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點:對其他生命的感同身受 人們似乎認為,要關懷到其他非人類的生命一定是出自某種宗教理念,這所謂的「宗教理念」是什麼? 佛法並不是以一種類似天啟的權威語言說:「因為佛陀說:你們要愛護動物,所以我們要愛護動物。」而是回到人心的基本面,體會到:每一個人,甚至每一個動物,都有對別人的痛苦「感同身受」的能力:我不喜歡被傷害,那我怎麼忍心讓別的生命受到傷害呢?我怕痛、怕死,又怎麼忍心讓別的生命疼痛、死亡呢? 佛法要使眾生離苦得樂,向來就是讓「每一個」眾生離苦得樂,而非只衡量大多數生命的總體效益,因此作為受到佛法影響深刻的協會而言,其動物保護基調,確實是較接近「生命中心主義」,而與「生態中心主義」的保育觀點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