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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鴿子投訴案

動物與保育
文/
圖/劉珮晴 文/涂愷玲

“究竟要到什麼時候,我們才能了解尊重一個生命並不僅僅等同於維持他的生命?”

2008年 8 月 大安

 第一次看到環保局捕鴿子是在8月的時候, 剛好路過就看到一個很大的籠子

第一次看到環保局補鴿子是在8月的時候, 剛好路過就看到一個很大的籠子, 籠子裡的是鴿子, 很多隻鴿子。想了很久但依然還是無法說服自己或給自己一個合理的解釋去縱容他們捕鴿子, 後來越想越不對, 就決定拍照並去信行政院環保署陳情: 以下是兩封寫給行政院環保署的陳情信和他們的回覆:

[陳情信1] 97/10/8

八月多我在公車站牌附近見到有人放置捕鴿籠誘捕鴿子,籠子上註名環保局字樣,多次打去詢問,得知環保局會在公園等鴿子群聚處或民眾檢舉處設置捕鴿籠,鴿子抓到後會帶到動檢所收容,期限屆至無人認養即處死。

當時接電話的環保局相關人員告知我捕捉鴿子是上級指示的,我想請問,不知這種指示根據的是何條法令?請務必讓我知道。 且鴿子群聚同一地超過二十隻就要捕捉,這點是否有與環保人士、鳥類相關專業人士討論決議過? 就我所知,市政府已有對餵食鴿子者加以處罰之規定,而捕鴿的理由亦不外乎鴿糞過多造成環境髒亂或是禽流感,然則關於環境髒亂的部分,我相信透過處罰餵食鴿子者已足夠,畢竟鴿子之所以會大量群聚一地,必因有過於充足之食物,通常餵食鴿子者的餵食時機、動線都是一定的,若要開罰,只需多加查訪附近民眾大概便可 知其餵食時間,否則吃飯乃是所有生物之天性,鴿子僅因按其生物本能而被捕捉進而處死,政府這樣做是否有點過於蠻橫、枉顧非人類生物之生存權?

且環境髒亂罪魁禍首乃是餵食之人,即便環保局將今天吃食飼料的鴿子抓走,他仍然照常來餵,其他鴿子再繼續來吃,接著環保局再抓、人再餵、鴿子再吃,如此循環下去,我想請問環保局是要把全台灣的鴿子都抓起來嗎?說沒有足夠時間人力去開罰餵食鴿子的人,卻倒是有足夠的空間時間來抓鴿處死,多麼完備的道理。

 

再來關於禽流感,市政府禽流感防役網站指出,「大部分的禽鳥類都會感染家禽流行性感冒,目前發現家禽流行性感冒也可傳染人類。水禽類如水鳥、鴨可能是禽流感病毒帶原者,而陸禽如雞、火雞、鴕鳥感染則造成大規模死亡。」目前鴿子的確被證實也會感染禽流感,但目前各國多數報導出來之禽流感新聞皆與雞鴨有關,尤其傳統市場直至今日仍有將活雞數隻擠在同一籠中之情事,去電相關主管機關,其答覆為目前尚屬規勸時期,無法開罰,感染機率較高的傳統市場都還沒開罰,卻四處設置捕鴿籠將野生鴿子任意擄走,再送到動檢所關上幾天,無人領養則處死,這樣的道理似乎大大欠通。

 

 

行政院環保署的回覆內容:

台端經由本局網站環保e言堂反應本局設置捕鴿籠捕捉鴿子之問題,本局回覆如下:

1、因市民陳情反應,其住宅之陽台、屋簷、角落等處,滿是鴿子糞,更甚者鴿子還築巢,嚴重影響環境衛生。因鴿糞易產生大量隱球菌,這些隱球菌散布到空氣中被吸進到人體內就可能產生隱球菌肺炎或腦膜炎,另恐引發禽流感之相關疫情。基於維護環境清潔與照護市民身體健康並有效解決野鴿聚集問題,本府於97年4月30日、5月7日、6月9日、8月11日由長官邀集相關單位召開跨局處專案會議,共同針對野鴿造成之問題研商處理辦法,會中指示採不撲殺(捕殺)、要捕捉之原則,並由動檢所研議捕捉方式,會同公園處設計捕鴿籠捕捉野鴿,被捕捉之鴿子送至動檢所由專人收容安置飼養,讓鴿子自然地終老死亡,並非如民眾來信中所言予以處死。

2、再者,野鴿會聚集之原因為民眾提供飼料、食物餵食之。前揭會議中並指示針對民眾較易發生餵養區域,如公園、廣場等部分,已要求公園處、衛生局及環保局加強宣導民眾勿餵養禽鳥,並加強巡查與清掃,對民眾餵食鴿群造成環境污染之行為,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裁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至6000元以下之罰鍰。

 

 [陳情信2] 97/10/14

您好,首先我想誠摯地感謝貴單位撥冗回覆我的陳情,但我想您的回覆還是無法釐清我的疑惑。第一,根據您所說,市民住宅陽台、屋簷、角落,因鴿糞恐有引發疫情之可能,故據此捕捉,換句話說是指捕捉之地點僅限於住家嗎?就我與環保局相關業務人員電話洽詢的認知,對方告知我如公園或其他鴿子大量聚集處(如中正紀念堂),只要鴿子群聚超過二十隻即會加以捕捉。

以下我有幾點建議,還請不吝指教。

第一,對於您所提到隱球菌,臺大醫院神經部網頁指出,「過去,人們常把養鴿和隱球菌腦膜炎聯想在一起。不過,最近科學家們的研究顯示,從鳥糞當中所找到的隱球菌主要是感染免疫力缺乏的病人,譬如愛滋病患或長期接受類固醇治療的病人。因此,一般養鴿子或接觸到鴿糞的人,如果不是免疫力有缺陷,事實上並不太容易受到感染,民眾不必太過憂慮。 」再對照2006年8月的新聞,「衛生署疾管局發言人林頂表示,一般來說肺隱球菌只會感染免疫力低下者,並非法定傳染病,民眾無須恐慌。」我想相比之下,鳥類引發禽流感的機率絕對是遠大於隱球菌帶來之感染,而正如我前封陳情所說,傳統市場是不是比中正紀念堂或大安森林公園更要讓民眾害怕呢?

第二,我想捕捉已侵害到市民住宅衛生安全的鴿子的確有所必要,但捕捉公園或其餘鴿子群聚之戶外公眾場所,我想就貴單位所憂慮之隱球菌感染理由而言,似乎較無必要。蓋公園或其他戶外公眾場所均有環保局清潔隊員作清潔,鴿糞想必亦為清掃項目之一,一般民眾實屬難以接觸,因此在公園或野外捕捉鴿子似乎欠缺必要性。

第三,再就捕捉侵擾住宅之鴿子而言,何故需要飼養至鴿子自然終老死亡?這樣說或許有欠公平,但相較流浪貓狗處境,我不太相信有所謂將捕捉之鴿子飼養至終老死亡的做法。即便有,我想收容安置之處所也不會是個乾淨、整潔或確切適合鴿子的飼養環境,如果我的說法有欠正確我道歉,如果可以我也希望能參觀貴單位所稱安置飼養鴿子之處,已矯正我可能錯誤的看法。再者,我相信了解鴿子習性之自然專家不少,不知貴單位是否就"終生飼養鴿子"這樣的做法是否為一個達成目的之唯一必要手段去和學者專家作詢問呢?我個人認為,達成目的的方法絕對不是只有一種,在眾多方法選項中,是否還有其他不但保護市民衛生安全,亦對鴿子自然生態作最少傷害的方法呢?

行政院環保署的回覆內容: 台端針對本局回覆再次來來信,本局答覆如下:

1、關於您的建議,由於野鴿棲息與覓食地點不盡相同,在其確有影響民眾住家環境衛生之虞,捕捉為不得不採取之必要措施。至於您文中提及臺大醫院網頁與衛生署疾管局發言人發言之內容,恐非一般社會大眾所能理解。在目前仍有部分市民對於鴿子糞便所產生隱球菌導致肺炎與腦膜炎之危險有很深層之疑慮與恐懼,紛紛透過電話、電子郵件向本局反應,建請本局捕捉鴿子。因維護本市之環境清潔為本局權管之業務,在權衡各種可行之方法後,採取目前之捕捉、專人飼養之措施,尚請諒察。

2、再者,關於您的建議第三點部分,收容安置野鴿之處所是否為乾淨、整潔或合適於鴿子生存之飼養環境?因目前收容處所-動物衛生檢驗所非本局所屬機關,本局會將您反映之訊息函轉該所卓處,請該所就您所提出之看法以e-mail方式予以說明回覆,希能讓您對本府對鴿子問題所採取之處置作為有更進一步之瞭解。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的回覆內容:

您好! 有關台端反映鴿子捕捉的問題,因事涉環保局的業務,詳細情形您可洽台北市環保局第三科宋先生電話27287269,非常感謝您對環保事務的關心與支持,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敬啟
 
政府對其他生命的缺少尊重,其實從環保署第二次的回覆中可見端倪,「至於您文中提及臺大醫院網頁與衛生署疾管局發言人發言之內容,恐非一般社會大眾所能理解。在目前仍有部分市民對於鴿子糞便所產生隱球菌導致肺炎與腦膜炎之危險有很深層之疑慮與恐懼,紛紛透過電話、電子郵件向本局反應,建請本局捕捉鴿子。因維護本市之環境清潔為本局權管之業務,在權衡各種可行之方法後,採取目前之捕捉、專人飼養之措施,尚請諒察」,我十分不能認同其所謂「權衡各種可行方法之後」,因為在已有科學佐證的情況下,捕捉鴿子已經不能算是選項之一了,並且既知鴿子並非傳遞腦膜炎的罪魁禍首,為何不廣而告知大眾?卻任由謠言繼續擴散,亦不改正大眾對鴿子的誤解?

 

2008年10月29日

結果我去看了鴿舍了

實在沒有辦法放心讓保護署就這樣抓走鴿子, 於是我去了保護署的鴿舍一趟。
去看鴿舍是很難過的,幾個小鐵籠裡面關了好幾十隻鴿子,籠子裡的空間容不得讓他們展翅,就這樣大眼瞪小眼的杵在那裡。很難想像人類可以用與生命相比十分微不足道的藉口去剝奪其他生命的生存權,的確,他們沒有處死鴿子,但這樣狹小的空間,讓應該屬於外面的世界的鴿子,再也沒有飛起來的機會,一輩子就像被判處無期徒刑似的關在他們鐵製的小小監牢裡,這樣難道就比較人道嗎?然後就會因這些所謂的 ‘人道捕捉鴿子’政策而減少疾病的傳播嗎?當我們試圖要生存的時候, 其他大大小小的生物難道就沒有這個權力?
我想這些照片可以說明一切,鴿子的處境是否真如環保署所說,「讓鴿子自然地終老死亡」。究竟要到什麼時候,我們才能了解尊重一個生命並不僅僅等同於維持他的生命?環保署的這句話,修飾掉的是對生命的理解和尊重。

 

捕捉後的鴿子被處以關籠一生的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