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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動保事件簿 綜觀近年香港動保的進展

動物關懷

文/ 陳進軒
本文摘錄自陳進軒〈香港動保進程與期盼〉一文,由於原文篇幅較長而略作修改。完整內容請上關懷生命協會網站查詢。



2000
香港貓隻TNR 成效卓著
 
香港愛護動物協會的「貓隻領域護理計劃(CCCP)」於2000 年8 月展開,由志工為香港各地的流浪貓進行免費絕育計劃。根據十二年來的數據顯示,推行CCCP 後,流浪貓數目之明顯下降,反映出TNR 的超卓成效,為落實社區貓隻TNR 提供了非常好的參考。雖然貓狗的生理行為和習性確實有程度上的不同,但我認為亦能為試驗犬隻TNVR 計劃提供一定的支持及參考。

2006
修法重罰虐待動物者 「其實,還要很長的路要走」
 
2006 年以前,在香港虐待動物的最高刑罰是罰款港幣5000 元及監禁6 個月,相對於其他國家/州而言罰得並不重,反映當時的虐畜法有點落後。因而立法會於2006 年審議並通過了修法,將罰則大幅提升至20 萬元和監禁3 年,這無疑是對處理虐畜問題踏出第一步。

然而數據顯示,加重刑罰所帶來的阻嚇力仍然有限,我們不禁自問:「為什麼成功檢控的案件竟不及舉報的十分之一?」警方處理虐待動物問題的態度令人懷疑;最令我們擔心的是,成功起訴的案件以有主寵物居多,警方執法不力等於變相把流浪動物排除於法律保障名單以外。

2011、2012
集會要求「動物警察」 「香港政府你還要大家等多久」

動保人士這些年來,一直就虐畜事件,多番要求政府成立「動物警察」,專責處理虐待動物的案件。

可是每每都只聽樓板響而不見人下來,香港政府你還要大家等多久呢?民眾希望香港政府能盡快成立專責調查虐畜個案之小組,有系統地偵查懷疑虐畜個案,並且有效率地對施虐者作出檢控,不要再有「執法有困難」、「偵查有難度」,「提供證據不足」的說詞。

2011、2012
抵制熊膽大遊行 「為地獄裹的黑熊挺身而出」

當我們得知活熊取膽之殘暴,相信稍有良知的人都會感到不寒而慄。當跟國內的大企業談動物權利及企業良心時,一般人可能會感到
冷意灰心。然而,港人相信以小搏大未嘗不可,終於為黑熊挺身而出。

2011 年香港有「剷除熊膽業」大遊行;2012 年4 月1 日更針對熊膽企業「歸真堂」的上市,舉辦大遊行抗議,並回應大陸「全國政協」代表提出的「將立法禁止任何形式從黑熊身體提取膽汁,以及販賣天然熊膽產品提案」,力抗大企業,爭取「立法禁止熊膽製品輸入香港」。

2011
成功抵制海洋公園引入野生白鯨 「誓不成為囚禁鯨豚的兇手」

2011 年8 月,香港海洋公園原本計劃為今年6 月開幕的新展區「冰極天地」引入4、5 條野生白鯨,並以教育民眾正視全球暖化為由,美化其扼殺野生動物自由的醜陋行為。
 
此舉引發動保團體大力反對,除了有動物友善政策關注小組(AFA) 發起連署,也發動現場集會抗議。
 
面對團體、政黨、民眾的反對聲浪及傳媒報導,海洋公園終於在集會前三天,宣佈放棄引入野生白鯨之計劃,並考慮以其他替代方式達成教育環保之目的。

抵制行動的成功關鍵
•民眾的動保意識提高;
•有關團體及政黨表明反對立場及集會行動,為海洋公園的收益及聲譽形成強烈壓力;
•媒體反映事實,成功設定議題、形成輿論壓力

突破
近年護鯊有突破「拒魚翅 破傳統」

因傳統婚宴和「魚翅等於面子」的迷思,香港對魚翅的需求極大,單以09 年計,每年入口及轉口4,460 噸及4,935 噸魚翅。2010 年12 月,香格里拉集團在餐單上取消所有的魚翅菜餚;隔年,香港著名的半島大飯店更宣佈於2012 年起停售魚翅菜式,是愛護動物人士及環保團體的一大喜訊。
 
大家會否像我一樣,不禁好奇這些大集團大飯店,竟然捨利逐義,放棄來自高端消費者的利潤而投向動保?傳統觀念的突破想必不是自然發生的事。我認為香港動保與環保分子對民眾教育的努力,是個關鍵。
 
近來有HK Shark Savers 號召的「我承諾不再吃魚翅」行動,得到不少社會名人的支持,其中一些更現身宣傳片段,呼籲港人跟他們一同承諾不再吃魚翅。台灣也有魚翅等於面子的迷思,我希望藉此機會呼籲台灣讀者一同參加承諾行動(可上網搜尋)。
 
另有香港環境組織「環保觸覺」(Green Sense) 發起的「護鯊校園」計劃,透過札根教育改變下一代,也希望能讓學生反過來,帶動家長去了解拒吃魚翅對護鯊的重要性,實行以小手牽大手,改變上一代延續的傳統。

盼望
我所盼望的香港社會  擴大行動到農場動物與實驗動物

不少台灣朋友向我反映香港的素食店很少,而我亦同意香港的素食風氣不盛;有時人們會為吃狗肉的問題而大表憤怒,然而,反觀其身卻一邊吃動物一邊高談保護動物。殺雞、宰牛,屠豬在道德上的謬誤而言,跟殺狗根本沒有兩樣,只是人對貓狗有較深的情愫而已。香港有一套《保障食用動物福利守則》,然而違反守則卻不會有任何懲罰;農場動物所受的苦是其他動物的千百倍,偏偏牠們的法律保障完全是赤裸裸的。
 
至於實驗動物,偶爾網絡上會出現「動物實驗商品名單」呼籲抵制消費,可是,仍未引起香港人的十分關注。漁護署有訂立一套《實驗動物照料與使用守則》,可是卻由實驗機構自行監管,與歐洲的做法大相逕庭。而且,基於以下兩大因素──市民較少接觸實驗動物福利議題、社會一向對實驗動物塑造「合理剝削」之刻板印象,所以一般人會認為牠們的一生注定要向人類作貢獻,人類保護動物之責任跟實驗動物的遭遇扯不上關係。結果悲慘地成為了人們忽略牠們的福利及不履行應有義務之藉口。
 
我希望香港人更加重視農場動物及實驗動物的福利議題,如同爭取流浪動物TNVR 的實行和反對人道毀滅一樣,把農場動物和實驗動物以至其他動物福利議題,搬到議會桌上,使社會大眾、政府,傳媒一同討論並正視所有的動物問題,使其獲得應有的法律保障。
 
「每當任何一個個體遭受痛苦時,我們的良心都會驅使我們行動起來。」此是我所盼望的香港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