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檢查員」(以下簡稱動檢員)是地方政府負責執行《動物保護法》的專責人員,業務內容包括受理檢舉、稽查、取締違反《動保法》規定之相關事項,可以說,動檢員是公部門內守護動物的第一線人員,當各類不當對待動物事件發生時,需要靠他們出手維護動物福利。
動檢員的角色設定如此,然而,現實中,民眾向動保機關檢舉虐待動物相關案件,結果常常會令陳情人感到失望,認為政府沒有盡到保護動物的責任,徒有法規,卻未能落實。另一方面,各地動檢員流動率高、缺額永遠補不滿已不是新聞,多年來一直是個大問題。
到底為什麼會發生這些狀況?這個職務面臨了哪些挑戰?我們能在其中提供什麼樣的幫助,讓想要為動物奮戰的人,有更多的動力能繼續堅持下去?
為理解動檢員在工作中最大的挑戰、執法上遇到的困境,以及希望獲得的支援,本會訪談來自六縣市的八位動檢員,彙整出他們所遇到的問題,並將在未來持續倡議,改善動檢員工作環境——關心第一線動物工作者,就是在幫助那些需要他們的、在社會各個角落受難的動物。
(動物保護檢查員是公部門內守護動物的第一線人員,當各類不當對待動物事件發生時,需要靠他們出手維護動物福利。 截自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新聞)
【最難的是和人溝通】
儘管處理的是動物案件,但各地動檢員不約而同地表示,「和人溝通」是這項工作最困難的部分,陳情人與行為人對於照顧動物的標準、法規的認知不同,容易產生衝突,對公務機關的裁量結果也不一定全盤接受,一方覺得罰太輕、一方覺得政府管太多是常有的事,但動檢員也只能依法衡平處理。
無論是陳情人還是行為人,當其中一方情緒激動時,就會讓案件更困難,動檢員需要花費大把時間和民眾對話,有時還要面對對方的情緒勒索與轟炸,有些案件甚至會引來民意代表關心或施壓,「其實案件好不好處理,真的完全是人的問題,不是動物案件本身的問題」。
訪談中,有地方動檢員提及,他們有制式的應對方式,讓動檢員回應特別難纏的民眾電話,請民眾不要浪費公務資源,不過實際上在執行時,也很難對民眾說狠話;另有動檢員表示,本來以為這份工作更多的是會和動物相處,沒想到都是和人的應對、法律的研究,而溝通技巧是目前的職能訓練中,較缺乏的部分。
【動檢員培訓仰賴經驗傳承】
動檢員的訓練,除了過往農委會(現為農業部)會提供一年兩次的訓練課程外,其餘則仰賴各地的經驗傳承,一開始都是由較資深的人員帶著新進人員跑案件,約一個月後開始獨立進行,如果機關內的人員都相當資淺,就需要自己慢慢摸索上手。
在訪談的多個縣市中,僅有一縣市每兩個月會集合所有動檢員,進行案例分享與檢討,討論是否有更適合的做法,持續地進行「在職教育訓練」,但其他縣市都缺乏這樣的交流平台。
(新北市動保處舉辦動物保護檢查員講習,本會理事長吳宗憲為講師之一。 取自新北市政府)
對於農業部開設的課程,不少動檢員認為「案例分享」的幫助很大,希望能有更多的實例能供他們參考。有動檢員表示,他曾遇過狀況較複雜的案件,問了整個機關卻沒人知道能怎麼處理,只好打電話給經驗比較豐富的縣市,詢問當地動檢員意見,因此,如果能在訓練課程中增加棘手案例分享,或者中央能設置一個動保案件處理方式、法規認定的諮詢電話,都會對他們在案件的處理上更有幫助。
由此可知,原先一年兩次的基礎訓對動檢員來說明顯不夠,還需要更多元的延伸課程,幫助他們有能力應對職務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難題。不過,在工業技術研究院(工研院)和臺灣動物與人學會合作介入後,從去(2023)年開始,農業部已將課程改為「一次基礎訓」加上「多種進階課程」,今年的新規畫更是完整許多,有數堂基礎課、數堂初階課、數堂進階課,安排更有系統性,讓動檢員能有更多進修的機會。
【案件量龐大,舊案未結新案持續進】
每位動檢員一天平均1到2件新進案件,一年會有3、400件案件,在各地動檢員經手的案件中,占比最高的一致為不當飼養及疏縱,雖然絕大多數案件屬輕案,但都需要都現場察看、和飼主溝通,不當飼養更是需要多次前往,觀察飼主改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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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雖然每位動檢員手上的待處理案件多為小案,但仍足以構成重大負擔,對於「地廣動檢員稀」、不同行政區交通距離遙遠的城市來說,更是如此。少部分縣市的動檢員和管制組/捕犬單位擁有良好的橫向溝通,捕犬人員能夠協助如疏縱狀況觀察等簡單案件,也是一大幫助。
在全國統一1959動物保護專線成立後,農業部也撥款補助地方聘用接線人員,協助進行入案與分類,減輕動檢員平日夜晚接電話的負擔;不過,接線人員的上班時間並未涵蓋所有動檢員下班時段,在員額較少的縣市,平日晚上10點前、早上6到8點,以及假日整天,都還是需要由地方動保機關人員輪班,帶公務手機回家接聽,若只是接聽電話未出勤,就不在報加班的範圍內。
(1959專線執行流程。 取自陳吉仲臉書)
【非犬貓寵物飼養標準、收容方法均有待補強】
隨著寵物種類越趨多元、人們對動物的關心擴大到更多物種,各地動保機關收到的通報案雖還是以犬貓為大宗,但其他動物案件也有增加趨勢,但不同物種之間的照顧方式差異極大,目前動保的法規卻是以犬貓為基礎去設定飼養標準,當接獲非犬貓寵物不當飼養案時,動檢員沒有一個可供判定的標準,需要自己去查資料,有些明顯不佳的飼養方式,也因為動保法的文字,難以判處飼主違法。
有動檢員舉例,動保法規定「以籠子飼養寵物者,其籠內空間應足供寵物充分伸展」,就無法應用到一個籠子內擠滿了很多鳥的案例,儘管飼養密度肉眼可見地太高,但這些鳥都還可以在籠子裡伸展,在現行法規下,難以判定飼主不當飼養。
另一個常見案例是,以動保法規定,飼主只需24小時提供乾淨飲水,食物則沒有要求須全天候提供,這樣的飼養方式適用貓狗,但對兔子來說,提供24小時充足供應的牧草相當重要。所幸農業部已在2023年8月發布「兔飼養與照顧指南」,讓執法人員有參考,但其他常見非犬貓寵物的飼養與照顧指南,對各地動檢員來說,也非常需要盡快發布,作為執法依據。
有一些縣市走在更前面,率先中央發布相關飼養與照顧指南,例如台北市已發布兔類、鼠纇與鳥類的基本照護指南,兔類及鼠類還另發布了進階照護指南;新北市則是一口氣針對鳥、兔、蛇、龜、鼠五種最常被救援的非犬貓寵物,發布基礎飼養指引。不過,台北市與新北市皆屬六都,資源較其他縣市多一些,訪談中有非這兩個城市的動檢員認為,還是需要由中央發布全台適用的指南,也可以避免各縣市所設立之指南各自為政,造成民眾及執法人員無所適從。
(彰化縣消防局月前拾獲寵物蛇牛蛇一隻,公告無人認領將開放領養。 取自彰化縣動物防疫所)
承上,只要有案件,就有接收動物的可能性。然而,目前各地動物之家皆是以犬貓為主去規劃收容空間,沒有非犬貓動物的容身之處,有些動物也不適合飼養在有大量犬貓的設施中,就算動檢員不主動沒入非犬貓動物,還是可能遇上棄養的狀況,許多動檢員都曾把動物帶回辦公室,由眾人輪流餵食照顧,「實在對同事們很抱歉,但有些狀況又不能不把牠們帶回來」。
訪談中,動檢員們紛紛提及老鼠、兔子、鳥、蜥蜴、蛇、青蛙、六角恐龍(墨西哥鈍口螈)等動物的案例,這些非犬貓寵物在結案開放民眾領養前,只有少數能委託民間單位接手,但大多還是只能由動檢員在辦公室克難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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