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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動物實驗與動物福利現況

動物與實驗
文/
實驗動物研究小組

國小

  目前在台灣,國小無任何動物實驗相關教材,有關動植物生理認知部分僅以「觀察」為主。但由於教育部所頒訂之課程綱要,於國小自然與生活科技明令2-2-2-1:「實地種植一種植物,飼養一種小動物,並彼此交換經驗……」;2-2-2-2:「知道陸生(或水生)動物外形特徵、運動方式,注意到如何去改善生活環境、調節飲食,來維護牠的健康」。因此為配合教育部之規定,各家出版社均編有小動物的飼養及觀察一單元。飼養的範圍從低等的無脊椎動物,如蠶、蝴蝶幼蟲、蝌蚪等,至較高等的脊椎動物,如兔子、雞。

  蠶的飼養曾引起廣泛討論,因羽化為蛾後,幼童常因不知如何處置而任其自然死亡,無法達到延續生命的目的。蝌蚪的飼養則因廠商販售外來種牛蛙的蝌蚪而引起荒野保護協會的抗議。兔子及雞的飼養則帶給教師莫大困擾,且因其壽命較一般低等無脊椎動物為長,幼童之照顧往往僅於初期有強烈好奇心時給予關切,爾後則漸漸失去耐性而疏於照顧。

國中

  國中目前有關生物實驗的課程編纂,均因動保法第十八條規定『國民中學以下學校不得進行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訂課程標準以外,足以使動物受傷害或死亡之教學訓練。』而使各民間出版社以觀察實驗取代活體解剖實驗。

  針對科學展覽或科學競賽,更有教育部明令禁止國中以下學生用脊椎動物進行科展實驗用途。然據了解,諸如魚尾鰭血管觀察或蝦心跳觀察,雖未讓小朋友直接將動物剖開致死,但觀察實驗後動物仍然無法安養天年,不是進了五臟廟便是被小朋友拔手斷腳凌虐一翻後再丟棄於垃圾桶。這不但為教師指導時的疏忽,更顯見平時小朋友即無尊重生命與愛護動物的觀念。

  九年一貫七到九年級(原國中)課程原訂九十一年八月起分三年實施完畢,出版商現正進行如火如荼的編寫工作,此時若不對此議題加以宣導,期待其改版後新增或修改更是遙遙無其之事!

高中

  舊高中教材已於三年前逐漸由民間出版之教材取代,原吳郭魚及蚯蚓解剖部份已刪除,然高一基礎生物有淡水螺於BTB水溶液行呼吸作用時測其PH值變化的實驗,即使螺於實驗後防回原捕捉地,BTB對螺類形成的傷害卻未見評估。

  新版高中課程高二生命科學綱要「探討活動7-1生殖腺與生殖細胞」建議可考慮以牛蛙為實驗材料。高三選修生物「探討活動9-1:蛙的觀察與解剖」則需學生觀察神經系統及其他系統。這些實驗動物皆由學校的實驗準備室(中心)提供,大多由外買進而非自己有空間及人員飼養,因此實驗過後不論動物是否仍存活,大多不離銷毀的命運。

  坊間的幾家高中教材出版社皆未提及生物實驗後動物的處理,比起無生命的化學廢棄物,生命在此更顯卑微(出版社多會列出化學廢棄品處理守則)。若僅就認識動物的生理構造而言,幻燈片、投影片、錄影帶皆為適當的教學媒體,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實無培養其親自動手解剖生物技術之必要性,更何況每年因此非必要性之實驗而犧牲之生命更是難以計數。

大學

  大學有關動物實驗的情形更為複雜:舉凡理學院的心理系、動物系;農學院的農化系、畜產系、植病系、獸醫系;和醫學院各系所例如醫學系、醫技系、護理系、藥學系、毒裡所、生理所等,都有會用到動物做實驗的必修課程,如普通生物學、普通動物學、藥理學、生理學、解剖學、麻醉學、臨床病理學外科實習等。會用到的動物,從蟑螂、蝸牛、青蛙、魚、老鼠、兔子、雞、狗、馬、豬、牛等,種類可說是非常多。

  其中又以大一必修的普通動物學涉及最多的系所,常常許多與動物生理無直接相關之系所,皆須進行每學期數次至十數次的活體解剖課程。這樣的解剖課經常是在學生戲謔及老師不在意的指導中草草結束。而某些系所甚至每一週皆有解剖課程,這意味著龐大數量(尚未進行有效調查)的動物,每年因教學的名義而命喪於許多未來根本用不到解剖技術的學生手中。

  此外,動物在解剖前是否以人道的致昏方式處理之,亦或僅以MgSo4等化學藥劑直接注入動物血管造成驚巒及痛苦而死,此部份因各校實驗準備室及是否直接教予學生致昏做法不盡相同。而部分動物相關系所開的動物分類、動物生理相關課程,更要求每一個學生於該課程結束前需繳交動物剝製標本,如:無脊椎動物「二十種」;鳥類、兩棲類、魚類、哺乳類「各一隻」等。

  雖然許多科系都免除不了做動物實驗。但似乎很少有人探討過學生在上實驗課時,用的實驗動物的來源、種類、數量、實驗過程、結束後動物如何處置等問題,以及老師是否有特別提醒同學對動物該有的尊重。而對實際從事動物實驗的一些同學來說,他們的心態和想法又是如何,他們是否在目睹動物的痛苦時,內心遭受到衝擊和掙扎?

改善實驗動物福利從校園開始

  長期以來,動物實驗一直存在三點爭議:一是動物可不可以不必如此痛苦和被虐待?二是動物實驗會不會養成殘忍人格?三是是否有替代方式(alternatives)卻不用?因為在實驗室裡,研究者極易被訓練成把動物當成「工具」,視動物在實驗過程中所受的痛苦為「理所當然」,且絲毫沒有罪惡感。

  目前許多西方國家,對以教學為目的的動物實驗採取相當謹慎的作法,都盡量朝著減量、精緻和替代的方式去教導學生,能用屍體動物就絕不用活體、可以用臨床動物就不會用實驗動物、能用非動物取代就絕不用動物。就是因為他們驚覺:其實,許多動物實驗對動物造成嚴重迫害,也間接培養出對生命感到麻痺的學生。

  據實地訪查,幾乎絕大多數尚在學校的同學,都認為動物實驗是非必要的。例如,解剖學採用現成的動物屍體學習較適當,不應用活的動物安樂死再解剖。醫學系的外科實習則沒有必要用動物作實習的對象。比較之下,生理學研究用動物實驗的必要性就較強。

  從台灣一些老師的教學設計方式的改變以及國外經驗可以得知,以教學為目的的動物實驗,其實或許真的可以避免,而採用其他的替代方式進行。奧地利格拉茲市(GRAZ)的「取代動物實驗科學研究機構」,對奧地利境內大學兩百四十六個人文醫學、自然科學及動物醫學系作調查。發現僅六個科系的必修實習仍利用動物為實驗對象。而「德國保護動物科學研究機構」,至今已成功研究了兩萬多種「取代動物實驗法」。且已輸入「資料庫」中,以供各科學研究機構和大專院校使用。其中有五百七十種足以全數取代大學相關科系利用動物之研習法。

  由「三個R」的標準「減量(Reduction)、精緻(Refinement)和替代(Replacement)」,去檢視教學用的動物實驗,發現許多值得探討的面向。就對動物造成的影響而言,從實驗動物的來源、實驗過程(麻醉與否)、學生操作純熟度、實驗結束後動物的照顧等,都是常引起爭議的問題。不可否認,動物實驗對於學習上的幫助的確很大,而且確實是一種可以在最短時間內達到最大效果的教學方式。但是,這也因一種牽涉到「生命」,並引起最多爭議的教學方式。葉力森醫師指出:「一個道德越高的社會,他就願意做越大的犧牲,去發展使用非動物模式。而道德品質低落或經濟情形較差的社會,必然是選擇便利、簡單、快速的研究方式去獲致結果。畢竟人道對他們沒有任何好處。」

  以今天的科學水平,全面取代實驗動物是不可能的,但是科學家們有義務、有責任去研究開發取代實驗動物的實驗方式,以減少動物為人類的科學、健康繼續犧牲的數量。而且以台灣實驗動物學現狀而言,「簡約」和「精緻」顯得重要性更高。其實就科學研究面說,所謂的「取代」實驗動物的研究,台灣大多還停留在理論階段。但教學層面的取代,不論歐美或台灣地區,都已經有許多實際的例子。例如用屍體替代活體、臨床動物代替實驗動物、非動物替代動物。

  想要讓實驗動物受到人道的福利、待遇,必須讓所有從事動物實驗的人具有這方面的觀念和意識。較消極的作法是靠自律、檢舉、教育等機制,去喚醒人類重視實驗動物的福祉。積極主動的方式就是立法,在各單位成立動物實驗管理小組,靠法律的力量監督所有從事動物實驗的人。動保法第十六條明白指出「進行動物科學應用隻機構應組成動物實驗管理小組,以督導該機構進行實驗動物之科學應用」,而此機構所稱包含專科以上學校。在此特別呼籲中央教育單位、教科書出版商、實驗動物相關教師、學生,及各校動物實驗管理小組成員,正視此議題、徹底檢討現行動物實驗運作機制,以共同戮力提升實驗動物的福祉。

附註:本文之完成,有關大學以上校園動物實驗現況,承蒙郭秉瑛小姐提供其論文(生命無價--談教學用動物實驗的道德爭議)供參考,特此申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