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類真的太自私了!」
作為「零撲殺」政策的主要催生者──王育敏委員,坦言個人雖有養狗經驗,但是在觀看《十二夜》之前,從未有機會親自造訪流浪動物的收容處所,也未曾親眼目睹捕捉流浪犬的殘忍畫面;雖然從相關的報導也能大致瞭解流浪動物問題,但是在看完這部紀錄片之後,內心還是感到無比的震撼,循著影片的播演,從流浪犬的捕捉,一直到被結束生命,進而內化為深刻的思考,感嘆「人類真的太自私了!」怎可因為空間不足,便對收容超過12夜的流浪動物,採用最簡單的生命完結處理。
「這件事情是不對的!……不對的事情,怎麼可以讓它繼續發生!」
立法堅持、配套考量
如此輕易剝奪流浪動物的生命,視之為物,不把牠當作活生生的生命對待,王委員開始思考:要怎麼改變呢?至少要先阻止這件事情吧!修法、取得法源依據,不啻為最強而有力的做法。
當時針對收容撲殺政策,只有看到《十二夜》製作團隊或眾家動保團體提出批判和反對,還沒看到有人提出修法的主張,甚至有團體提出反對「零撲殺」的意見,他們認為「零撲殺」導致收容所狗滿為患,無法完善照顧其動物福祉,反而會讓牠們身染惡疾而死。王委員強調,她有聽到這樣的聲音,但是心想:不能因此就不去面對這個問題吧!所以,她在修法時特別賦予主管機關適當的權限,面對傳染性疾病的處置,得採取必要的強制性作為,以維護更大多數動物的生存。諸如此類的配套措施,是取消動保法中「十二夜處決動物」規定的必要考量。同時,也督促相關的行政單位加強源頭的飼主管理、犬籍登記、晶片註記以及下游的流浪動物絕育和鼓勵領養等相關措施。
修法啟動之初,各界質疑聲浪不小,最表反對的是行政主管機關、地方政府的動物收容單位與某些動保團體。所以,修法的過程是蠻辛苦的,從提出構想到法案實質付諸審理,至少延宕一年以上的時間;直到法案進入會議討論,才有部分關心動保的委員未表反對、進而轉向支持;我們的堅持讓農委會知道這件事非做不可,同時也考量實際狀況,給予兩年緩衝期施行的日出條款。
當時,在質疑、反對聲中,幸有臺北、新北、臺中、臺南等地方縣市首長認同「零撲殺」政策,在法令未正式實施之前,率先落實政策,展現建構友善動物城市的企圖。雖然社會各界仍有質疑,但是上述指標型直轄市的支持,輕巧的讓法案推動找到適當的著力點,免除在各界猶豫氛圍下的翻案危機,更為政策的施行注入一劑強心針,使法令順利在2017年2月正式啟動。
▲「保護流浪動物 終結十二夜」公聽會。
推擴友善動物的理念
法令施行至今,狀況並未如大家先前的恐懼與擔心,反而導引各地方收容所積極推動認養工作,此外,為了避免狗滿為患的窘境,也開始加強支持民間團體實施絕育回置〈TNVR〉控制流浪犬繁殖,過程中難免發生噪音妨礙安寧等人犬衝突的困擾,但相信透過精準捕捉排除問題犬隻,並努力與居民溝通化解,衝突可望日漸減少。部分民眾擔心公立收容品質低落造成犬隻傷病死亡,及民間收容所良窳不齊形成黑牢的顧慮,則是必須面對並積極防止,無論如何,總不能不去改善收容品質,卻轉而撲殺犬隻吧?
行政機關主動推行上、下游相關配套措施。臺南市推出「工作犬」計畫,新北市則大力推動校犬方案,更有許許多多化整為零的愛心認養活動,在在為流浪犬的生命找尋出路。當然走訪各地的收容所之後,不免發現地區差異導致法令施行上的落差,但整體而言,臺灣的動物保護運動確實是往友善動物的方向前進的。這便是王委員當時推動立法的目的。
一直以來關心兒童福利的王委員認為:兒童與動物很類似,他們都不能為自己發聲,如果願意多做一點,就能為他們的環境帶來改變。「零撲殺」政策為原本可能因為收容空間不足而被剝奪生命的流浪動物,獲得存活下來的機會,這件事意義重大,因為牠們畢竟是活生生的生命啊!
▲王委員分別至宜蘭、屏東、新北、嘉義等地收容所訪視。
再接再厲爭取寵物福祉
(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
王委員自第八屆任期開始即著手推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修法,法案推動初期,社會各界的憂慮、質疑蜂擁而至,也曾接到民眾情緒激動的抗議電話,甚至法案根本排不上會議討論,沒有任何委員關心這件事情;一直到本屆(第九屆),才順利排案、審查,但各方仍有諸多意見,法案因而進入朝野協商,但自推動以來,實已向前又邁進一大步。朝野協商啟動之初,尚有委員反對,然而,由於事前主管機關廣辦公聽會,吸納各界的觀點與看法,同時地方政府也未表示有何窒礙難行之處,後來反對的聲音才漸趨微弱。
此法案修正的重點在於:禁止社區規約規範住戶不准飼養寵物,但是得以制定公共區域內合理的寵物生活共同規範。事實上,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公共安寧等三大民生要件已明訂於現行法條之中,足以規範寵物飼主責任,並保障其他住戶的權益;原本片面禁止住戶飼養狗、貓一事,實在是過當的強制要求。某些住戶認為寵物飼養影響該社區的房價,或是罔顧飼主養寵物的實際情形,便粗暴的介入、禁止,這些都是人們不樂見的歧視行為。曾經有民眾陳情,因為社區訂定新的公告,禁止飼養寵物,他們便得搬家,或者放棄自己的寵物。這是多麼怪異、不合理的現象啊!
不合理的事就必須調整,而調整需要時間、需要堅持,並不是一蹴可幾的。在這漸進的立法過程中,可以看出臺灣社會已將寵物視為人類的伴侶,認同不得剝奪其生存權利;而不容許特定社區可決議禁止養狗,就像不能規定住戶家庭不可扶養小孩一樣荒謬,臺灣的社會民情已呈現明顯的轉變。
▲王委員自第八屆任期開始即著手推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修法,直到2017年11月已協商通過。
(二)禁吃貓狗肉立法
近來因外籍勞工吃食貓狗的舊俗,導致迭有烤貓、捕捉流浪狗而掛羊頭賣狗肉等社會事件發生,在臺灣社會已認同貓、狗為同伴的風氣下,且部分地方政府已依地方自治法規立法禁止,王委員主張中央實有必要訂立全國性的法令,推而擴之。故而在2017年4月完成立法三讀,當時,臺灣是亞洲率先完成相關立法的國家,也廣獲國際媒體的報導。
香港「世界愛犬聯盟(WDA)」希望能遏止中國吃狗肉的習慣,並且向周邊國家廣泛推動,因此邀請王委員赴港,分享臺灣立法推動的成功經驗,並且擔任「金犬獎」的頒獎人;另外於2017年11月,王委員亦出席韓國動保團體「維護地球動物權益協會(CARE)」於韓國國會主辦之研討會發表演說,分享臺灣推動禁吃狗肉的立法過程,透過跨國的交流與連結,將臺灣友善動物的理念推向國際。
▲王委員赴港頒發「金犬獎」,並出席韓國動保團體CARE主辦之研討會發表演說,分享臺灣推動禁吃狗肉的立法過程。
溫柔且堅毅的改革力量
臺灣社會經由各方努力,動物保護的理念已深植人心,甚至已能影響周邊國家,但王委員認為未來仍有持續努力的空間;而公民團體持續關注的力量,也督促政府部門正視動物議題;未來農業部升格,拉高動保部門的層級之後,更期待動物保護能逐步提升至大家關心的日常習慣。
「不合理的事,需要調整,需要有人堅持。」從委員的話語當中,可以感受到溫柔且堅毅的力量,正將臺灣推向更文明、更友善動物的未來。
▲《第65天》
作者:林芯妤
創作理念:
在收容所65天的日子,我懷下了6隻寶寶。對於家,不敢想像,也不曾想像。只知道我要用盡所有力量保護自己、保護我的寶寶。10/13我進入這陌生的空間,看見很多正在流血流淚、等待希望的朋友,而我或許也在等待,沒有期限的等待…在死亡面前,我是如此赤裸,一無所有…
(圖片來源:設藝之間有限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