逐漸與實務界的需求脫軌了。 

     為了更清晰地說明為何此中學術與實務之間的鴻溝,筆者將前述四個部份的研究,分別以「結構層次」及「人的能動性」這兩個座標,分為四個象限,在能動性這個座標上,在左方假定人類視為缺乏能動性,常被系統所影響,而DeMello書中的第三(動物作為符號)與第二部分(動物影響人的態度)研究,因這兩部份研究的先驗假定,均是偏向於人類被動地受動物影響,因此,都可歸入座標左方,其差別僅在第三部分的「動物作為符號」這類研究,屬於文化、精神層次,因之屬於「高結構」層次的低能動性象限,而第二部分則是研究「動物影響人的態度」,屬於個人的感受,因此屬於「低結構」層次的低能動性象限。

與此相對的,在座標右方的另一些研究,則將人視為具有能動性,會自行創造與動物之間的互動關係,包括「動物及社會」書中的第一部分(人如何利用動物)以及第四部分(人應該如何規範與動物的關係),其差異只是,第一部分強調的是人如何直接地、物理性地利用動物,因而屬於「低結構」層次的主題,第四部分強調的是人如何制定與動物之間互動關係的規則,因而屬於「高結構」層次的主題[4](相關差異請見下表一)。

表一 動物及社會研究分類表

 

人的能動性

結構層次

 低

動物影響人的態度相關研究
●與動物一起工作的態度
動物暴力與家庭暴力的關係物種歧視與性別、種族歧視的關係

人如何利用動物
展演動物
經濟動物
寵物
實驗動物

 高

動物如何影響人的符號
●人類符號當中的動物
人類宗教與習俗中的動物
人類文學當中的動物

人應該如何規範與動物的關係
●對待動物的倫理
●動物行為學的研究
●動物保護運動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繪製

 

    在筆者將「動物及社會」相關研究的各主題歸納到表一的四個象限後,讀者應該不難發現,若是一個動物保護政策的實務改革者,會非常自然地會將關注焦點集中到結構層次與能動性都高的第四象限,而忽略掉其他三個象限的知識,因為,政策運動或政策改革者通常關心的,不只是動物與人類的實然面關係的描述(即座標左半部),更不可能是人類如何利用動物(第一象限),相反地,渠等會希望建構一套人與動物的政策規範,用以保障動物的權益或福利。

    這也就是說,在「人與動物關係」研究當中,仍存在部分的研究成果,能夠使得動物研究「學術理論」與「政策實務」有相連結的可能性,然而,在筆者仔細地分析過往在第四象限中所完成的研究,卻發現這個象限的研究,存在三個限制,使得動物研究者的發現,常無法有效地轉換成為實務工作者的藍圖。

    第一個限制是,第四象限的研究中,動物倫理學、動物行為學以及動物政治學,都能夠提出若干人類的行動方針,然而,這三個學科之間應該如何互動,卻缺乏一個可以進行科際整合及對話的決策架構,如此一來,學科之間可能相互扞格,學科之內也常生齟齬;此外,筆者認為第二個限制是,目前動物政治學的研究,其研究定位傾向於透過歷史描述歸納出政治運動的發展,但缺乏社會科學的系統分析,致使無法產生有效的政治行動策略。最後,筆者認為目前的研究尚存在最後一個限制,即便能夠使不同學科有效分工,也能提出有力的動保政治運動策略而順利立法,但徒法不足以自行,若缺乏政府有效治理的政策執行面研究,則最後仍是徒呼負負。

    因此,基於跨越動物保護「學術理論」與「政策實務」的動機,筆者建議未來從事「人與動物關係學」研究的同僚們,或許可以建立三個研究的前提

    首先,在多元民主國家的政策結構中,筆者建議應該由動物倫理學出發,透過動物行為學佐證,最後再透過動物政治學的施力,順利將動物保護推進到政府系統中(如下圖1)。在其中,動物倫理學者應該要提出各種強韌的道德論述,而動物科學家應該透過實驗證據協助各種主張的倫理學家加強化其論述,而能夠在環狀領域的中央處,與其他倫理論述相競爭,最後,政策學者應該扮演的角色,應該是分析政治運動策略以及建構公共治理原則,使得公共政策得以順利產生且有效執行。

    其次,當前動物政治學的研究,採取的是一種描述性研究立場,然而,吾人若要將之形成可行的運動策略,則必須對上述研究結果進行轉化,例如,有意提供動物保護運動政策建議的學者,若從過去的描述性研究了解到,動物保護的參與者與其他遊說運動相比較,會有更高的道德義憤,動物保護團體也因為自認道德的正當性較高,不易與其他動保團體合作,則這些研究者便應該建議,政策若需要順利推動,則漸進、降低情緒色彩、「動物福利」的妥協政策或許較能取得民眾的順服,並且能夠形成對動物保護團體或者政策的穩定支持力量,惟因採取漸進妥協的動物福利立場,則常會失去激進的動物保護運動者的支持,甚至分裂,因此,必須小心翼翼地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

   又例如,過往的政治運動歷史研究中,已然發現因為政府被動順應民眾動輒以「泛道德化」訴求影響政策,常常容易制定出標準過高的動保管制政策,但民眾實際行為卻常未必符合政策標準,顯現了人性當中「心口不一」、「說一套作一套的」特殊現象,但過去歷史研究常至此便予打住,未能透過政策分析作出未來運動之建議,甚為可惜。吾人認為,若能夠得知動物保護運動的特殊政治運動模式,學者便應該建議政府,未來若希望克服此困境,需將政策「去道德化」,在制定動保相關法規時,除考量道德輿論的壓力外,亦應建構長期的「政策社群」,以取代臨時形成的「議題網絡」,使得業者、中立的專家與第一線執法者的實務意見,都能與動物保護團體一起,能夠考慮進來,方不至於訂出陳義過高,不易執行的政策。

    最後,「人與動物關係學」要能夠成為提供政策建議的基礎,尚需要發展動物保護的「行政治理」理論,畢竟「徒法不足以自行」,若缺乏政府有效治理的政策執行面研究,則最後無論運動多麼成功,制定了立意良善的法令,則最後仍是徒呼負負,因此,筆者建議未來動物保護的「行政治理」理論,應該要包括公共治理的兩個面向,分別是:公共管理學者所稱的B(Business)途徑,重視公部門組織內部的結構與管理,以及公共管理學者所稱的P(Policy)途徑,重視公部門對外的政策工具使用的效果[5]。因此,筆者認為,在未來動物保護的行政治理理論當中,至少有幾個議題必須持續發展:1.動物保護行政結構的研究;2.動物保護行政績效管理的研究;3.透過管制手段落實動物保護政策的效果;4.透過市場交易機制落實動物保護的效果;5.透過資訊公開落實動物保護政策的效果。

[1]M. DeMello, Animal and Society. (N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2). P.4.

[2]M. DeMello,. Teaching the Animal: Human–Animal Studies Across the Disciplines. (Lantern Books, 2010).p.6.

[3]M. DeMello, Animal and Society. (N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2).

[4]有關本文對於該書的四分類,其靈感來自社會學者Burrell & Morgan的四分類作法。渠等將本體論上的結構論/動因論,以及認識論上的自然主義/釋義論,作為四分類的兩個座標,再進一步區分出社會學的四大類型研究,相關研究請見Burrell, G. & Morgan, G, Sociological Paradigms and Organizational Analysis.(New Hampshire: Heinemaun Educational Books. Inc, 1979.)

[5]Bozeman, B. Public Management : The State of Art.(San Francisco: Jossey-Bass Publishers, 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