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鯨鯊蓄養及展示攻防戰

動物與保育
文/
關懷生命協會 政策專員 陳冠儒

鯨鯊蓄養及展示攻防戰
海生館處境尷尬 鯨鯊保育誰來管

教育部曾承諾終止引進鯨鯊展示

2002年起臺灣開始實施鯨鯊的漁獲總量管制,2008年更進一步明令除供國內教學或科學研究用,全面禁止捕撈及販賣鯨鯊。但站在動物福利及生命教育的立場,這樣的結果並不能讓人滿意。一來,在科學研究的前提下,圈養鯨鯊卻未產出相關研究成果;再者,將體型龐大的海洋生物置於魚缸,形同囚禁的展示對生命教育而言更是負面的教材。《關懷生命協會》曾於2011年4月拜會當時教育部長吳清基,堅決反對以教育目的蓄養鯨鯊進行展示,並希望終止國內唯一擁有鯨鯊的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簡稱海生館),持續引進新鯨鯊的計畫,當場也獲得吳前部長的承諾,終止引進鯨鯊計畫並撤回申請。

 鯨鯊攻防戰,動保團體成海生館擋箭牌

2013年3月12日動保團體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與立法委員林淑芬,召開記者會揭露正在海生館進行展示的鯨鯊,疑似因不當圈養而受傷,且之前即有展示鯨鯊死亡、受傷的惡例,要求盡速野放目前所圈養的鯨鯊,鯨鯊保育的議題再次受到輿論的重視與討論。

海生館隨後於3月13日發表聲明,不僅宣稱該館的鯨鯊展示在教育宣導上的成果豐碩,更指稱所推動「鯨鯊公車」的計畫與本會具有合作關係,試圖間接將本會拉進支持鯨鯊展示的陣營中。

面對海生館不實的扭曲,以及試圖模糊焦點的說法,本會在3月15日也發布聲明稿,說明「鯨鯊公車計畫」為國際保育團體Wildlife21輔導德國波昂國際學校學生來台與義大國際中學宣傳鯨鯊保育之國際交流項目,透過與高雄市政府合作,在公車車體宣傳鯨鯊保育觀念,與屏東「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鯨鯊展示完全無關,並重申反對鯨鯊展示之立場,從未改變。

漁業署就是要引進?!

同年(2013) 農委會漁業署於4月初依據當時禁止持有鯨鯊魚肉行政規則但書,草擬公告 「申請鯨鯊作為教學或科學研究之蓄養及蓄養後放流審查原則」(草案),令保育團體嘩然。該草案共有十三項條文,其中有十一項條文均涉及鯨鯊蓄養事宜,僅有一項條文提及放流作業。因此,不禁使人高度懷疑,漁業署的作法是為海生館在野放原圈養鯨鯊後,再引進新鯨鯊展示護航,更讓人相信館方人員曾對媒體表示,鯨鯊圈養展示「一出一進」的說法。

教育部:停止引進鯨鯊立場不變

在辦法公告後,本會遂於4月11日由張章得副理事長、楊憲宏常務理事、動保行政監督委員會何宗勳執行長,偕同國際保育團體代表Wildlife21的Rebecca女士,拜會主管海生館的教育部,由黃政務次長碧端接見,席間並有終身教育司羅司長清水、社會教育司朱玉葉科長、海生館館長王維賢、海生館生物馴養組主任呂明毅等人與會。會中教育部次長及海生館長皆表示對漁業署提出的鯨鯊放流與蓄養草案並不知情。另外,對於動保團體關心教育部是否改變引進鯨鯊和展示的立場,黃碧端次長表示,教育部無變更吳清基前部長裁定終止鯨鯊引進的想法,但基於尊重館所的管理自主性,要求海生館應做出明確回應,以避免外界聯想臆測。而海生館館長王維賢也當場表明,館方依專業與漁業署討論放流事宜,但無引進新鯨鯊的規劃,並承諾近日內將對外發表聲明。

然而,海生館是否如館長所言對漁業署提出的「申請鯨鯊作為教學或科學研究之蓄養及蓄養後放流審查原則」(草案) 不知情?在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於臉書公布由立法委員林淑芬召開的鯨鯊標識野放協調會會議紀錄中,即將該原則草案列於討論議題中,而教育部官員、海生館館長、承攬海生館營運的海景公司主管皆出席。

本會向總統呼籲  停止引進鯨鯊及展示

由於鯨鯊蓄養及放流出於對立的價值觀點與利害考量,本會認為不應包裹於同一原則草案中,《關懷生命協會》於2013年4月15日以公文發函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教育部、海生館與立法委員林淑芬,表達堅決反對草案中訂定蓄養鯨鯊等相關條文的意見。

而後,本會創會會長釋昭慧法師藉由4月22日「世界地球日」與總統會面的場合,在〈動保建言書〉中,以「避免影響國際形象—持續禁止鯨鯊蓄養政策」為名,讓馬總統了解,漁業署以教育研究的名義,訂定蓄養及放流原則草案,無疑使鯨鯊保育再度陷入危機之中。總統表示一周內回覆。

政府把保育物種的鯨鯊當成搖錢樹

5月初,我們陸續收到教育部和農委會的公文回覆。教育部在回應日前發函表達反對漁業署訂定鯨鯊蓄養和放流草案的內容中,重申原則同意停止引進鯨鯊的立場,並請海生館向漁業署表達意見。另在回覆本會與總統會面提及禁止蓄養鯨鯊議題時,也再次明確請海生館依專業及生命價值表達意見。但弔詭的是,教育部並未將前封公文以副本寄給漁業署,換言之,漁業署可能仍未清楚了解教育部目前仍延續2011年吳清基前部長停止引進鯨鯊的裁示。

而農委會則強硬的回覆表示,鯨鯊已公告禁捕和持有,但為顧及科學研究、動物福利及鯨鯊研究之回饋等條件,不應斷絕教學和科學研究機構申請引進,更扭曲本會反對訂定鯨鯊蓄養審查原則的原意,直指本會認為漁業署訂定草案為開後門的情形,讓人難以接受。對於政府部門的回覆,2013年5月16日本會於官網發布〈關懷生命協會 向 馬總統提動保建言 政府回覆情形說明〉一文,表明對於農委會扭曲公民團體言論,以及引進鯨鯊作為相關單位的回饋的說法無法接受。並與一同在「世界地球日」面見總統的團體,將政府回覆的意見,一併發函總統府。

後續追蹤

2013年5月8日,本會聯繫漁業署遠洋漁業組,希望該署提供同年4月16日第二次鯨鯊標識野放協調會的會議紀錄或結論,遺憾的是,漁業署以此會議由立法委員召開為由,拒絕提供會議記錄等相關資料。同日,本會致電立法委員林淑芬辦公室,洽詢會議進行情形。林淑芬委員辦公室於5月13日將該次會議結論傳真予本會。其結論如下:

一、根據海生館於4月3日所召開之「鯨鯊野放評估」會議,關於「設置中繼站」之構想,因評估現有設施並不適用,新建設施亦恐緩不濟急,基於野放適當時間之考量,將依規劃於五月開始馴餌及完成標識後直接野放。野放時間預定6月底前,地點為台灣海峽南邊,從海口港出發抵黑潮南海支流。本(4)月完成人員編組,5月實施作業演練。

二、基於環境、生命教育立場,教育部應以正式公函傳達政策指示,要求未來海生館內展示動物,應以「非保育類」動物為原則。海生館「大洋池」原設計並無鯨鯊蓄養之規劃,海生館應於鯨鯊野放後,研擬以「非保育類」海洋生物展示之替代方案。

三、漁業署研擬「申請鯨鯊做為教學或科學研究之蓄養及蓄養後放流審查原則」(草案),未邀請民間保育團體與會。草案公告後,民間團體已提出多項異議。應再研議,並邀團體代表出席。

在立法委員和許多動保團體努力下,「申請鯨鯊做為教學或科學研究之蓄養及蓄養後放流審查原則」(草案)退回漁業署,而本會也於5月14日將上述教育部及農委會的回函提供林淑芬委員辦公室參考。漁業署試圖將引進鯨鯊蓄養申請更制度化的攻防戰至此雖暫時落幕,而遭動保團體控訴在館內展示受傷的這隻鯨鯊,預定於六月野放。但鯨鯊蓄養是否採「一出一進」,以及相關申請審查原則的制定,更須高度關注與持續追蹤。

海生館處境尷尬  鯨鯊何辜

海生館館長對鯨鯊蓄養、放流及展示的態度,常受到最直接的關注,尤其在引進與展示上。當館方表示沒有引進鯨鯊的計畫和需求,我們即可更聚焦檢視漁業署和教育部的作為和立場是否衝突,或者假研究教育之名,製造違反動物福利的「需求」。然而,本會於2013年5月13日致電海生館館長王維賢,詢問是否針對鯨鯊引進及蓄養審查原則向漁業署表達意見時,館長回應對於該草案並無異議;而對於是否再引進鯨鯊進行展示,館長則表示,未來有許多不確定性,無法承諾未來不再引進,也不記得4月11日在教育部曾承諾將發表海生館不引進鯨鯊的聲明。對照之前會面時的態度,竟有一百八十度的轉變。

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為教育部所屬之社教機構,於2000年開館展覽,與海景世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OT契約,委外經營25年。而「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組織法」於2012年2月通過公布,其中第二條第二款,註明海洋生物展示主題與特展之規劃、設計為館方所掌理之事務。然而,組織法草案於2010年3月29日在立法院審查時,館長對質詢的立委管碧玲承認,該法草案是以BOT為基底制定。顯示海生館對館內規劃管理具有相當程度的職權,但在BOT架構下,事情變得複雜且詭譎。

漁業署依法律和行政授權,取得制定鯨鯊蓄養的遊戲規則。海生館的主管機關教育部則宣稱基於博物館自主,僅消極表示意見,等同將涉及海生館的重要決策讓渡給漁業署。海生館因BOT委外經營,被夾在廠商、漁業署、教育部之間,處境尷尬。然而,最無辜的莫過於在利潤、組織、政策角力下,以教育、科學研究為名被圈養在海生館內展示的鯨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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