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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懷生命協會的立基背景與 九十年代的台灣動保發展

動物與生活

作者/ 汪盈利 交通大學社會與文化研究所碩士

本文整理自碩士論文《以關懷生命協會發展為主軸的台灣動物保護運動史:1992-1999》,站在將動物保護運動視為社會運動中一環的角度,去處理關懷生命協會(後簡稱LCA)為基準所開展的台灣動保運動,做最初步的運動史料整理。以LCA 發展為主軸來梳理九十年代的台灣動物保護運動史,讀者可以從中理解LCA 在動保運動中選擇的策略位置、運動模式、動保論述的建立與對動保造成的實際影響。( 編輯室)

台灣動保運動基礎底蘊

一個運動的出現與持續,有賴於前期歷史的沉積。1963 年至1978 年,台灣的經濟發展快速成長,期間累積的經濟影響力足以與政治影響力相抗衡,經濟成長使社會生活型態改變、都市中產階級興起,加上資訊流通與教育普及,漸漸使台灣具有討論政治民主化的條件。歷經美麗島事件、接連而起的政治抗爭、社會自力救濟運動,引出長期壓抑已久的社會力,促使政府於1987 年宣布解嚴。解嚴後,風起雲湧的社會運動,在政府當局試圖壓制的情形下,不同議題間的社會運動逐漸串聯,並更妥善運用運動策略、與政治運動結合,彼此互利,為1992 年之後的社會運動提供經驗參照。
 
其中最靠近動保運動的三股社會運動,分別為權利運動、環境保護運動與佛教運動。以台灣社會運動脈絡來觀察的話,台灣社「人權」或「權利」觀念的普及,對於動保運動而言是重要的,在自由、平等、正義的思考下所發起的社會運動,很自然第一出現的主體是「人」,要求受壓迫者成為一位真正的「人」。當「權利」觀念透過社會運動高度曝光,普及至大眾日常生活中時,運動才有條件轉移,進一步談「動物的權利/權益」,將動物當做運動關注的主體。
與動保運動類似,不以「人」為運動主體的,是環境保護運動。特別是台灣環保運動其中一條支線──生態保育運動,許多議題與訴求,為往後動保運動的發起做了舖路,甚至於提供動保運動萌芽階段的論述與社運力量、結盟合作,加大動保運動的影響力。
 
另外,LCA以佛教眾生平等為理念創會,創會者、後繼理事長、秘書長、職工與志工等,很多都具有共同的宗教信仰。宗教與動保運動連結,是台灣動保運動的特殊現象。早期佛教給社會大眾的印象是「不問世事」,解嚴前後佛教內部的改變,到後來以宗教發起的社會運動,使佛教相較於戒嚴時期更具有激進的色彩,促發後來的動保運動。

綜合權利/ 權益運動、環保運動與佛教社會運動,加上前期第一
社運浪潮,使社會大眾熟悉社會運動,組織團體間也累積有關於社運的抗爭性、策略、計畫、規模、串連等,提供之後動保運
動促發與延續的條件。
而前期生態保育運動的開展、法律政策的制定,加上民間團體協助後勤支援的教育推廣,使得「動物保護」的觀念,漸漸為大眾所知,但關注的對象因社會氛圍與認同的合理性,仍然限定在野生動物居多,即便後來加入流浪動物,仍然沒有對全面性的動物保護做討論。

當動物保護成為運動
  
直到1992 年因挫魚的動物戲謔事件促使LCA 成立,以「眾生平等」觀念,對所有動保議題展開關注討論,動物保護,才正式成為一項運動。1992 年的反挫魚運動、犀牛角事件、黑面琵鷺槍擊事件、犬隻咬傷人,雖使得動物議題被廣泛的討論,但大部分焦點仍集中於野生動物與流浪動物上,動保議題在台灣仍沒有全面性的討論。
反挫魚運動的發起者釋昭慧,有感於推動社會改革,並非一次性新聞事件即可達成,故結合早年在台北開設的弘誓學佛班的班底,擔任LCA 的幹部,加上創會資金支
持者張章得先生,邀請延平扶輪社社友,擔任LCA 理監事,除此之外,釋昭慧再邀請其他社會菁英參與,依其信仰的價值,從佛教「護生觀」出發,結合同樣關注動物議題的社會菁英、中產階級,以及有宗教熱情的學佛班學生,於1993 年1 月16 日正式成立具有經濟自主性、行政自主性、有中產階級與社會菁英可以協助諮詢,定位為「台灣動物的代言人」的LCA。
 
在推行動物保護的過程,LCA 漸漸化分出兩條路線,一為「動物保護」,如較為溫和的教育推廣或研擬計畫執行;另一項則是「以社運的方式進行動物保護」,如對政府有關單位抗議、昭開記者會或公聽會、生產自己的運動論述、主動介入政策、進入議會遊說等。兩條路線相互著力、交繞,使LCA 在當時大部分以流浪動物救助為主的動保團體中,非常具有特殊性,是第一個以社運的方式進行動物保護的團體。自1993 年1 月LCA 正式成立後,以「動物保護」為主軸的社會運動,持續在台灣展開。

再思傳統文化

在本土文化與動物保護衝突的部分,LCA 開啟反抓春雞與批判放生。兩議題都是在文化面向上開啟討論,是否以「文化」為名的傳統、習俗,就可以不經批判的承接與保留?這不只在動保議題被討論過,在女性主義的論述上也被討論過,許多傳統文化所隱含的歧視、爭議,是值得重新思考與再討論的。1999 年之後繼起的反狩獵運動、反神豬運動,這兩個動保運動同樣也是在動保的角度上,針對文化面向讓大眾重新展開思考。

反動物戲謔
在動物戲謔與觀賞動物的部分,自1992 的反挫魚運動後,動物戲謔與觀賞動物的活動,仍然在台灣社會中頻繁出現,其中LCA 主導比較大的運動,是反馬戲團運動,與抵制北極熊來台灣。馬戲團與動物園皆為西方文化脈絡下的產物,LCA 參考國外動保團體的運動經驗,整合當時事件的情況,藉由反馬戲團與抵制北極熊來台的運動過程,使大眾檢視馬戲團與動物園的實質意義,這些被冠上具有「教育意義」的活動,深入思考後,是否真的具有教育價值?或者,如同機構方面宣稱的教育傳遞功能,是否只能透過動物的肉體折磨或精神崩潰來達成?經由動保運動的衝撞,讓這些活動與機構被大眾再思考。
 
實驗動物與經濟動物
在動物使用的人道對待部分,人類對動物使用的最大宗,屬經濟動物與實驗動物,如以數量計算,又以食用類的經濟動物排名第一。在這些動物的養成階段,很多連基本的動物福利都沒有,宰殺與實驗的過程,也充斥殘忍的痛苦。當動保運動發展至一個階段,針對經濟動物與動物實驗討論會逐漸白熱化。一個,挑戰人們既有的飲食生活習慣;另一個,面對科學至上的現代化社會,挑戰動物實驗議題,等於挑戰科學的權威性。這兩項都是動保運動中最棘手的問題,與目前既 有的生活模式、科學建構相牴觸,全面性的牽涉到人類對待動物的態度。實驗動算是LCA 比較晚開展的動物議題,因為要挑戰的是被認為具有完全合理性的「科學」,在論述、資料、證據等相關準

備都做足的歐美動保,力三、四十年反實驗動物運動仍屬艱辛的情況,更遑論動保運動才剛步的台灣,假使在尚未備齊的狀態觸碰實驗動物議題,對反實驗動物運動反而不利,故LCA 選擇有完整論述的《動物解放》翻譯出版時,才針對實驗動物展開討論。相較於實驗動物,經濟動物議題對LCA 來說是具有特殊意義的。LCA創會的理念以佛教眾生平等為基礎,故對肉食飲食習慣的檢討,或推廣素食,在協會宗旨上來說本身即具有合理性;再者因東方宗信仰、文化,「素食」的觀念已運行多時,有素食習慣的人口也有一定比例,在台灣探討經濟動物與素食議題,相較於西方動保運動,接受度高。

 
野保法修法

另兩項動保運動的重心所在,是野保法修法暨反人工飼養野生動物,與動物保護法立法暨反賭馬運動。

LCA 在1993 創會初年,第一個碰上與動保相關的動物法律議題,即是野保法的修法。野保法修法是LCA 第一個進入行政系統中,介入、遊說、抗議、施壓與運動,完成的立法運動。當時民間組織對野保法修法的關注,主要分為兩大類,一為野生動物與野生動物產製品的交易管制,一為反對開放人工飼養野生動物。

LCA 在反對開放人工飼養野生動物著力許多,一方面邀請台灣的生態保育團體與環境保護團體組成「生態保育聯盟」,集結社運團體的力量,發起聯盟動,同時將議題套裝,運用國際壓力對內施壓;運動期間透過議題的曝光度,向大眾釐清問題點,推廣保育觀念,並催生民間版野保法,做為野保法修法參,持續追蹤、監督政府的最新修法進度。雖然後來反人工飼養野生動物,並有成功圍堵開放,但從這次的運動經驗,累積更多實際運動策略的運用、結與遊說、行政監督需要更著重的細節,使之後推動動保法立法的運動,更加效。

推動動保立法
動保法中間牽涉的議題更加複雜,並涉及國內重
大經濟投資──賽馬業,使得推動立法過程更加艱辛。雖然推動動保法立法的時間比推野保法修法還要早,但多方阻礙下,遲至1998 年才三讀通過動保法。
LCA推動立法過程中,在遊說戰場從農委會轉移到立法院的過程,爭取時間,搶先官方版,將民間版動保法送入立法院審議,期間透過政治活動開闢立院遊說與政治選舉的新戰場,加強運動戰力。另與野保法修法類似將議題套裝,在反賭馬的運動開展的過程,也針對其他動保團體最關注的流浪動物議題,強調目前無任何法源管制動物問題,並全國推動動物保護法立法聯盟,集結力量,加上動保法本身高道德形象的優勢,與國外動保團體對國內政府施加貿易壓力,多管齊下才使動保法正式立法。
 
涵攝於眾生平等的動保理念
就動物保護的觀念而言,台灣本身文化脈絡延續中華文化,許多對於動保的慈悲心與憐憫心,受儒釋道思想影響深遠;自LCA 透過台灣動物之聲介紹動物權思想,並翻譯出版《動物解放》後,原先影響台灣動保的儒釋道傳統文化觀念,也開始針對動保論述進行系統性的討論。
承襲台灣佛教傳統脈絡,LCA 依循「護生」理念,透過提倡動物權以達至「關懷生命」的創會目標。在佛法觀點,LCA 所強調的「動物權」包含於「生命權」之內,認為應尊重一切眾生的需要,尊重動物趨樂避苦、趨生畏死的本能,一種「愛護眾生」的思想,這中心理念也構成LCA 動保理論的最大支持系統。
 
但動保議題不只是一項宗教的「道德議題」,而是有關於「社會正義」的「公共議題」,單以宗教論述要說服廣大的社會大眾,仍有相當的困難度,且動保論述與動物權,在當時台灣的語境,並不存在,故關懷轉而向當時最靠近動保的生態保育,借用生態保育的理論,與生態保育運動、環境保護運動結盟。
LCA 挪用生態理論,並將動保運動包含至環保運動的策略考量上,一方面是透過讓生態保育者接觸到動保,使動保論述有更多的曝光率;另一方面,在當時台灣的語境下,環保與生態保育的出發點源自「永續利用/永續發展」,假使人們放任野生動物生態環境遭破壞的事件繼續發生,最後的後果也會反撲至人類本身,這類論述以「人」本身利益為出發,一般民眾的接受度較高。

LCA 考量,當時台灣的社會脈絡已有條件談論動物保護,但以動保本身出發的非宗教理論,在台灣急待補充,故轉而向已有許久動保傳統的西方理性動保論述尋求資源,期望提供動物權及動物福利在理論與實踐上更多的思考空間,而翻譯出版西方動保經典著作《動物解放》。該書以倫理學論述帶入「物種歧視」的 新觀點,其所批判的「物種歧視」,也與LCA 佛教創會色彩的「眾生平等」相呼應。

《動物解放》除了提供了關懷更多非宗教的理論論述與實踐方式、給台灣的動保運動更多的理論支持外,該書的出版也是關懷促發動保論述本土化的一個過程,台灣本土有關動物保護的系統化研究,自《動物解放》翻譯出版後逐年增加。

但佛教倫理學、生態倫理學,和動物解放概念,三者的動物倫理學,最深層的核心思想,彼此存在著衝突。生態理論強調環境權;動物解放以「感受痛苦的能力」,判定人對待動物的方式是否合適;佛教「眾生平等」著重每一有情生命價值「生存權」。在部分動物議題上,比如經濟動物飼養、狩獵、安樂死等,三者核心價值所引起的衝突,無法融合處理,而LCA 內部也在這些核心價值中,有論述選擇的衝突。
 
開創台灣動保運動路線

LCA 所開創的動保運動,剛好接上1993年以後,台灣社會運動制度化時期,加上高度自主性、組織成員的優勢,使前期社運累積的運用可以發揮到最高;另外LCA 對社會運動策略的運用純熟,透過清晰的議題分析與戰術研擬、國內外政治操作、民間組織串連、媒體運用技巧、運動與推廣教育並進,使得整體動保運動表現出高度成效。
整體而言,LCA 所開創的動保運動路線,使台灣的動保
組織有慈善以外的想像形式,以「社會運動」來進行動物保護;此外LCA所推動的動保運動,確實在多方面對台灣動物保護造成的實際影響,例如促成野保法修法、
動保法立法、反賽馬條款的確立,且法律訂立後,相關的法條、執行的行政機構、規則等,也隨之建立;另外長年的運動累積,促發動保相關研究領域的出現,在教育推廣的作用下,現在的社會已經有條件可以直接談論動物保護,「動保」變成一個日常生活中存在的語詞,大眾看待動物的態度也逐漸轉變,更加友善。
 
無論以動物保護的角度,或社會運動的角度,LCA 所開創的動保運動路線,足以做為一代表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