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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關懷動物為關懷生命的起點

動物關懷

性廣法師/ 關懷生命協會第3、4 屆理事長

台灣的動物保護,早先還停留在私領域,強調的是個人“素食生”的慈憫心行,但對於凝聚人民共識,以立法來保護動物的觀念,是猶待啟蒙。至民國82 年元月,台灣第一個以“動物保護”為主要訴求的草根性組織——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正式成立,自以後,保護動物的信念,就提升到了“公共領域”的層次。吾人試圖在個人道德訴求之外,促進更有利於動物的法案與公共政策。
 
協會成立迄今二十年,致力於動物保護之立法工程,積極涉入多項立法工作,最重要的兩項是八十三年通過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案,八十八年通過動物保護法。除此之外,協會更推動動物教育與文化事業,發行各種有關動物保護的雜誌、電子報、書籍與錄影帶,並且設立網站,希望能在法律與教育方面雙軌並進,讓人們能改變觀念,從而改變其對待動物之道。唯有如此,方能真正落實法律之執行,甚至凝聚出更高道德水準的社會共識,來修訂出更能有效減低動物苦難的法律。
 
何以仁憫之心的培養,不妨始自愛護動物?佛說眾生有兩種諍:“欲諍”與“見諍”。吾人認為:動物與人之間的關係單純,至多涉及“欲諍”,而不會有“見諍”。因此,人與動物之間,沒有復雜的意識型態,沒有曲折的恩怨情仇。比起種族、性別、國家、宗教、政治各方面層出不窮的意識形態鬥爭,相形之下,對動物生起護念之心,反而容易得多。因此,協會之命名乃意在“以關懷動物為關懷生命的起點”,促使人類的道德感更普遍而深入,自“物種歧視”的偏見中解放出來;這樣培養成悲天憫人的良好道德習慣,一旦遇到人與人間、族群與族群間的種種見諍與欲諍,也方能節制瞋火,不容易漫無節制地擴大仇恨,動輒致人於死地。
 
台灣每年光是為了食用,就宰殺了數以億計的雞、數以千萬計的豬,乃至無法計其詳細數目的其他動物。它們不但在世無一日歡顏,死亡又是如此的淒慘。我們能力微薄,所做實在有限,只期待能拋磚引玉,讓更多民眾詳其內情,以仁憫之心形成社會共識,以懺悔之心還動物一點公道,讓它們的苦難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