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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利立法戒殺後流浪犬的絕育放養

動物與陪伴
文/
黃淑郁(2006年7月18日)

 

  目前台灣官方都認為,近年來流浪犬的減少,代表捕殺政策的成功。舉例來說,當我們二OO五年十月發表台南市的現存流浪犬數之後,台南市動物防疫所即在二OO六年一月十日公告新聞,謂我們的數目字遠較六年前別的機構所調查出來的為低,所以該所認為官方捕殺政策奏效。顯然的,台南市政府把我們以絕育救動物和良善對待照護者為出發點所做出的研究成果,反用來支持其捕殺政策,在此我們鄭重譴責台南市政府這個嗜血的行為,並認為其評論是沒有科學根據的,因為這六年來地方人士絕育了多少家犬和流浪犬,防疫所隻字不提。我們以後會另文客觀分析,證明捕殺政策是無效的。由於捕殺不僅達不到控制犬數的目的,對動物和照護者又極為不仁不義,造成社會嚴重的道德缺失,所以現在容我們主張「立法戒殺」。
 
  在戒殺的前提之下,為了照護流浪犬,各地方政府變成只有兩個選擇,一是廣設庇護所收容流浪犬,二是絕育後原地放養。不論做何選擇,照護流浪犬將轉為全民責任,因事關自己的福利,民眾當會慎選經濟實惠的照護方式。本文將先介紹義大利在立法戒殺之後,流浪犬原地放養的實例和成果。最後將討論義大利的絕育放養對台灣捕殺政策的啟示,希望能引起國人對社區普及性的絕育放養,以及片面性的捕犬撲殺/移除等各種流浪犬管理方法,做進一步的研究比較,並希望國人支持立法戒殺,使絕育放養成為戒殺下的最佳選擇。社區絕育放養的優點為經濟實惠,並且是一個全民擔負照護責任和費用的社會制度,比目前政府處理流浪犬問題沒有效率,卻反過來懲罰威嚇流浪犬照護者,來得公平合理。
 
  有關義大利流浪犬絕育放養的資料,是取自於Dorothea Friz 二OO三年的研究報告(F文)。Friz為德國籍的獸醫師,在義大利推行犬隻絕育已二十餘年,並在一九八六年和二OO一年分別成立地方性“動物協會”和全國性“動物世界”的動物保護組織。Friz推行絕育等動保活動不遺餘力,甚至把他個人的動物醫院以及庇護所捐贈給動物世界,以期他在義大利的動保工作可以在辭世後繼續下去。二OO六年七月九日Friz來信,允許我們使用其報告的統計數字並製圖分析。F文原載有五個放養的例子,但因為篇幅有限,本文只介紹年代最早的一個。
 
義大利是一九九一年立法戒殺的,在立法初期,各地方政府唯一的應對之道就是大興收容所,以安置社區流浪犬。可想而知的,在地方政府沒有落實法律所規定的免費絕育的情況之下,隨著流浪犬的增加,狗舍很快就擁擠不堪,而且爆發疾病傳染,生活品質驟降。在花費了大筆金錢又無法改善動物福利的情況之下,有一些地區開始探索比較經濟實惠的流浪犬管理方式,於是走向了放養之路。
 
  在未成立動保組織之前,Friz就開始了有系統的社區犬隻絕育, 並於一九九四年推出了義大利有史以來第一個流浪犬絕育後原地放養計畫,其合作對象是位於Taranto 市名叫Italsider 的大鋼鐵公司。該廠占地高達七十平方公里,約為台南市總面積的百分之四十,雇用員工兩萬五千人。表一顯示出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到一九九五年二月的第一期放養是關鍵期,該期捕獲的廠地犬有325隻。根據F文,其捕獲量約占當時廠地犬總數的97%。由於第一期花了四個半月的時間,把所有的廠地犬幾乎都捕到了,並在放養前給予絕育,所以當兩年後施行第二期放養時,研究人員只發現到90隻新犬。從第三期到第七期,每期間隔從三個月到九個月不等,每期發現的新犬呈遞減的趨勢,到了最後一期亦即第七期,新增犬數降為10。
 
表一:義大利Italsider鋼鐵公司,在一九九四年十一月至一九九九年六月實施廠地流浪犬絕育放養期間,新犬、舊犬以及現存流浪犬的數量變動情形
絕育放養時間 新犬 舊犬
安樂死
及不明原因消失
現存
流浪犬
(隻)
1994年11月至
1995年2月

325

0 41 284
1996年12月至
1997年1月
90 145 38 197
1997年10月 33 131 21 143
1998年2月 9 123 11 121
1998年6月 19 108 24 103
1999年3月 15 72 1 86
1999年6月 10 77 7 80

 

 

  捕到的新犬若罹患無法治癒的疾病或是攻擊性強,該絕育放養計畫則施行安樂死,餘者在絕育、體內外驅蟲、狂犬病注射和刺青之,後放回廠地生活。第一期捕到的那325隻中有284隻放回廠地,放養率高達87%。在進行第二期放養時,研究人員發現,兩年前放養的那284隻狗只剩下145隻。F文並未對前期放養的狗的消失提出解釋,不過我們認為死亡和遷出應是主因。因為那145隻廠地犬是前一期放養殘存的,所以表一稱之為舊犬。
 
  表一最後一欄列有現存流浪犬數,其算法為當期新犬數、加上舊犬數、減掉安樂死和其他不明原因消失的犬數。以第二期為例,當期新犬數和舊犬數分別為90和145,總共為235,但該期的現存犬數只有197,小於235,因為有部分新捕到的狗不適合放養而被安樂死,加上其他不明原因消失掉的,總共有38隻。隨著時間的過去,舊犬因為自然死亡或遷出而變得愈來愈少。因為放養的狗都已絕育不會繁殖,而每年加進來的新犬遠不及舊犬自然死亡和消失的數量,所以存在廠地的狗愈來愈少,從第一期的284隻減到第七期的80隻。平均而言,每年放養的狗的死亡和遷出率為33%,新犬放養加進來8%,所以現存流浪犬數以25%的速度逐年下降。
 
  F文進一步比較在不同的流浪犬管理方式之下,流浪犬數量的變動情形。在放養流浪犬以前,Italsider 每年例行請人到廠地捕犬三至四次,然後以付費的方式把犬隻安置在收容所。在圖一,呈現負斜率的那一條曲線,代表在現行的絕育放養管理方式之下,廠地犬數的下降情形。該曲線是根據表一的現存犬數畫出來的。正如前面所述,在第一期大批絕育放養284隻廠地犬之後,研究人員只例行絕育少數幾隻新犬,就能好整以暇的在短短四年半的時間內,把廠地犬控制到80隻。這條根據實例畫出來的放養曲線,其形狀與釋傳法(釋文)於2004年所介紹的“Trap-Alter-Return型的流浪動物族群變化圖”相符,都是負斜率的曲線。
 
 
  反觀捕捉收容的流浪犬管理方式。F文依據Italsider以往的捕犬頻率以及動物繁殖的原理,對不採行全面絕育只是片面移除廠內部分犬隻的管理方式,做了中肯的評論。這項評論反映在圖一鋸齒型的線條。自從一九九四年和Friz的絕育計畫合作之後,Italsider真實的作法是,第一期移除了41隻不適合放養的廠地犬,剩下的284隻全部絕育放養,自此犬數如溜滑梯一樣,平順的往下掉。現在假設Italsider一九九四年仍然採取以往捕犬收容的作法,那麼當年十二月第一次移除了41隻廠地犬之後,犬數會即時由原來的325下降到284。因為狗懷孕期只有兩個月,所以沒有捕到的那一批狗會在短短的兩、三個月內,生下一窩窩的小狗。於是,在廠地空間、食物和水源固定的情況下,捕後的犬數又會因繁殖和遷入而恢復到捕前的數量,以Italsider的例子而言,即為325隻。這說明了為什麼Italsider在尚未採行絕育放養之前,每三個月就要捕犬一次。反覆除犬的結果,廠地犬數的消長就形如鋸齒。此圖如同釋文所介紹的“捕殺型流浪動物族群變化圖”。二OO三年周蓮香教授和莊子聿先生在陽明山公園流浪犬族群研究,已實証過這個鋸齒型的犬數變動。他們發現在政府捕捉之後兩個月,犬數會因繁殖和遷入回到捕前的水準。
 
  最後,我們歸納義大利絕育放養相對於犬隻移除的實例分析,所帶給台灣捕殺政策的啟示。由於目前台灣的流浪犬管理方式,混合有政府的捕殺以及民間犬隻絕育後的放養/收容/認養,因此我們很需要能將官方和民間控制流浪犬數的效果給予分離。官方以及學術界,例如台南市政府二OO六年的公告,以及費昌勇教授二OO四年的調查報告,都惑於陣容壓人的捕殺體系,在沒有科學研究之下,就斷然把台灣流浪犬數的下降歸功於捕殺政策。
 
  然而,根據本文圖一的鋸齒模型,在沒絕育的情況下,不管是以捕殺或收容來移除流浪犬,流浪犬數是不會走下坡的。反之,放養曲線明確的顯示出,絕育是控制犬數之鑰。據此,我們有理由對官方所認定的成功的捕殺政策,持懷疑的看法,並相信台灣民間歷久不衰的犬隻絕育放養/收容/認養,對流浪犬數量的控制有很重大的貢獻。由於捕殺政策影響動物以及照護者的福利既深且巨,我們有責任在不久的將來,運用已具備有的更精密的方法,來進一步客觀評估絕育放養以及捕殺移除,對控制流浪犬數的效果。
 
參考文獻
Friz, Dorothea. The Problem of Stray Animals. Fondazione Mondo Animale, 2003 (此組織名稱為義大利文,可譯為“動物世界”)。
周俊男。“全國94年度動物保護業務執行績效3項評鑑台南市榮獲2項特優、1項優等之殊榮”。台南市政府網站所屬的“市政新聞”,2006年1月10日。
周蓮香和莊子聿。陽明山國家公園園區內流浪犬族群變動、棲地選擇及對生態系的影響。國立台灣大學動物學系,2003。
黃淑郁。台灣台南市流浪犬之分布:兼論流浪犬的絕育和收容。關懷生命協會網站所屬之“專題報導”裡的“同伴動物”,2005。
費昌勇、董光中、蘇耀期、郭丑哲。九十三年度流浪狗全國數目調查結案報告。台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2004。
釋傳法。“如何推展絕育宣導工作”。關懷生命協會台灣動物之聲36(2004):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