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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宰殺」十大問!

動物與生活
文/
何宗勳、陳立珊

台灣在1998年制定動物保護法,動保法實施十多年來,收容所內的流浪動物在十二日沒有人認領癢之後就被宰殺或生病等,目前累積數量已經高達一百二十多萬隻。直到2010前後開始有動保人士發起大規模抗議活動,期盼影響政府改變政策,然而成效有限。

 

關懷生命協會‧動保行政監督委員會(簡稱動督會)認為保護動物最有效的方式,是從政策、法令著手,並且持續進行監督與倡議。因此本會提出「收容所零安樂死」主張,並透過理性分析進行政策遊說與立法倡議。

 

2014年底,在本會長期呼籲下,立法院通過動保法修法終結「十二夜」條款,兩年後將停止實施因空間不足而執行的安樂死。

 

如今距離「零宰殺政策」正式實施僅剩半年左右的時間,各界關心動保議題的團體及大眾,開始質疑政策是否能成功上路。因此本會蒐羅眾多討論零宰殺政策的媒體資訊、專家及民眾意見,並濃縮成一系列Q&A專題,協助大眾釐清網路上是是而非的言論。

 

「成為動保公民 共同守護毛小孩」

〈關懷生命協會‧動保行政監督委員會〉:https://www.lca.org.tw/column/term/536

〈加入監督行列 就從實習開始〉:https://goo.gl/forms/Q3NAZLcMUpR2SqmS2

 

【快速連結】

Q1:零宰殺政策只是「政治正確」嗎?

Q2:零宰殺政策的配套在哪裡?

Q3:沒有零棄養,就沒有零宰殺嗎?

Q4:零宰殺之後,公立動物收容所就會被塞爆嗎?

Q5:領養速度不足以舒緩收容所困境嗎?

Q6:強化飼主責任會降低認養浪犬的意願嗎?

Q7:TNVR會造成環境衛生和民眾安全的疑慮嗎?

Q8:有辦法杜絕源自繁殖場的流浪狗嗎?

Q9:「精準捕捉」會導致收容所充滿「惡犬」沒人敢認養嗎?

Q10:零宰殺政策讓公立收容所把狗變相送到民間狗場嗎?

 


 

Q1:零宰殺政策只是「政治正確」嗎?

A:西方社會「動物福利」的思考模式,主張流浪動物不管活在街頭、野外或收容所,生活處境都很悲慘,既然無法給予良好的照顧,那麼「歹活不如好死」吧!因而產生「安樂死」這種應對政策。

 

然而國外的價值也能適用於國內嗎?主張動物權跟東方一些價值認為生物都有生存的基本權利,流浪貓狗當然也不例外。台灣沿襲這種東方價值觀,因此流浪動物的政策應該建立在讓牠們「活著」的基礎,再求積極改善牠們的生活品質。

 

動保法在1998年制定施行,當時有動保團體認為只要大量捕殺,便可在五年內解決台灣流浪狗問題。引進國外「安樂死」政策持續實施了整整17年,總共宰殺超過120萬隻流浪動物,問題卻依然沒有解決。「歹活不如好死」的安樂死思考模式,也不符合台灣社會尊重生命的普遍信念。

 

「逝者已矣,來者猶可追。」耗費大量時間、經費及「生命」的錯誤政策,現在到了修正的時刻,許多人卻質疑台灣還沒有準備好實施零宰殺。我們用農委會的官方數據來驗證:2013年流浪動物議題掀騰起來,那一年全國安樂死率高達40%,共有4萬5千餘隻流浪動物遭宰殺。三年後,2016年1至3月已經有七個縣市達到零屠殺、八個縣市安樂死率兩成以下,全國安樂死率剩12%,安樂死數約2千隻。

 

還沒有準備好實施零宰殺應該是指那些消極怠惰的地方縣市動保機關,對於積極者不應該等同。我們看數據,明明幾年前全國收容所情況都同樣慘烈,為何有那麼多縣市能在今年提前達成呢?這證明零宰殺政策經過擬定配套、逐步執行是可以做到的。我們給予積極的縣市高度肯定,同時不可否認尚有5、6個縣市還有待改善,對此我們鼓勵大眾共同持續關切,但萬萬不可因為少數縣市不夠好,便質疑整個零宰殺政策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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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零宰殺政策的配套在哪裡?

A:「零宰殺」政策本會從2013年開始倡議,2014年初馬英九總統與動保團體會議也認為應該成為「願景」,2015年年初修法廢除「安樂死」,並給予兩年緩衝期,這段時間也經歷縣市長、立委與總統大選,非常多候選人也將「零宰殺」變成政策,蔡英文總統也說準備好了。也就是說,中央與地方應該充分體認這是民意之所趨,早就應該準備好相關配套措施。

 

今年(2016)初起動保意識更加高漲,社會公眾開始注意相關配套是否準備好。經過本會調查了解,很多縣市不但準備好,還提前上路,如臺南市、新北市。很多縣市也加緊編列預算跟過去從來不合作的動保團體合作。當然很多做法可能會引起爭議,但不斷調整修正就是好的開始。

 

但在五月,我們也發現很幾個縣市非常不理想,本會親自拜會地方首長之後,目前也加緊腳步監督。這先表現不理想的縣市應該是目前我們必須盯緊的地方,如何透過「動保公民」雙眼、行動積極迫使改變將是當務之急。

 

針對「零宰殺」政策,本會提出「八大配套」積極向農委會及各地方政府建言,簡列如下:

一、飼主教育與責任:

a.學校教育,結合「生命教育」與「公民參與」方式決定是否領養校犬。
b.社會教育,利用政府自媒體與透過事件行銷教育飼主與社會大眾。
c.成人教育,結合社教、社區大學等資源宣導推廣,並招募志工。

二、繁殖業主管理:嚴格查緝非法、合法漸進提高規範與標準。

三、犬籍管理戶籍化:結合戶政系統管理。

四、加強寵物絕育:從源頭繁殖業規範起。

五、提升公立收容所品質:朝向生命教育學習場域,或建立制度委外經營。

六、多元領養:校犬、社區犬、公共服務犬、療癒犬、陪伴犬、監獄犬、海巡犬等。也可以結合獸醫院合作送領養。

七、輔導民間終生安養:輔導、獎勵、提升民間收容品質等。也可以提供土地鼓勵民間興建。

八、一次性大規模TNVR:根據農委會統計流浪犬約12萬頭,生命約3-5年。建議採取防疫、軍事化行動,結合動保團體、獸醫與志願者,短期TNVR到六七成以上,持續2-3年,經費不多,必可有效達到源頭解決流浪動物問題。

 

動保法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農委會所規畫之配套:http://www.coa.gov.tw/ws.php?id=19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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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沒有零棄養,就沒有零宰殺嗎?

A:如果沒有零棄養,流浪動物就沒有生存權嗎?看待事物,不能用二元對立,政策殺人,合理化宰殺。

 

民間傳言「零宰殺之前,飼主會因為不忍心讓寵物在收容所被安樂死,所以較不願意棄養;零宰殺之後,寵物除了重病以外,不會再被安樂死,所以棄養比較心安理得。」這個說法是扭曲了「零宰殺」的意義,也沒有點到棄養問題的核心。

 

「棄養」反映出飼主遇到問題無法解決或不知如何解決,例如家人反對、寵物不乖等等,因此不能繼續養寵物。那麼在飼主解決個人所遇到的問題之前,不再繼續養寵物的決定及行為隨時都可能發生。但是零撲殺不能作為飼主不積極解決問題,而直接棄養讓政府接手處理的正當理由。

 

處理棄養問題有兩個層次:首先是釐清飼主不續養的原因,並設法協助飼主克服困難,結果有兩種:飼主願意繼續飼養或者飼主依然無法續養。若飼主依然無法續養,那麼進入第二個層次:引導飼主循著正當管理和寵物分手,而非隨意拋棄在路邊、山上等等。

 

過去飼主責任較不嚴謹、寵物管理配套鬆散,所以不想養寵物的直覺作法就是丟棄。現在我們強調認養不棄養,也相信多數飼主不會願意拋棄他們的毛小孩。但政府依然必須規劃合理妥善制度,讓真的有飼養困難者有個處理之徑。

 

延伸閱讀:從「毛小孩」變「燙手山芋」,這些棄養理由你能接受嗎?

http://www.thenewslens.com/article/36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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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零宰殺之後,公立動物收容所就會被塞爆嗎?

A:收容所若是超收過多流浪犬貓,使單一動物的收容面積過窄,會讓動物心理壓力倍增,可能導致免疫能力下降而生病、甚至死亡,所內死亡率因而提高。因此,可將所內死亡率高低視為收容所環境品質的指標之一,那麼零宰殺是否必然導致收容所壅擠、犬貓在所內各種原因死亡情況增加呢?

 

我們觀察農委會公立動物收容所統計資料,從2011年到2015年期間,全台公立收容所的所內死亡變化情形:可以看的出來,這五年不論是所內死亡的數量或是比率都是明顯減少的。同時,這幾年呼籲以領養代替購買,使認養率大幅提高,去年全台平均認領養率已達70%。再加上許多縣市推動TNVR及精準捕捉,使得收容量逐年下降。

 

當然目前還是可以實施「宰殺」政策,我們從實際數據並沒有看到收容所爆量的情況發生。但是從相關數據我們可以分析比較出未來實施「零宰殺」之後可能會出問題的縣市,透過「動保公民」與「行政監督」力量,在這半年內積極敦促改善,將有問題縣市限縮,未來咎責就非常清楚了。

 

我們也肯定正在努力進行源頭管制及推廣認養縣市,避免零宰殺導致收容所品質惡化的說法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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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領養速度不足以舒緩收容所困境嗎?

A:目前全台公立動物收容所的認領養率平均維持在70%左右,未來認養量的增長確實有可能會趨緩,然而收容所品質是否會惡化,需要「動保公民」一起努力來監督。

 

首先,我們發現部分縣市加強推廣認養,除了家犬認養途徑以外,也積極規劃更多元的認養管道:例如新北市的「醫療陪伴犬」計畫選定有意願的照護中心試辦,讓失智長者藉由丟球、梳毛、撫摸狗兒、牽狗兒散步等活動,增加身體活動的機會。此外透過專業訓練,發揮犬隻的靈敏特質,可以成為工作的好幫手,例如多農地的地區,可鼓勵居民領養適當犬隻,並加以絕育,協助巡視農田。

 

同時,各縣市一併推動TNVR,可使浪犬增生的數量逐漸下降。並且讓部分無威脅性的犬隻絕育後回置原地,結合地方餵養人士共同進行管理,減少真正陌生浪犬可能的危險,也避免濫捕造成收容所超收的問題。

 

本會主張,如何使收容空間符合動物福祉,應該落實:

1.加強飼主責任:寵物打晶片作登記、絕育、不棄養。
2.擴大認養:工作犬、校犬、療育犬、社區犬等。
3.推動TNVR,將原地的溫馴浪犬絕育後回置。
4.補助民間長期收容照護流浪動物。

 

從相關資料顯示,許多縣市已達零宰殺。未來將面臨困境的,為少數縣市問題,需要你我共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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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強化飼主責任會降低認養浪犬的意願嗎?

A:新北市從2015年5月起首創「飼養寵物認證卡」,飼養寵物前接受生命教育2小時課程後,就可以取得新北市動保處核發的認證卡。2014年新北市認領養率66%、2015年提升到85%,今年1~7月平均認領養率94%。

(參考新北市「飼養寵物認證卡」:http://www.ahiqo.ntpc.gov.tw/easyservice-info.php?id=168

 

事實告訴我們,只要有好的政策配合,強化飼主責任會不但不會降低認養浪犬的意願,還是大幅提高。

 

以前的人養犬貓多為看門、捉老鼠等工具性目的,飼主對於犬貓的管理較為鬆散,常以半野放的方式飼養,通常也不加以絕育。將犬貓視為物品的觀念下,造成隨意棄養或虐待等惡劣情事頻傳,不僅缺乏人性也產生許多社會問題。

 

如今將犬貓當作寵物、家人是社會常態,飼主應好好正視犬貓的生命價值並給予良好照顧。因此強制植晶片做寵物登記以確定飼養關係,以及強制絕育杜絕放養產生的流浪後代,都是目前和未來想養寵物的人應該負擔的基本責任。

 

若是連基本的法律規定都無法達到,不願做寵登給寵物一個名分的人,能期待他會是用心照顧寵物的飼主嗎?強化飼主責任是希望每一個認養人都能真心把犬貓當家人,愛護牠們一輩子;而不是一個不負責任的認養人,不做寵登和絕育,遇到困難或問題就拋棄牠們,讓牠們傷心又增加流浪動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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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TNVR會造成環境衛生和民眾安全的疑慮嗎?

A:TNVR(誘捕、絕育、打疫苗、原地回置),為一套流浪動物源頭管理措施,與「零宰殺」政策有相輔相成的關係。今年2016年7月2日,本會至農委會拜會曹啟鴻主委時,曹主委也表示「沒有零宰殺,不可能做成TNVR」。友好動保團體更認為TNVR應採行大規模、高密度的「軍事行動」層級來推行。本會今年6月30日前往金門拜會陳福海縣長,向其建議先於小金門試行TNVR,陳縣長進一步表示「要做就大小金一起做,金門縣率先做沒有問題」。

 

TNVR能實際改善原本未絕育浪犬遍布,可能造成的環境衛生、民眾安全影響,原因如下:

1.從根源減少數量:雖然捕捉撲殺能暫時讓犬隻數量下降,但犬隻增生後,原本的問題依然存在。

2.減少攻擊性:絕育後的狗,因性荷爾蒙減少無須爭奪交配權,使性情溫和不易產生攻擊行為。

3.隨地大小便迷思:在路上看到的排泄物多為放養犬,或飼主遛狗時沒有清理留下的。

4.改善餵養衛生:輔導餵養人定點定時餵養,改善環境衛生,也讓浪犬減少翻垃圾、搶食攻擊等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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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有辦法杜絕源自繁殖場的流浪狗嗎?

A:讓台灣沒有繁殖場是我們最終的目標,要達成就需要更多「動保公民」投入動保行政監督行列。初期監督政府積極查緝非法,緊接提高設置門檻、加強監督,最終中止繁殖場。

 

行政院農委會自2011年度起成立「加強查緝非法寵物繁殖買賣業者計畫」,責成地方政府加強查緝非法繁殖買賣犬隻行為。根據農委會資料,2011年度稽查4,716件、2012年度5,730件、2013年度4,888件、2014年13,558件、2015年14,238件。

 

加強查緝非法寵物繁殖買賣業者,同時應監督合法業者的品質,並逐步提升標準,最終達到零繁殖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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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精準捕捉」會導致收容所充滿「惡犬」沒人敢認養嗎?

A:首先,本會認為「惡犬」是一個對狗的汙名化標籤。為何狗會有吠叫、咬人、追車等行為不良的問題?

 

多數浪犬來源為未絕育家犬走失或遺棄、未絕育半放養家犬所生,真正的野犬數量較少。流浪在外的狗根本是「喪家之犬」避人唯恐不及。會兇猛等都是特殊情況,被人激怒等因素。

 

流浪狗但經過專業的行為訓練之後,牠們能夠成為很忠誠的工作犬。例如台南市動保處委外請專業訓練師提供協助,使成犬及大型犬的認養率增加,從2011到2015年總共累積培訓並媒合成功四千五百八十二隻工作犬。

 

延伸閱讀:賴清德數據管理學流浪犬三年少一半

http://www.7headlines.com/article/show/557033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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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零宰殺政策讓公立收容所把狗變相送到民間狗場嗎?

 A:許多民間狗場的出現背景為愛爸愛媽不忍浪犬送到收容所被安樂死,因此踏入這個辛苦的志業。即使非常有心要幫助流浪動物,卻常因為土地、經濟、環境問題受到檢舉、驅趕。動保單位和民間狗場的關係處於本質上相互衝突卻又彼此需要:衝突點在於從政府的管理角度,民間狗場的存在是非法的,然而狗場的存在卻實踐了「動物保護」的公益性質,因此只要沒有被要求,政府也不願多去干涉。

 

明年的零宰殺政策正式實施,絕對無法單靠政府之力加以達成。全國公立收容所的收容總量只有約6600隻,勢必無法容納多餘的犬隻,必要時動保單位會需要民間狗場的收容協助。因此未來應逐步建立政府和民間狗場的合作關係,將雙方的權利義務明定,並以適當補助及輔導的方式,使民間狗場的收容品質也能達到一定水準。

 

根據2016年6月7日農委會於「收容動物零安樂死政策停看聽公聽會」上進行報告,農委會統計2015年至2016年4月止,屬一般民眾認養占80.5%、屬民間狗場認養占19.5%,各縣市收容動物認養樣態,其中嘉義縣、澎湖縣、雲林縣之動物認養屬民間狗場認養比例超過50%以上,主要是因該區域民眾認養量少,在動物可能被安樂死下,部分民間人士或動物保護團體進而持續大量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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