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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與我」 ─ 創作者談作品與動保 陳佑而

動物關懷

 

動物與我
 
小學住在三峽山裡面時,有幾隻流浪狗跑到庭院裡,後來就住下了。當時住得離學校很遠,放學之後幾乎沒有跟同學玩的機會,但是因為家裡有大狗們,所以從來就沒有覺得孤單過。後來因為同住的親戚不喜歡狗,就把狗送走了,聽說是被丟到板橋鬧區。之後我家搬到板橋,曾經一段時間和姊姊弟弟走在路上看到很像的狗,都覺得是他們……狗被送走的那一天我記得我覺得好無助,明明是我的朋友但是我卻什麼也幫不了…
 
高中時家裡養了兩隻貓,當時陷在青春期自卑情結的我,只有在貓身邊才會感覺到完全的被信任,一直到現在,總是過於多愁善感的我已經無數次的被我的貓拯救了:)雖然沒有像很多的中途媽媽一樣厲害,但是我家也已經成功中途六隻小貓了喔~(笑)

以動物為創作主題

一直以來都很喜歡以動物做為我創作的主題,牠們的存在,讓我更確定在這世界上除了爾虞我詐之外還有這樣純粹的生命存在。
 
動物的死亡對我們而言太遙遠,或是說太稀鬆平常;我們已經很難對人類以外生命的消失感到悲傷。這也許是一件很可惜的事。私想如果死亡是這麼無可避免,我想確定在某個時刻我曾經全心相信,相信兩個不同的生命可以離的多遠,但仍然靠得多近。

動物的剝製標本是為了保存動物生前最美麗的樣態,在我的作品裡使用了類似標本的擺製,是想試圖保存我現在腦中的想法,保存想像中和動物最親密的連結。動物標本像是某種收藏品,象徵標本收藏主權利地位;而當人和動物同時以標本的狀態出現的時候,牠們不再是單件的個體,而是一種心理狀態,一種沒有語言的對話關係,我收藏的是我相信的一種狀態。我無意為動物的處境作辯護,也並非要控訴破壞我美好想像的人類,畢竟對動物縱使有再多的依賴再多的不捨得,這也只是從我個人情感出發的觀感,我想表達的只是在做作品的那個當下我相信的理所當然。

為動物做些事情,就算只有一點點都應該做
 
大學印象很深刻的一次是我跟姊姊去「動物台灣」(Animals Taiwan) 照顧完狗兒們要回家,上了一台計程車不久司機就問說:「你們是剛剛去照顧狗嗎?」因為我跟姊姊身上都是狗味,還想說該不會是同道中人吧?「就是有你們這種人,流浪狗才會越來越多!」現在想起司機這句話還是會讓我心寒;「上禮拜我就撞到一隻狗,害我的車燈都壞了!」這件事情讓我消沉了好久。我一直以為不斷努力的話,總有一天大家會明白流浪狗的存在是我們的錯,善待動物同時也是善待自己;這個經歷讓當時的我覺得不管再怎麼努力都沒有用了,動物永遠都會是弱勢。
 
另外一個讓我心灰意冷的經驗是,我同學在高雄撿到一隻小貓,不知道怎麼辦就把她帶回台北找我。我有過中途小貓的經驗,一心覺得絕對沒有問題的,但是小貓太虛弱,當天晚上就在我手中斷氣了。當下覺得一定是我什麼做錯了才會讓她走了,一定有什麼該做的我沒有做,才會害了她;也一度覺得既然悲傷的事情只會一再發生,我何必再努力。
 
不過現在我已經改變想法,覺得只要有機會可以為動物做一點事情,就算只是一點點,都應該要做,只要有機會可以讓傷心的事情少一點,都應該要做。或許力量真的很微薄,但也因此我覺得才要更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