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謠傳動保司「指定公告禁止飼養輸入動物種類」相關不實資訊,本會於此澄清,並譴責製造、散播假消息之協會、網路媒體,並呼籲網紅、立委及具影響力之公眾人物,在公開媒體表達意見時,應基於正確資訊進行表述,避免造成誤解,引起不必要之恐慌及對立。
網路流傳「農業部要將未申報而沒入之動物安樂死」,「動團表示蛇年會引起養蛇風潮,應考慮禁止蛇類飼養」,皆為誇大不實、穿鑿附會之謠言,本會在此提出說明——
一、會議上未討論未申報之禁止飼養動物將沒入、安樂死:
根據農業部於會議中提供的議程與資料,針對法規生效後的管理措施為:「緩衝期之設定:公告前已飼養禁止飼養之動物者,飼主應於公告後一年內,報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始得繼續飼養。」簡言之,現有飼養者完成申報後仍可繼續飼養,既有飼主的權益不會受到影響,此外特定場域(如動物園、展演場所)也仍可繼續飼養。部分謠言甚至源自同樣參與會議,並持有這份會議資料的團體或個人,對此我們感到十分遺憾。
而會議上針對因為禁養而引發的棄養潮,司長也表示依過去經驗,並未發生嚴重的棄養潮,且農業部會協助地方政府做個體識別及完善配套措施,預防飼主棄養。本會也建議農委會在法規生效後的管理措施,除了填申報表,也應將相關配套措施明確列入。
二、未有動團提出因為蛇年飼養風潮而要禁養蛇類:
網傳動保團體「因為擔心飼養潮而應該禁止所有蛇類」為穿鑿附會之說。本會應邀參加「指定公告禁止飼養輸入動物種類」研商會議,即是在討論動保司研擬的「955種動物公告之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名單」,名單上列出具有毒性高風險的蛇類,與會人士皆無反對列入禁養名單,惟不具毒性卻可能有對飼養者及第三人造成傷害之風險的緬甸蟒,是否應禁止飼養被提出討論。
而本會副執行長周瑾珊於會議上之表達為:除了實際傷人之科學依據外,仍需考量民情與行政量能。目前台灣仍有很多民眾怕蛇,這也是動保教育需努力的地方。但當大型蛇類成為家養寵物,飼主能否帶牠上公共運輸,或其他公共場合?是否有飼主規範還有飼養指南?而明年是蛇年,可能很多民眾會想養蛇。因此認為緬甸蟒仍應放入禁止飼養名單,不知為何扭曲成「因蛇年飼養風潮而要禁養蛇類」。
根據過往動保工作的經驗,狗年、鼠年、兔年確實都有寵物的飼養與棄養潮,這是不爭的事實,應謹慎應對。
三、動保團體並非唯一諮詢單位,乃基於風險評估決定禁養動物:
動保司此次名單經過長期專案研究,除蒐集國際管理規範,亦廣泛徵集獸醫學、生物學、生態、動物福利、相關業者及動保團體等領域之專家意見,經辦理39場次專家訪談及10次以上專家會議,以凝聚各界共識所彙整出哺乳類、爬蟲類及鳥類之物種飼養風險評估標準:A:公共安全(具毒性)、B:公共安全(對飼養者及第三人造成傷害之風險)、C:動物福利,是具有科學基礎之物種飼養風險評估機制。
而本會參與會議,依循其議程討論,提出意見,僅是眾多參與者之一,卻被有心人士去脈絡、散播不實謠言。本會在此予以強烈譴責。
本會在此重申:基於尊重生命的立場,本會希望從源頭管理起的立場不曾改變,但必須因為不同動物問題發展的階段不同,而有不同的處置。本會與其他動物飼主團體不同,自始便不主張任何生命的利用與商業性交換,包括犬貓等動物在內。
惟因犬貓問題日益嚴重,除了源頭管理以外,必須在後端進行管理,故本會提倡「以認養代替購買」。而面對異域寵物管制政策,在尚來得及由源頭管理時,政府應當把握機會,否則日後產生類似綠鬣蜥等野生動物棄養問題時,亡羊補牢恐為時已晚。
農業部昨(7)日也指出,基於行政量能的允許,未來依物種特性陸續將以黑名單(禁止飼養)、灰名單(符合條件下可飼養)及白名單(一般飼主管理)進行管理,名單的物種未來可視情況滾動式調整。本會認為,上述措施應已是考慮各方利害關係人需求後,所能獲得之最大公約數,我們也肯定動保司與工研院同仁為此做出的努力。
我們相信,本會與一些野生動物團體與專家,關切的是無謂生命的犧牲與受苦,但社會上卻有另一些團體、個人或網路媒體,基於人類獵奇的滿足,大力抨擊動團。或許本會的立場並不符合人類的主流價值,但本會仍會持續努力為每一個動物生命個體發聲。本會也要提醒,部分有心人士動輒以片面資訊在社群媒體隨意攻訐政府單位、團體或個人,破壞原已建立之溝通管道,非民主國家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