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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回動物的權利

動物關懷
文/
郭芷伶/台北市景興國中七年二班

找回動物的權利

動物的定義是甚麼?牠是只有自由,能自由運動的生物。但動物真的自由嗎?

我們都知道動物和人類一樣,都是有情感的生物,但我們卻常常因為牠們不懂得表達自己的感受就去欺壓牠們,牠們也會痛、也會累,我們都希望過著快樂的生活,生活在自己喜歡的地方,牠們也是如此,但我們卻從未替牠們著想,只會一味的剝奪牠們的權利與自主,且不知檢討。

回想從前,我們曾經會因為要去觀看馬戲團表演而樂不可支,因為我們覺得動物好可愛、好會表演,牠們的演出令我們愉悅,但牠們也同樣的快樂嗎?

不,牠們不快樂,因為牠們被迫做牠們不會做的事,被迫做牠們不該做的事,被迫以牠們的痛苦來取悅貪婪的人類。馬戲團動物為甚麼會用兩隻腳走路?因為牠的前腳被火烤「熟」了,只能用後腳站立,前腳一碰地就會傳來一陣椎心的痛;表演的鳥兒為什麼不飛回屬於自己的家園?因為羽翼早已被殘忍的人類給裁斷;動物們為甚麼那麼聽人類的話?因為人們歐牠、打牠,甚至不給牠食物吃,唯有幫人類賺錢才得以存活。

每回的馬戲團訓練,動物們傷的傷、死的死、失蹤的失蹤,只有少數的動物才能熬過難關,但是人類並不在意,他們完全不把動物當生命看待,只把牠們當成賺錢的工具。

我們看到的快樂場面都是假象,真正的事實慘不忍睹,人類欺負動物欺負得太超過,超過到忘了「人」也是動物。既然人和牠們是相等的,那為什麼兩者不能擁有相同的權利?

我已經不願再去觀看任何欺凌動物的表演,也不再購買任何截自於動物的產品了,我要保護牠們,不做一個糟蹋生命的壞蛋,幫助牠們找回立足點,使牠們不再是我們的魁儡。我知道我做得到,那你呢?你願意和我一起守護我們最親愛的動物嗎?歡迎你的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