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沒看過《十二夜》,可是對於要去參訪動物之家是抱持着沉重的心情的。一方面擔心自己受不了裡面的氛圍,一方面卻又希望那裡環境會比我想像中的還好的矛盾心理。雖然裡面的環境整體中比我想像中的惡劣環境好太多,但是整體來說在裡面感受不到關懷。裡面的所有設施都是為了出於方便人們管理的層面去設計建造,絲毫沒有從貓狗的心理去著想。
不過,臺灣整體對於動物保護的聲浪還是很大的。至少是我所知道的國家中,相較之下比較會從動物保護的出發觀點去處事的國家了。雖然還是有很大改進的地方,但是也已經算是動物保護的先鋒,這點不可否認。就因為我們是人類,所以很難從其他動物的觀點去思考,但是正因為我們是人類,我們是少數有機會去出手相助其他物種的少數物種。我們被賜予了優於其他生物的思考能力,卻將這種能力運用來欺壓宰殺其他我們認為比我們弱勢的物種。這不只是道德的問題,更是良知的問題。人殺了一隻鯊魚是餐桌上的事,鯊魚咬了一個人卻是社會版上的事,呵呵。
不是所有東西都能夠用法律來衡量,法律充其量只不過是規範人類的最低標準而已,但是還有很多東西是在其之上的。做對的事和做好的事是兩回事。更何況法律裡有層層漏洞的時候,我們哪還能名正言順大言不慚地說我們的法律沒問題?
人只要把其他生物僅僅當成只是“生物”。就永遠不會試著從他們的觀點去思考。要推動本地動物保護的熱潮,首先就需要從改變對於動物的心態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