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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與藝術專欄】藝術品或獻祭品?動物肉體成為藝術創作的一環

動物與生活
文/
陳沛妤

2015年,德國藝術家朱利安‧羅斯費爾特(Julian Rosefeldt)在《宣言》(Manifesto)的錄像系列作品中,編號第11的故事由凱特布蘭琪飾演家庭主婦,帶領丈夫與兒子一同進行午餐前的禱告:「我的藝術,同時是政治、情色、神秘的,不是在博物館裡坐以待斃的。」內容來自瑞典雕塑家克萊斯‧歐登柏格(Claes Oldenburg)於1961《我是為了藝術》(I Am For an Art)。同時,整個午餐最主要的任務就是分食餐桌上那一盤顯眼的烤鴨,其中一位小男孩盯著父親的分解過程。餐後,鏡頭從母親的特寫漸漸移動到身後的客廳,視線從家中養的狗、毛皮家具、骨頭家飾到立體的動物標本,伴隨著黑色烏鴉的叫聲。顯然那隻寵物狗在這些動物裡因為自己的身分僥倖逃過一劫。此外,這也並不是第一件用動物來表達藝術的作品。

當閱讀到伊維特‧瓦特(Yvette Watt)撰寫的〈農場的實相:為什麼藝術家避免將農場動物作為主題對象?〉("Down on the Farm: Why do Artists Avoid 'Farm' Animals as Subject Matter? ")中談關於動物與藝術之間,野生動物與豢養動物之間的爭論時,腦海中不斷想起此錄像作品。

此文除了大量調查以動物為創作題材的藝術家如何看待與使用動物作為材料之外,更討論了關於人類與動物之間的權力關係。以食用的角度而言,人類將農場中的動物經過分割去除了動物的形體,送到餐桌上時已經是一個烹調過的重組肉塊,消除了食用者的罪惡感,聽不見也看不見缺席動物的哀傷,並非將之視為同等生命而是物體。反之,多數藝術家使用動物作為創作材料與題材的同時卻為了加強視覺強度與議題本身去喚起人類對動物議題的社會性、政治性與倫理道德等角度,而如實的呈現完整的動物軀體。動物與藝術評論家喬納森‧伯爾特(Jonathan Burt)曾表示動物在電影或藝術裡經常作為象徵與隱喻來表達人類精神上的狀態與心境。而大多數的藝術家使用野生動物作為主題來探討生態與自然的問題,令人矛盾的是藝術家為了在這模糊的界線之間逃避責任,經常使用農場的動物作為創作材料,例如蔡國強使用羊毛重組製作成仿真動物毛皮。那麼,那些被犧牲的羊的生命就沒有被探討的價值嗎?

縱使,藝術家Bryndís Snæbjörnsdóttir與Mark Wilson認為藝術具有喚起與推動社會意識的功能,那麼動物能不能用以作為藝術創作的材料就如同動物能否被用以作為科學實驗或食用等問題一樣令人矛盾。如今,反對動物實驗的法案已逐漸在各國通過,食用肉類與動物產品仍有許多爭議,人類的開發與迫害造成人與自然、自然生態與科學實驗等二元對立的世界。肉品、動物製品、皮衣、皮鞋、配種等則關係到動物自主權的問題,雖有一派人士認為可以透過不同的屠殺方式讓動物感受到快樂的氛圍,以減輕其痛苦,卻仍是令人質疑的。

《宣言11》的作品用餐桌上的食物對比居家的標本,並由女主人朗誦藝術品與博物館的議題,家中野生動物的標本對藝術家而言是藝術作品,用來再現自然與家庭的視覺象徵,但當我們在美術館或家中仔細欣賞這些動物時,腦海該如何思考?藝術評論家約翰伯格(John Berger)在〈為何凝視動物〉("Why Look at Animals?")裡談論了對於凝視動物與人類之間的情感交流,猶如人類對於藝術品的感受,等同於人類對於動物的生命體並非冷血無情,怎能忍心將之作為標本?或許,無論是使用撿來的野生動物屍塊或是用農場的動物製造野生動物的形象去再現野生自然,可以思考用不同的材料取而代之。例如用其他的手法與材料呈現動物,或者考慮數位時代的3D列印功能等,以非生命體取代生命體,去衡量藝術倫理與議題強度之間的拿捏。

否則,用犧牲生命的方式進入美術館來討論環境保育等社會議題,未免太過諷刺。

◆ 線上瀏覽朱利安‧羅斯費爾特(Julian Rosefeldt)的錄像系列作品《宣言11》(2015)

◆ 關於作者

陳沛妤Pei Yu Chen (Doris)

畢業於台南藝術大學動畫與影像美學研究所的影像美學組,畢業論文探討數位藝術與表演藝術的結合成為當代數位藝術與劇場表演的全新語彙。擅長藝術評論,目前正學習攝影、數位修圖與錄像創作。兩度獲得台北數位藝術節數位評論獎,曾任《藝術觀點》與「台灣數位藝術知識與創作交流平台」執行主編。關注主題為影像藝術、電影藝術、跨文化藝術、數位藝術、動植物藝術、靈魂與自然等主題。曾於澳洲進行為期2年的打工度假計畫,期間參訪各大畫廊、美術館與工作室並訪問多位國際藝術家,對於國際文化交流有濃厚興趣,文章主要刊登於《藝術家》雜誌與「台灣數位藝術」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