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生主-台灣流浪狗
朱賢哲導演
導演的話:
1996年1月12日,台北縣板橋浮洲橋流浪狗收容所,兩位義工媽媽:楊秋華與湯媽媽在發現收容所沒有餵食飼料,造成狗吃狗事件後,便主動每隔兩三天就到這個收容所餵食和照顧這兩三百隻流浪狗。
當導演和攝影師第一次去拍攝時,才了解原來收容所就位於垃圾掩埋場內,台灣把流浪狗當成垃圾處理。在這片骯髒的土地上,楊秋華與湯媽媽迅速整理狗飼料後做餵食工作,他們還得把飼料提到掩埋場的四處去餵食。
後來楊秋華因為一隻名為『隨和』的狗,和獸醫院的李醫師開始一段真誠的爭辯。兩個人的爭辯,沒有誰對誰錯的感覺,只有令人動容的感受。只是幾年過去了,讓我越來越覺得,那段對話是曾經深情過的心靈,才可能的對話。
流浪狗紀錄片日記
朱賢哲 2002/2/26 |
民國八十五年,我回臺灣第二年,沒有任何案子可以做。拍電影仍是遙遠的夢,臺灣電影一直在谷底,拍商業廣告我一樣沒人脈、沒機會,其實能力也不夠。所以, 選擇拍攝流浪狗紀錄片是環境所選擇,不是我個人主觀意願選擇。然而,被環境推著走卻是幸福的,因為年過三十靠自己的意志要改變自己不容易,拍流浪狗與關懷 生命協會合作卻仍在改變我的性格與生命觀。
剛開始與關懷生命協會討論拍攝議題,協會希望拍攝有關野生動物養殖問題,我則比較傾向拍攝流浪狗,因為我認為流浪狗已經形成社會議題,野生動物養殖問題則 未必,而且協會尚未了解影像與意念傳達的關係。協會秘書蘇佩芬說:如果能拍到野生動物被養殖在一小小籠子,就能讓社會同情這些動物。我反問:如果養殖野生 動物的飼主,願意改善養殖環境,你們是否就贊成讓他們養殖。答案當然是否定。因為野生動物不是在人的監控下繁殖,然後來為人服務。
|
訪問中,王淑甘對於司法的判決顯得無奈也不甘。但是令我訝異的是王淑甘想如果有一天她無力養這些狗時,她想把牠們全部安樂死。因為與其讓牠們可能受到不好的待遇,王淑甘寧可讓牠們死在自己懷裡。
|
出院後,我在台中家裡休息將近一個月。慢慢地,我知道我的大拇指是沒有感覺了。醫生說:我的大姆指運動神經可以恢復,但是感覺神經就很難了。從此,我的右 手大姆指觸摸任何物體的感覺都一樣。這是奇怪的感受,尤其往後我用無感覺的大姆指按下攝影機拍攝的開關,然後,鏡頭前一段段的感覺才會被我捕捉下來。真的 奇怪,我有自由的感受。
|
在完成影片前,我邀請楊秋華與李醫師來剪接台看我完成的樣子。李醫師沒來,楊秋華看完說她真心感謝當年李醫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