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推廣蔬食?若是為了健康、環保,這兩者對人類都有直接的好處。如果是為了動保呢?有人願意為了動物而選擇蔬食、放棄肉食嗎?如果沒有特別的好處,為何我們要這麼做?
一來從道德而言,動物是人類的地球夥伴,彼此休戚與共,牠們跟我們一樣,能夠感受痛苦和快樂、也懼怕死亡的脅迫。那麼,對於牠們所遭受的痛苦折磨及大量死亡,我們是否能繼續無動無衷?即使不從動保立場,而從人道立場來看,這真的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嗎?
二來從反歧視、反壓迫的普世價值而言,數十年來,人權運動努力打破種族、膚色、性別等藩籬,創造一個使人權廣為人知並受到保護的世界。那麼,是否也有可能進一步打破「物種主義」(Speciesism,認為人類比其他物種優越,歧視或剝削其他物種),將關懷與尊重擴展到非人類的動物身上?我們是否能接受動物同人類一樣擁有不受苦及生存的權利?
就從面對動物的真實處境開始,讓我們一起來思考該如何決定、改變。
農場動物現況
人類從農業社會進入工商業社會,肉食比例不斷升高,為了滿足人類的口和胃,業者打造出工廠化集約飼養的生產系統,讓動物為了人類的飲食付出沈重代價。大型工廠化農場越來越多,動物終其一生被關在人造的狹小空間,得見天日的時刻可能就是送往屠宰場的路途上。肉食工業的經濟機制,已成為最多動物受苦及死亡的原因。
■ 數字:
根據Our World in Data的統計,過去50年來,肉食產品增加了4倍,在2018年全球估計有690億隻雞、15億頭豬、6.5億隻火雞、5.7億頭綿羊、4.7億頭山羊、3億頭牛被宰殺作為肉食,這些數字尚未包括乳牛、蛋雞。至於魚類及海鮮的統計,每年生產超過1.5億噸的海鮮,約1/3的魚類被過度捕撈,人工飼養的比例已超過海洋捕撈。
每年有多少顆雞蛋被人類食用?在台灣經濟研究院生物科技產業研究中心的文章《全球蛋雞產業政策、市場及科技發展趨勢》說明,2017年全球雞蛋產量8千萬噸,以一顆雞蛋平均55克之重量計算,2017年雞蛋產量約達1.45兆顆。
在中華民國養雞協會的2017台灣家禽統計手冊提到:「雞蛋仍為國人主要消費之蛋品,其年產量已超過75億顆,國人平均每人每年雞蛋消費量已超過318顆,幾乎天天吃蛋,已名列世界前茅。」另外根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2020年的畜禽統計,在台閩地區飼養了9548萬隻雞,包括蛋雞、肉雞與種雞。
人類的胃,是無數動物的墳場。
■ 環境:
大型的工廠化農場是一種集約式的飼養運作(concentrated animal-feeding operations),為了符合經濟效益,動物生活的環境擁擠、空間極小,除了精神上的壓迫,也容易造成疾病感染。
《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介紹了為何雞肉如此便宜?《Why is chicken so cheap?》,影片中說明,肉雞是一種被刻意培育出來的品種,體重比過去重了4倍以上,在現代工業化的養雞場,由電腦控制光線、溫度,讓雞長得更快、更大,大約35-40天即被宰殺,雞隻被改造成替業主賺錢的產肉機器。而在傳統農家中自然生長的雞,壽命可以活到10年。
影片中也介紹肉雞的生活空間及價格,以英國為例,在每一平方公尺的空間內,有機飼養10隻雞(每公斤7英鎊)、自由放養12隻雞(每公斤4英鎊)、密集飼養17隻雞(每公斤2英鎊)。而英國有95.5%的肉雞都是密集飼養,這證明了只要消費者想要便宜而大量的雞肉,這些雞就會繼續被更密集的飼養。反之,只要消費者拒絕購買,不人道的密集飼養就會終止。
■ 過程:
動物不再生長於自然環境中,被改變的短短一生都在人工環境裡,沒有社群生活,無法展示自然天性,在沒有麻醉的情況下被去喙、去角、閹割、宰殺。
在蛋雞產業中,因為小公雞不會生蛋,因此誕生當天就被殺掉,而用來產蛋的母雞大約活兩年就會被淘汰,因為產蛋量不符合飼養成本。
牛一定要受孕才能產奶(大多透過人工授精,因此不用飼養公牛),牛大約可以活20年,反覆受孕產奶的牛只能活6-7年。剛出生的小牛很快就被迫與母親分離,小母牛可以繼續飼養作為奶牛,不能產奶的小公牛則被關在狹小空間,無法轉身或躺下以阻止肌肉發展,約6個月大就被屠宰,成為商人炒作的所謂名貴食材-小牛肉(Veal)。
道德與權利
以上這些數據之龐大、情況之殘酷,顯示為了滿足口腹之慾,我們對動物做了哪些事情。至此,我們可以明白為何選擇蔬食?基於動保的理由有二:
■ 悲憫動物的受苦與死亡
動物能感受痛苦嗎?這不該再是一個疑問。肯定的是,包括身體與精神上的痛苦,動物都有感受能力。
動物是獨一無二的個體嗎?曾跟動物相處的人,或看過動物影片的人,都能確定這一點。每個動物都是有知覺、有感受能力的獨立個體,當我們了解牠們被製成食物的過程,包括繁殖、圈養、運送、宰殺等,是繼續漠不關心或是願意為此而改變?
對於餐桌上的動物,如果把牠看作肉品,可能會引發食慾、快感,如果把牠看成生命,而且是因為我們而死,可能會引發不安、罪惡感。為何會有這兩種反應,就看我們如何看待這世界,以及我們與動物之間的關係。
傅可思(Michael Allen Fox)教授在其著作《深層素食主義》(Deep Vegetarianism)裡面提到:「我們每個人必須面對一個事實,即,我們身為消費者的選擇對世上動物的痛苦、折磨與死亡的數量有相當程度的影響。我們若非選擇成為動物痛苦系統的一部分,就是選擇脫離這個系統。」
取而代之的是什麼呢?人畢竟要吃東西才能活下去,因此傅可思也提到:「由於蔬菜經濟所產生的痛苦與折磨少得多,我們可以合理地設想,它的總體效益將會較大,因此其系統本身在道德上會是可取的。」
■ 承認動物應有的權利
即便在工廠化的動物農場,不管業主宣稱是多麼人道的管理與宰殺,只要仍舊把動物當成資源來使用,就無法合乎尊重生命的道德與正義。
動物權哲學家湯姆雷根(Tom Regan)認為,動物是生命的主體,就像人類一樣,因此動物也擁有權利,有自己的喜好、需求和期盼。我們認為,動物不只擁有不受傷害的權利,最重要的應該是生命的權利,我們關注的也不只是動物所受的折磨,更要關注動物的死亡。
在有些人的觀念中,動物理所當然是為了人類而存在,是財產、工具、商品一樣的存在。這樣的人類中心主義,使得人類對其他動物的犧牲無動於衷,也不會因有愧於道德欠缺而去克制傷殺動物的行為。
如果說我們已日漸超越種族、膚色、性別等歧視,一個沒有歧視、沒有壓迫的理想世界,是否也應該將動物列入道德考量的範圍?畢竟,我們和所有動物都擁有經驗痛苦與折磨的能力,應該一樣擁有不遭受痛苦折磨的生命權利。
利用動物來做為食物,使牠們飽受痛苦折磨而死亡,道德上是不正當的;如果不願承認這個事實,唯一可能的原因是因為,我們只想維護自己飲食上的利益或經濟上的好處,選擇對其他生命的苦難視而不見。
為動物發聲
英國哲學家傑瑞米·邊沁(Jeremy Bentham)曾為動物提問:
The question is not, Can they reason? nor, Can they talk? but, Can they suffer?
Why should the law refuse its protection to any sensitive being?
The time will come when humanity will extend its mantle over everything which breathes……
問題不是牠們有沒有理智、能不能說話?而是牠們能感受到痛苦嗎?
為什麼法律拒絕保護有感覺能力的生命?
總有一天,人道/仁慈會擴展到覆蓋所有能呼吸的生命……
我們為何推廣蔬食?為了動物也為了自己。
為了動物,是因為牠們也能感受到痛苦,應有不受折磨以及生存的權利,雖然不同物種,我們都是生命。而為了我們自己,是期盼人性中的仁慈、道德不會因各種利益而消失,但願每個人心中都存有對生命的尊重、對萬物的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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