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動物之聲】第275期
為什麼應該立刻通過禁用化妝品動物實驗的法案?
關懷生命協會一直致力於立法推動的工作,希望從制度面改革達到保護動物的目標,這邊整理幾則有初步成果及推動中的議題,希望新的一年這些議題都有進一步的好結果!
本期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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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動物】為什麼應該立刻通過禁用化妝品動物實驗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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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伴動物】欣見收容所零安樂死立法重大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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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動物】臺灣獼猴,防治或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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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動物】林務局公告管理辦法:雛鳥及幼獸不得買賣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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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行動】增訂走私未遂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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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行動】全面禁用捕獸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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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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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應該立刻通過禁用化妝品動物實驗的法案?
通過化妝品禁用動物實驗法案不但不牴觸原有的化妝品規範,且能加速國內化妝品法規與國際接軌的速度,也能縮小與發達國家化妝品的產業差異,幫助國內企業縮減出口成本。目前臺灣的化妝品法案已規劃緩衝時程,應盡速通過法案,讓國際看見更安全、更進步的臺灣化妝品形象。(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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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伴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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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見收容所零安樂死立法重大進展
各動保團體與愛心人士長期以來秉持尊重生命的立場,認為公立收容所應回歸「動物之家」的本質,讓暫時無家可歸的動物們有安全、舒適的暫留之處。而今收容所零安樂死已在立法院協商通過,雖仍待送院會,但對愛護動物的人們都是很大的鼓勵,我們也要對所有參與者致上崇高的敬意。(繼續閱讀)
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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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獼猴,防治或共生?
本會認為,臺灣獼猴最源頭的問題是,為何在現行平地農田休耕率如此高的情形下,農委會還要支持和野生動物棲息地相近的山林地農業發展,是否在農業政策上有失當的地方?不管是種植鼓勵金的調整或針對休耕地制定限制管理辦法都是可思考的方向,難道我們只能坐視農地變建地、林地變農地、野生動物無處去?(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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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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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務局公告管理辦法:雛鳥及幼獸不得買賣交付!
2014年12月9日,林務局終於公告「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並將於明年的2月4日開始施行。跟原本的辦法相較,增加了「買賣、加工」的規定,除了動物買賣要有合法來源外,未離乳之哺乳類或不能自行站立之鳥類等野生動物不得買賣交付,健康不佳或罹患傳染病的也不能買賣。並且明定「應將許可證懸掛於營業場所內明顯處」。(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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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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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訂走私未遂罰則
計畫爭取100個公民團體連署,並於明年召開記者會,爭取排入新會期。食蛇龜與柴棺龜皆是農委會所列為珍貴稀有保育類物種,但從2006年至2013年,已查獲9,386隻欲走私輸出,未遭查獲的更難以估計。過去亦有實際案例,在漁港或以及機場查獲準備走私,卻因為該輸出行為尚未完成即被查獲,便不成立走私既遂,最後法院只好以「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判刑,使輸出未遂成為裁罰的漏洞。(繼續閱讀)
連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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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用捕獸鋏
全面禁用捕獸鋏的提案其實已經醞釀許久,我們第一階段的目標是5,000份連署,達到之後我們會將大家的心意送交立法院,希望委員能夠傾聽民意,儘速修法!
捕獸鋏的設計是用鋸齒利刃困住動物,常致動物被困住後活活餓死,或者是夾住的地方潰爛可見白骨,救援時只能截肢。而且獸鋏可能傷害的對象是所有的陸行動物,包括人類,曾有登山客誤採獸鋏,若不是當下穿著登山靴,腳板可能就沒了。(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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