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本費 : 450元
作者:Peter Singer
譯者:孟祥森、錢永祥
ISBN:957-99059-0-8
簡介:
本書是討論「動物權利」的經典之作,自25年前初版以來,引起了世界各地的動物保護運動,因而被譽為「動物解放的聖經」。
作者將動物權利當作嚴肅的道德甚至政治命題,訴諸理性縝密的哲學思辨,討論人類對非人類動物的暴行與壓迫,挑戰人類習焉不察的物種偏見。
在本書中,作者揭發了當今工廠化農場和產品測試令人髮指的實況,並對環保、社會和道德方面重大而深沉的一些議題,提出人道 的、合情合理的解決之道。
《動物解放》譯者序
作者:錢永祥(中央研究院中山社會科學研究所研究員)
在"關懷生命協會"的安排之下,我有機會參與了這本《動物解放》的中文翻譯工作,對於個人而言不啻一償夙願,也等於接受了一次再教育。如今中文本已將 出版,讀者可以自行追索作者的觀點與分析、論証,無須譯者置喙贅詞。不過讀者會發現,在我們所身處而且熟悉的文化架構裏--語言、概念、思路、感情形態、 切身利益,價值觀等等,辛格這本書既不好譯也不好讀,這涉及了本書的兩項特色,值得在此稍做說明。
首先須要強調,這本書的主旨雖然在於呼籲人類改善對待動物的態度,它所採取的途徑並不是以溫情訴諸人的憐憫、同情、慈悲,或者企圖用動物的可愛、無辜 等討好人性去打動人的感情。作者把動物的議題當成嚴肅的道德與政治問題來談,因此他也必須認真地探討人類與動物的關係在道德與政治上所牽涉到的是非與利害 的問題。對這種客觀的、牽涉到心態、制度以及利益的問題,感情的訴求、溫情的感化,至多只能居於次要的地位。首要的工作應該是指出日常現實中隱藏的系統性 壓迫與殘虐行為,然後揭發其下的利益關系,其上的意識形態煙幕。這個以"運動"為導向的任務,決定了本書讀起來一點都沒有一般"動物書"可預期的可愛溫馨 的氣息。
其次,從本書相關章節(尤其第五與第六章)可以看出,動物的定位牽涉到人的整體世界觀,人對動物的態度更牽涉到了我們所使用的基本道德概念是否具有確 定而且融貫的意義。這些都是複雜的哲學議題。動物的權利(或者沒有權利)須要用哲學論証來証明、澄清:得出的結論則直接影響人類對待動物的方式的是非對錯 判斷。在這個意義上,"動物問題"在相當程度上是道德哲學的問題。本書作者也採取了這個看法;而他身為專業的哲學家,主攻倫理學或者道德哲學,也特別適於 從事這項工作。他必須盡量利用專業學術的資源與標準,探討動物問題的倫理內容。通常動物問題被列在實際倫理學(Practical安ethics)的領 域,本書也通常被歸類於這個範疇。這個以"哲學論証"為導向的任務,決定了本書讀來會比較辛苦,了解起來也相當費心思。
研讀本書時,每個人大概都會油然而生一些不忍與慚愧的心情。不過我個人最強烈的感受,莫過於一種"解放"的感覺:從根深蒂固的偏見中獲得解放。人類剝 削、虐待動物時的基本意識形態,作者辛格以"物種歧視"(或許"人類中心論"是更好的譯法)一詞名之。他選擇這個名稱的目的,是要突出種族歧視(認為自己 種族--例如白人--的利益優先於其他的種族)、性別歧視(認為自己性別--通常是男性--的利益優先於其他性別)與物種歧視(認為自己的物種--人類 --的利益優先於其他物種)三種偏見之間的相同結構。偏見的特色在於它並不是外來的威權壓迫,而是內在於我們心靈與制度之內的蒙蔽與強制;它的力量,在於 它總是顯得如此自然正常、如此天經地義、如此理所當然。種族主義與性別主義一向都具有這種特色。
到了今天,它們的錯誤大家多少都已承認,即使在日常生活 中、在許多制度性的安排中,這兩種偏見仍然盤根錯節流連未去。可是多數人恐怕連"物種歧視"是否是一個有意義的概念都會懷疑,那?它以何種形態存在、它在 道德上的錯誤又應以何種途徑設法消除它,自然就更不確定了。本書讓我們意識到問題的存在,提出詳細的論証顯示其錯誤,更佐以大量實例,說明這種成見在日常 生活(包括我們自己的日常生活)裏的深入與普遍。讀者即使沒有被本書的論點說服,也仍然可望開始檢討自己對於動物的想法與態度。這時候,偏見會喪失其"自 然正常"、"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面貌,人可以有意識地選擇自己對動物的立場與作法。這個過程,幫助我們從習慣進入自覺,擺脫偏見的支配,稱之為" 解放"並不算誇大。
近幾年來,台灣興起了一些社會運動,其中以環保、婦女、勞工運動比較受到矚目。值得注意的是,這些社會運動除了其明顯的社會、政治意義之外,也是一個 社會的"道德感性"發展程度的指標,而其影響所及,更有助於培育社會成員的道德敏感度。對於各式各樣、或隱或顯出現在日常生活中的支配、壓迫、歧視、剝 削,雖然自己不一定是直接受害者,卻仍有所意識和反抗,需要我們能夠對於他人身受的痛苦、屈辱、傷害有所意識和關切。這是一種極為重要但也極為難得的能 力,需要在社會生活和社會鬥爭中培養和訓練。今天,台灣對於動物處境有所關懷的人還很少。常聽到的一個理由是:"人的事都管不完了,還能管動物呢?"
其實,正是因為動物"非我族類",對於動物的痛苦能夠有所意識、能夠發揮道德的關懷,所需要的道德敏感度更高,所要求於人設身處地的能力也愈多。培養 對於動物的關懷,其實是在促使整個社會的道德感性更普遍、更深入。在這個意義上,讓動物解放運動成為台灣社會運動的一環,是有重大意義的。
以上所言,一味強調動物解放議題對於本書讀者或者社會的意義,似乎正好陷在本書所批判的物種主義的窠臼裏:我們鼓吹動物解放,究竟是為了人與社會的改 善,還是為了幫助無數身處苦痛煎熬、面對屠殺威脅的動物?請細心閱讀本書,為自己找到答案。我個人深深相信,說到最後,這兩件任務其實是無法分開的。
——1996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