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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全國NGOs環境會議暨民間環境國是會議—會議共識與展望

動物與生活

2014.4.20.決議版)

一、本次會議日期為2014年4月19~20日,地點:東海大學基礎科學館求真廳,兩日會議共計406人次參與。參加者所屬單位,計有50個環保團體、11個產業界、28個大學、7個政黨、5個官方單位

二、會議第1日主題為《生態環境個案研析會議》,第2日為《民間環境國是會議》;討論議題是當今台灣最敏感,且影響重大的環境問題,如空氣汙染、土壤汙染、輻射汙染、石虎保育、藻礁保護、外來入侵植物、水泥國土、風力發電、慈濟內湖保護區開發、動物權、國土計畫、環境世代正義、綠色能源(能源政策)、綠色經濟、反賭場。

三、本屆會議共識與展望如下:

(推動新基本國策:憲法基本國策對國家的基本立場及發展方針作政策性、提示性的規定,我們主張將國土保安與世代正義、綠色經濟以及環境教育應作為基本國策從根本落實國家的永續發展。

1.  國土保安與世代正義:現今經濟的發展是在摧毀後代子孫的未來,故基本國策應納入世代正義。

(1)  我們主張訂立《世代影響評估條例》,此條例適用於國土計畫、環境法規、開發案環評等;為保全其他世代對公有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政府應立即禁止公有土地所有權買賣、租賃、釋出及移轉登記,禁止期間至少五年,並盡速研訂、通過本條例。

(2) 增設「國土計畫與管理委員會」獨立單位,此委員會須跨部會,並設立青年世代代表。

2. 綠色經濟:高耗能、高耗水、高汙染的產業應轉型,產業須將外部成本內部化,產業結構轉型須依循台灣本土自然資源與環境特性,發展適宜的產業及保護農業安全,並以國民幸福指數作為評估經濟成長的指標,以此取代國民生產毛額。

3.  建立有效的環境教育:現行官方環境教育陷入政令宣導、道德規範與順民教育,我們主張應將環境教育的目標定為「認識台灣環境問題之結構」、「解決台灣環境困境之公民行動」。

()   環境權入憲:台灣需有永續發展的藍圖,環境權必須入憲。過去的環境權是以人為主體的生存權,我們主張應建立新的環境權概念,以整體自然環境為主體,讓原生動、植物之生存權及海洋、森林、山川、濕地等自然棲地,得以入憲保障,以維護台灣原生生態系統。此外,重要之文化遺產也應予以保障。目前實務面,須立即改善之議題如下:

1.  公民參與與資訊透明化:建立「公民參與機制」與「資訊透明化」,讓民間力量透過行政監督,為台灣生態環境之永續發展把關。

2.  生態保育:石虎棲地保育;桃園藻礁設立自然保留區;原生與特有動、植物保護;外來入侵動、植物防治具體作法;收容動物零安樂死。

3.  污染管制:空氣、水、土壤等環境汙染,立即啓動總量管制,並以環境風險評估(生態風險評估+健康風險評估),提出減量目標及減量期程。

(1) 政府應修正及啟動空污法第12條空污總量管制。

(2) 我們反對政府放寬土壤汙染監測及管制標準。

(3) 我們反對政府開放廢五金進口。

(4) 我們反對政府將事業廢棄物認定為產品,及譴責政府行政怠惰,讓不肖業者將事業廢棄物不當掩埋於農地。

(5) 我們反對全國區域計畫將非法工廠就地合法。

()  立即廢核與能源政策:能源政策為國安之本,國家的能源安全除了實現能源自給,也應降低能源使用對環境生態造成的傷害。我們主張:

1. 立即停建核四:政府應落實非核家園之願景,我們要求「立即停建核四」,核一、核二、核三廠立即停役。

2. 輻射汙染監測:政府應建立官方輻射監測的學術研究規範及台灣輻射地圖資料庫,並加入公民參與機制。

3. 再生能源十年計畫:政府應提出台灣再生能源十年計畫,積極研發再生能源及發展能源使用效率的技術,訂立目標逐年提升再生能源比率,以縮短二氧化碳排放減量的時程。

四、我們的宣言:

(一) 建立國土保安與世代正義之基本國策,構築台灣永續發展藍圖。

(二) 環境權入憲,保護原生生物與其棲地,維護台灣原生生態系統。

(三) 立即廢核,發展再生能源十年計劃。

五、我們的口號:

(一) 國土保安,世代平安。

(二) 山水有權,環境入憲;「環」我憲法,共創環「淨」。

(三) 牠們與我們是鬥陣仔,We Are Together!

(四) 綠能綠電,永續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