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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公園禁餵流浪動物措施的探討

動物與生活
文/
關懷生命協會秘書處
陽明山公園禁餵流浪動物措施的探討
 
日前陽明山國家公園發布園內禁止餵食遊蕩動物,主要是指流浪貓犬,我們認為這個規定,除了徒增人際之間的衝突外,對於流浪貓犬的管控效用不大,而且可能衍生更多的問題。

流浪貓犬如果有人餵食,通常會處在馴化的狀態,不餵食讓其自生自滅固然會加速其死亡,但存活下來的,長期以往恐怕會開始野化,尤其是繁衍的子代,野化的貓犬將加入自然環境中的食物鏈,這是一個必須嚴肅面對的課題,而不能只想藉一條規定就解決問題。
針對國家公園的流浪貓犬,除非園方實施全面移除異地安置,且能夠有效防止持續有流浪動物進入園區,以達到「無流浪動物」的境界,否則應該認真地邀集相關土地治理機關(如:管理處、市政府、軍方....)和其他權益關係人(如:具代表性的動物關懷團體)一起商討在都會型國家公園內的流浪動物管理政策,並達成管理目標和管理方法的共識。
以「區內無流浪動物」為終極的管理目標,或「區內只有可接受的低量流浪動物」,或以「不增加管理」為目標,都需要同時決定達成此目標的時限、人力經費的籌備、採取的方法(如何快速捕捉?安置何處?實施絕育回置和就地照護,來控制數量的繁殖等等),以及評估成效的方法。
當然不論是「全面禁絕」或「有限度容許」,或以「不增加管理」為目標,園區主管機關無論如何均需積極的去研究當地流浪動物族群數量變動的影響因素、族群分布,和牠們對園區生態系統所造成的影響(覓食、疾病、衛生、與野生動物人類的衝突等進而採取適當對策才是主管國家公園機關應有的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