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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鰭棄身報告書公開記者會

動物與保育

 

 
  11月25日上午,WildAid野生救援組織與關懷生命協會在台灣立法院中興大樓103室舉行記者會,發表最新世界調查報告書:『割鰭棄身--全球未登記報備的鯊魚死亡案例』,報告中記錄了台灣籍遠洋漁船在公海及他國經濟海域(如哥斯大黎加與印尼巴里島)從事割鰭棄身的違法作業,以及亞洲地區魚翅業者為了私利,剝削其他國家海洋資源的行徑。
 
   本次記者會由胡因夢小姐主持,Wild Aid野生救援組織顧問Susie Watts小姐與昭慧法師與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楊憲宏先生都表示:鯊魚保育刻不容緩,否則即將遭到滅絕的命運,除了呼籲消費者拒吃魚翅之外,也呼籲政府有關部門從嚴禁止漁業公司在外海對鯊魚割鰭棄身的殘忍行為。隨後播放六分鐘的短片,讓記者瞭解鯊魚遭到割鰭棄身的慘狀,以及國際鯊魚獵捕與魚翅販售情形。
 
  文化大學廣告系主任羅文坤表示,台灣民眾消費魚翅的比率逐漸下降,根據調查數據顯示,每1千人中有45%的人不吃魚翅,同時停吃魚翅的比率比起4年前上升了14%,另外,食用魚翅的者中,則有68%的人表示已經減少食用量了。
 
  由於這是自十年前犀牛角及老虎鞭事件以來,國際野生動物組織再次對台灣漁業之反彈聲浪,因此本次記者會到場記者非常之多,擠滿了103室。
 
  其中有記者質疑:既然哥斯大黎加本國都沒有將此視為違法,台灣也不是捕鯊國家與魚翅消費國家之中最差勁的一個(魚翅消費量最龐大的是中國大陸),為何Wild Aid卻鎖定台灣加以控訴?
 
  Susie Watts說:這樣的呼籲不祇是在台灣,也同樣在星、馬、菲等國家先後進行。楊憲宏解釋:這表示台灣是一個有希望的地方,歷來政府與民間對野生動物保育所做的努力也有目共睹,所以國際組織對我們愛深責切。且若等待各國判定「割鰭棄身」事屬違法,則即將瀕臨絕種的鯊魚,要再保育也已緩不濟急。昭慧法師則補充說明:今日重點不在「違不違法」,而在「是否殘忍而暴殄天物」;而NGO(非政府組織)本來就走在政府與法律的前面,逐漸將其訴求尋求社會共識而轉換為法律,因此若等待法律條文出現,政府只要依法執政,NGO就用不著站出來了。
 
  但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指出,由於哥斯大黎加已明文禁止將沙魚「割鰭棄身」,漁業署已要求我國籍漁船必須遵守該國法令;而我國對沙魚可以說是「全魚利用」,包括沙魚的肉、皮、鰭、腸胃、骨骼及牙齒等,都各有用途,例如肉、皮、鰭及腸胃可做成各式食品,骨骼可製藥,牙齒則能製成裝飾品;由於沙魚全身都有利用價值,「割鰭棄身」可能性並不高,唯一可挑戰的是經年在海上作業的遠洋漁船,或因魚艙有限,或因部分種類沙魚肉商業價值不高,才會有「割鰭棄身」行為。(本段報導見92.11.26民生報)
 
  國際保育團體指控台灣遠洋漁船捕沙魚「割鰭棄身」,26日,高雄區漁會及台灣區鮪魚公會均為所屬的遠洋漁船喊冤。兩團體研判,可能是中共等國家或台灣部分一百噸以下的小型漁船惹禍,害大型遠洋漁船「背黑鍋」。高雄區漁會分析,小型漁船載重量及冷凍設施較有限,有可能為了儘量多載高經濟價值的沙魚翅,才衍生「割鰭棄身」情形。鮪魚公會表示,就Wild Aid野生救援組織指控的台灣漁船的船名看,都是編號CT四,即一百噸以下的漁船。該公會所屬漁船噸位都在一百噸以上,保育團體對台灣遠洋漁船放砲,已讓守法的台灣大型遠洋漁船背了黑鍋。據鮪魚公會透過管道了解,捕沙魚割鰭棄身情形,通常發生在國外捕獲「水鯊」時。「水鯊」肉質差,經濟價值低,小型漁船載了不划算,才會就地割鰭棄身。(本段報導見92.11.27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